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煙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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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煙臺市政府出臺《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提高為每人每年不低於60元,具體標準由縣市區確定,所需資金由縣市區承擔。5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仍為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該標準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2015煙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政策

與此同時,煙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今年5月份起,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105萬煙臺居民已享受了待遇。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分10個繳費檔次

目前,煙臺百姓的養老保險已經實現了無縫覆蓋。煙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險每年最高繳5000元,最低為500元,分10個繳費檔次。

市人社局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7年,煙臺開始探索建立新農保制度,到了2011年7月份正式實行城鄉一體化管理,只要是煙臺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就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眼下,煙臺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參照山東省標準。該標準自2014年1月施行,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採取按年繳納的方式,每年到指定金融機構繳納,多繳多得。對重殘、重疾等失去勞動能力的繳費困難群體,可以不受最低繳費標準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於100元。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可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選擇繳費檔次後,持“繳費通知單”到指定地點或銀行繳費。以後每年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或銀行繼續繳費。

繳費年限不能低於15年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除參保人自己繳費外,政府還會給予一定的補貼。主要有以下兩部分,一是政府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目前全市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最低75元;二是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煙臺市目前的補貼標準是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參保人繳費後即補入個人賬戶。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按照政策規定,45週歲(不含)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實際年齡到60週歲的剩餘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45週歲(含)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需要說明的是,凡不是按年繳費,在之後補繳的部分,政府按政策是不給予繳費補貼的。領取養老金標準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檔次掛鉤,繳費多老來領取的也多。

年滿60歲可領養老金

按政策規定,年滿60週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在之前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的老年人不繳費,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值得注意的是,與職工養老保險不同的是,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退休年齡”相同。

達到領取條件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139是根據目前我國60週歲以上老年人平均預期壽命按保險精算理論計算出來的計發係數),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此外政府會全額支付給每個按規定繳費的參保人每月75元,這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給的基礎養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參保人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待遇。國家規定,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不得同時享受。

《意見》規定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後30天之內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出登記的,政府還會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費。目前,煙臺已對符合條件的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將按照8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喪葬補助金髮放從2013年7月30日開始執行,所需資金由縣市局財政承擔。去年應發的喪葬補助金,已在去年12月底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