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口單位從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及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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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海口單位從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及費率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海口單位從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及費率

一、海口社保繳費基數及費率

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額按照從業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均按從業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核定,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018年全省全口徑月平均工資5704元的60%(即3422.40元),最高繳費基數不得高於全省全口徑月平均工資6116元的300%(即18348元)。

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額按照從業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確定。但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全口徑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即:5704×60%=3422.40元。

二、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相關規定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縣轉移的,轉出地縣級社保機構應將其居民養老關係和個人賬戶本息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轉入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轉入地尚未開展居民養老試點,其居民養老關係暫不轉移,個人賬戶做封存處理,儲存額按有關規定繼續計息。

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要求跨縣遷移的,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

1、關係轉移人員:

攜帶戶籍關係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等有關材料,到轉入地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參保表》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入申請表》(以下簡稱《轉入表》)。

2、社群協管員:

(1)檢查保險關係轉入人員提供的材料,確認無誤後在《參保表》上簽字、加蓋居委會公章。

(2)每月20日前將《參保表》和《轉入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