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岡:如何應對日益擴大的城鄉養老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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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社科院近期釋出的2014年《社會藍皮書》中顯示:2012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和新農保的參保率分別呈上升趨勢,其中,城鎮職工人均養老金水平已達2.09萬元,新農保為859.15元,兩者養老金水平相差24倍之多。如何看待並解決城鄉養老差距,已經成為城鎮化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傅蔚岡:如何應對日益擴大的城鄉養老差距

企業裡做過人事工作的人都知道,單位除了發給你工資之外,還需要額外支付“五險一金”,而這些金額約佔工資總額的42%(以上海為例,21%的養老保險、11%的醫療保險、1.5%的失業保險、1%的生育保險、0.5%的工傷保險和7%的基本住房公積金),退休職工所獲得的養老金就是從在職員工繳納相當於工資21%的社會保險費中支出。

單從理論上來說,城鄉兩者之間的差距不應該這麼大,因為在現收現付的養老金體系下,城鎮居民現在所獲得的養老金並不是因為自己過去的勞動積累,而是源於目前上班族的貢獻。既然城鄉居民的退休金都不是自己過去創造的財富,他們應該一碗水端平才對,為什麼會有現在這種差距?

當然,這種思路也會遭受各種質疑,最可能提起的問題是,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中國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採用“低工資、高積累”模式,這意味著目前的工業化成就中都有過去退休職工的功勞。不顧他們過去的貢獻和農民平均是不是對歷史的背叛?這種疑問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而且言之鑿鑿,但實際上也經不起推敲。

第一,儘管過去的高積累低工資是事實,但這並不意味著過去的積累就自然而然成為今天的資產。中國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是源於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和2002年加入W TO,而這些成就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和2002年以前退休的員工無關。第二,如果說第一種觀點成立,那麼中國農民更應該有資格獲得和城鎮居民一樣的退休金才對,因為從1949年以來,中國城市建設或者說工業建設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城鄉剪刀差而獲得:政府極力壓低農產品的價格,而提高工業品的價格。

當然,理論的完美並不能夠成為實際的政策依據,因為制度要執行還必須考慮可操作性,假如真的要讓農民和城鎮居民享受同等的社會保障— 尤其是養老保障,那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會增加目前在職員工的負擔— 也就是企業的負擔,而沉重的社會養老成本負擔將會扼殺企業的活力。而過去的實踐表明,制度設計如果只是從願望出發而不考慮現實約束,最終往往並不可行,甚至會導致全域性性難題— 計劃經濟的養老制度就是如此。從這一點來看,社會保障的城鄉分治是現有制度路徑下的次優選擇。

不過承認城鄉分治的現實卻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任由這種制度鴻溝繼續擴大,否則過於懸殊的`差距會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重要導火索,在中國快速城鎮化的背景下,這一現象更值得關注。

首先,在城鄉分治的養老體系下,剛進入城市的年輕人群承擔了不成比例的負擔。這部分群體既要為城市裡的已退休人員繳納養老金,同時還要為自己的農村父母進行強制儲蓄—因為他們的父母並不能夠從當下公共的養老體系中受益,而只能是通過家庭養老的方式解決。

其次,分省統籌的養老金制度也不利於建設一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在目前的戶籍制度下,絕大多數進城務工者無法取得所在城市的戶籍,但他們卻還是要和城市居民一樣繳納養老金— 近年來隨著城市老齡化程序加快,各地政府愈加註意非戶籍居民的養老金繳納記錄,幾乎成為買房買車的必需要件。但需要指出的是,由於統籌層級過低,特別是在農村尚未開始養老保險的時候,他們所繳納的款項絕大部分都被留在城市,為城市裡的養老保險作貢獻。但是自己或者自己父母的養老保險,只能通過自己的儲蓄來解決。

再次,越來越高的城市養老水平會成為構築統一養老體系的障礙。就在幾天前,國務院又一次提高了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水平,已經是連續10年提高。提高養老金水平當然有助於養老,但一次次的提高卻使得統一城鄉養老水平不再可能,因為目前的企業不可能承擔如此之高的社保繳費比例。

著名經濟學家、曾任IM F首席經濟學家的印度央行行長拉詹曾經對開發中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過這樣一個建議,“擴大保障的覆蓋面,把保障數額控制在最低水平,而讓公民自己選擇是否需要擴大保障水平,他們還可以更多借助私人部門,而避免建立一個自我強化的官僚體系。”之所以這麼建議主要是基於已開發國家的教訓— 他們的碎片化養老更多的是各種政治利益角逐的產物,而不是為了一個更為公平和有效率的社會保障制度。而開發中國家正規的保障體系還很少,大都依靠社會的習慣體系,且在社會保障方面的開支水平還很低,因此拉詹認為這樣就可以避免已開發國家曾經犯過的錯誤。

拉詹的這個建議對當下中國非常有意義。儘管中國目前城鎮職工養老體系在不斷擴大,截至2011年底,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已經達到 2.84億人,而中國在2012年的勞動年齡人口數量為9.37億人,這意味著還有近三分之二的人口並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在這個制度約束下,最需要做的不是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和提高養老保險水平,而是適當維持現有養老水平,同時減輕在職職工的養老負擔,讓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障更加市場化,也為今後城鄉統一的養老保障打下基礎。

針對日益擴大的城鄉養老差距,我們做好應對的準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