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申請公積金貸款 5月1日後0.6計算貸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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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已連續3個月高於100%,自2016年5月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係數將調整為0.6。

廈門申請公積金貸款 5月1日後0.6計算貸款額度

【變化】

5月1日後以0.6計算貸款額度

此次係數調整後,在5月1日後購房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將按0.6的調節係數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舉例來說,調整前(係數為0.8),職工小張公積金貸款了50萬元。如果小張在係數調整後貸款,那麼根據公積金貸款公式計算,在不考慮其他資料的情況下,小張只能貸到37.5萬元。

【不變】

最高額度仍為單職工50萬

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購房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這次調整影響,仍按0.8的`調節係數執行。

“對公積金最高、最低貸款額度也沒有影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仍為單職工50萬元,雙職工100萬元,家庭保底額度保持20萬元不變。

【支招】

為保證貸款額度,職工可延長貸款年限

據悉,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貸款年限、賬戶餘額和流動性調節係數均有關係,流動性調節係數的調整可能對部分職工的貸款額度產生影響,但職工可通過延長貸款年限等方式以保證貸款額度。

例如,在不考慮賬戶餘額的前提下,流動性調節係數為0.8時,想申請期限為22年,金額為5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基數需高於6765元;而流動性調節係數調整為0.6時,繳存基數需達到9018元,但若繳存職工將貸款年限調整為30年,就可不受流動性調節係數的影響,仍可申請到50萬元貸款。

可配置商業貸款,辦理“公轉商”業務

職工如需貸款購房,可通過公積金中心網站(個人業務-貸款能力評估)、手機app軟體的“購房還貸款計算器”瞭解,或通過銀行業務經理進行貸款能力評估,及時對資金配置進行合理規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如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可採取配置商業性住房貸款的組合貸款方式。此次流動性係數調整,並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時效。為滿足繳存職工的貸款需求,該中心目前已開辦了“公轉商”貸款業務,通過拓寬融資渠道保障職工應貸盡貸。

【小貼士】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流動性調節係數。

【連結】

為何要調整?

使用率連續3個月超100%

流動性調節係數是指根據住房公積金滿足繳存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調節引數,該引數運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根據規定,當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情況發生變化,且貸款使用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個區間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及時向社會公佈,並於公佈之日次月起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係數。

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調節係數對應的使用率區間為:貸款使用率低於75%時流動性調節係數為1.2,使用率在75%~95%時為1.0,在95%~100%時為0.8,高於100%時為0.6。

由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已連續3個月高於100%,所以,5月起係數調整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