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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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陝西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政策解讀

近期,陝西省政府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決定,從2014年元月起,在5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實施意見》對參保居民繳費檔次的設定更加科學合理,政府補貼充分體現出對困難群體的照顧和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堵塞制度漏洞。

一是增設繳費檔次。

在現行11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設2000元繳費檔次,使繳費檔次增加為12個。

二是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增加補貼標準。

為鼓勵城鄉參保居民多繳費、長繳費,明確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激勵機制,規定對選擇4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變;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年繳費600-900元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補貼增加5元;對選擇繳費1000元、1500元檔次的補貼標準分別由原來的75元和80元提高到100元和150元,增幅分別達33%和87.5%;繳費2000元的補貼200元。繳費補貼仍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三是政府補貼可以依法繼承。

此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以外,可以依法繼承。這次制度完善後,如果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包括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等全部都可依法繼承。

四是全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為有效防止參保人死亡後繼續領取養老金、杜絕“吃空餉”的現象,建立起一道預防基金流失的防漏牆,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礎養老金,按程式辦理領取喪葬補助金。標準為一次性補助不低於800元,省財政按800元的50%給予補助。

五是加大工作經費保障力度。

這次完善制度後,不僅重申了縣(市、區)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保險基金中開支的規定,同時要求對基層財政確有困難的',省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為此,省財政已安排專項將對財政確有困難的縣(市、區)給予一定工作經費補助。這些經費將主要用於各縣(市、區)開展城鄉養老保險經辦工作所需的政策宣傳、業務培訓、辦公裝置購置、日常辦公經費、檔案達標管理、網路系統運營維護及其他與此項工作相關的補助等。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切實改變基層經辦機構工作現狀,提升能力建設水平。

據瞭解,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1704萬城鄉居民參保,參保率99.56%,406.7萬符合條件的60週歲以上老人按時足額領到了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