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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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由人社部於2012年11月底釋出公開徵求意見,截止至2012年12月16日。《辦法》提出,我國現行的三種保險——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人員,可銜接轉換養老保險。而只參加了一種保險制度,在跨地區轉移時,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轉化條件是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轉換內容是隻轉個人賬戶不轉統籌基金。申請過程簡單,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然後經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稽核。

隨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居保)的合併實施,撫州在全市範圍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各縣(區)將根據相關辦法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統籌城鄉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公共服務均等,今年11月,我省下發《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這標誌著撫州正式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實施。《實施辦法》增設了繳費檔次,把原來新農保和城居保分別設定的100元至500元5個繳費檔次和100元至1000元10個繳費檔次,統一歸併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比原來增設了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

為鼓勵城鄉參保居民多繳費,《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了參保繳費激勵機制,規定從繳費100元給予30元補貼起步,對繳費200元至400元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在30元基礎上分別增加5元;對繳費500元的,補貼標準為60元;對600元及以上檔次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在60元基礎上增加5元,最多補貼95元。

為鼓勵參保人長繳費,體現長繳多得,《實施辦法》規定,將原來繳費年限超過15年,每超過1年,每月增發1元基礎養老金的增發辦法調整為每月增發2%的基礎養老金,使增發金額可隨同基礎養老金標準的調整而“水漲船高”,更具科學性、靈活性和可操作性。

截至目前,全市城鄉居民參保150.6萬人,1-11月累計收繳保費1.07億元,為35.86萬名60歲以上居民發放基礎養老金2.22億元,個人賬戶養老金544.02萬元,發放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