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胎產假規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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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二孩女方或將增加產假30天,深圳擬取消隨遷入戶計生把關,市、區財政將建立戶籍獨生子女意外傷害保險。

深圳二胎產假規定2017

  

2016年9月29日下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9月29日當天起施行。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深圳媽媽們至少能休178天的產假了!

為給產婦康復和嬰兒成長創造更好環境,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結合廣東省實際並參考外省規定,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加上98天順產假後,廣東省女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決定將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決定的通過,意味著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將由最少128天延長至最少178天。

也即

順產:98天+80天獎勵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獎勵假+30天破腹產假=208天

熱點問答:

問:新條例關於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的規定,與此前相比有什麼不同?

答:除了進一步放寬再生育條件之外,最大的特點是不再考慮夫妻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此前規定再婚雙方各生育一個後,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才可以再生育。新條例實施後,不需要考慮子女撫養權,不論與前配偶所生育的子女在哪個家庭生活,只要夫妻雙方的生育情況符合新條例規定即可申請再生育。

問:在此次條例修改前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三個子女的再婚夫妻,應該怎麼辦?

答:對這個問題,省衛生計生委在今年8月初作客“民聲熱線”節目時曾作過針對性迴應。這次修改決定明確指出“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決定公佈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殘家庭再生育的條件,按照本決定的規定執行”,與此前的口徑相一致。

具體而言,2016年1月1日以來,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三個孩子的再婚夫妻,可以自行比對新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條件,可以補辦審批手續,補辦後按政策內生育對待。

即:新條例修訂前,廣東省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括98天產假和30天計生獎勵假,新條例實施後,將30天的獎勵假延長至80天后,產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順產:98天+80天(省獎勵假)=178天

難產:98天+80天(省獎勵假)+30天(難產假)=208天

2016年9月29日下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9月29日當天起施行。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深圳媽媽們至少能休178天的.產假了!

為給產婦康復和嬰兒成長創造更好環境,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結合廣東省實際並參考外省規定,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加上98天順產假後,廣東省女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決定將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決定的通過,意味著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將由最少128天延長至最少178天。  也即  順產:98天+80天獎勵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獎勵假+30天破腹產假=20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