高新區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已啟動:需在10月28日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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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為支援大慶全市企業生產經營,穩定就業崗位,高新區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工作已經全面啟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需在10月28日前到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局進行申報。

高新區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已啟動:需在10月28日前申報

  高新區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已啟動:需在10月28日前申報

日前,記者瞭解到,為支援大慶全市企業生產經營,穩定就業崗位,高新區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申報工作已經全面啟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需在10月28日前到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局進行申報。

記者瞭解到,穩崗補貼是在保障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可持續的條件下,通過發揮失業保險功能,減輕企業負擔,激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推助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在大慶市範圍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的;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對本市經濟發展、吸納就業、穩定崗位做出貢獻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

用人單位申請穩崗補貼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進行申報:即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三年以內無欠費記錄;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大慶市城鎮失業登記率,本年度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環保政策;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能夠提供財政部門的往來票據。

補貼標準為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同一企業每年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

據瞭解,高新區各企業需在10月28日前到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局(地點為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66、67號視窗)申報,有不明事宜可致電6041996進行諮詢。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局在對申請穩崗補貼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繳納、裁員、穩崗、財務是否規範管理等情況予以認定並上報市人社局後,將進入稽核、公示和審批階段,最後,進入穩崗補貼發放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申報穩崗補貼的.單位要認真組織填寫各類表格和申報材料,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享受的社保補貼要在單位張榜公示,接受職工監督。人社部門要建立監管機制,對採取弄虛作假方式騙取補貼的單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以後申請補貼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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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區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上調 每人每月提高至1000元

為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近日,高新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市人社局《關於轉發<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的通知》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950元上調至1000元,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

本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的範圍為2016年7月1日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對已按原標準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差額部分予以補發。通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將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的作用,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金及其它待遇,使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