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職工大病醫保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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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職工大病醫保報銷政策具體是怎樣的呢?包含哪些內容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武漢職工大病醫保報銷政策

從市衛計委獲悉,《武漢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正式釋出。根據方案,我市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居民,大病醫療費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可再報50%-70%,全年最多報銷30萬元。

大病保險是國家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一項新制度,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其目的是要切實解決老百姓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

這一制度自去年底開始逐步推進。今年初,我省出臺了《湖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參保物件 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居民

自動獲保 無需個人購買

昨日,市醫改辦工作人員對方案進行了解讀。據介紹,大病保險的.享受人群為: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市民,及新農合的參合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市民不在這一政策保障之列。

據介紹,大病保險不需要個人去花錢購買,是政府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額度,按規定撥付給商業保險機構,作為保險資金。

這意味著,只要是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居民,就自動獲得了大病保險的保障。

根據武漢市方案,2013年,我市大病保險人均籌資分別為27元和24元,均不需個人花錢購買。

報銷標準 不受病種限制

自費8000元以上起付

據介紹,大病保險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指病種,而是指醫療費用個人支出的額度大。因此,大病保險報銷不受病種的限制。

據我市實施方案,經居民醫保及新農合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超過8000元,就達到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報銷的比例為50%—70%。

具體執行標準分為三段:8000—30000元、30000—50000元和50000元以上,可報銷比例分別為50%、60%、70%,一年累計最多可報銷30萬元。

因此,原則上,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越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也越高。

據介紹,大病保險報銷,不扣除貧困患者當年享受的醫療救助額度。

10月起出院時“一站式”報銷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大病保險的實施細則將於近期推出,10月在全市施行。

根據實施方案,大病保險報銷時採取“一站式”服務。患者在辦理出院手續時,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給予報銷後,對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及時給予大病醫療費用報銷,不用再跑到商業保險機構報銷。

據介紹,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醫院診治,造成異地報銷難題。對此,商業保險機構充分發揮其全國聯網優勢,為參保(合)人員提供異地結算服務。

提醒:

1至9月大病費用都可享受政策 患者請保留好票據

大病保險報銷政策實施在10月份,但是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因此,1至9月的大病費用均可享受大病保險。提醒患者注意,患者保管好看病的相關票據和手續,待大病保險實施後,按照具體操作辦法報銷。

市醫改辦工作人員介紹,大醫保險的報銷原則為累積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

如來自黃陂區的居民張某,參加了新農合。今年1月發現患上晚期腫瘤,手術及治療共花去30萬元,新農合範圍內報銷了10萬。假如剩下的20萬元,全部屬於合規的報銷範圍,8000元以下不算,8000—30000元的部分,報銷50%,實報1.1萬元;30000—50000元,報銷60%,實報1.2萬元;50000元以上部分,報70%,實報10.5萬元。最終合計報了12.8萬元。這樣張某在新農合之外,又解決了一大筆醫療費用。

工作人員表示,有部分醫療費用不屬於符合規定報銷範圍,如部分進口藥物、醫療器械,具體操作時更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