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公積金貸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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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一種長期住房儲金,當職工購房需要貸款時,可以拿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焦作公積金貸款條件,歡迎閱讀。

焦作公積金貸款條件

焦作公積金貸款條件

2014年10月9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調整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貸款額度、辦理貸款的相關專案收費以及異地互認的規定。焦作本地寶將會持續關注焦作市公積金新政策的最新訊息,大家可持續關注。

新政貸款條件變化(已實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要在工作地焦作連續十二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現行中: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異地互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焦作市已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執行,詳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購買、翻新、大修自住住房資金不足時,均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已封存的職工,不能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6個月)以上;

4、具有依法簽訂的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住房須具有規劃、土地等管理部門批准的檔案,大修自住住房須具有管理職能部門批准的檔案;

5、購買普通住房(含二手房)首付款不低於房價30%;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7、公積金貸款已還清或未發生;

8、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管理中心及銀行徵信系統無不良貸款記錄。

貸款流程

改革前:公積金貸款相關收費主要集中在評估費和擔保服務費。據瞭解,這些中間費用一般佔公積金貸款總額的'3‰至4‰,最高可達8‰。

現行中:取消申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辦理貸款保險、公證、評估等多項費用。

1、借款人憑《商品房屋買賣合同》或購買、翻新房屋證明,到管理中心及相關單位(按揭銀行及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相關表格;

2、借款人將貸款申請表、本人、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家庭收入證明以及身份證明和第六條規定的證明材料交管理中心審查;

3、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

4、管理中心准予貸款的,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原件簽訂借款合同、借據、開立還款帳戶;

5、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6、發放貸款;

7、借款人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材料

(一)個人要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2、婚姻證明;

(二)購房要件:

l、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已支付佔購房款總額不低於20%以上的首期付款發票;以期房作為抵押的商品房,公積金中心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後,購買商品房的借款人方可辦理貸款;

2、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契稅、交易房產的產權證、房產評估報告書。夫妻間住房產權轉讓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

3、拆遷安置房:須提供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房款與補償款差額部分20%以上的付款憑據;

4、翻新、大修自住住房,須提供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建造、翻新、大修住房預算(大修住房的還需提供房屋質量鑑定及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