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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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傷認定的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和辦理流程等內容,大家瞭解多少呢?下面去看看吧!

北京工傷認定

  

【事項名稱】

工傷認定

【設定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

【申請條件】

用人單位或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辦理材料】

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工傷認定申請表》,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法定期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調查取證>出具結論>送達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絡電話】

12333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部門聯絡方式(詳見附件)

【辦理地點】

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部門(詳見附件)

拓展閱讀:工傷康復確認

【設定依據】

《關於印發<北京市工傷康復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工傷職工康復費用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工發[2011]379號)

【申請條件】

工傷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提出申請:

(一)尚在工傷停工留薪期內且傷病情相對穩定,經確認有康復價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復治療的。

(二)舊傷復發,經確認有康復價值的。

【辦理材料】

《工傷康復申請表》,相關醫療檢查材料。

【法定期限】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停工留薪期內。

【辦理流程】

申請>單位確認>康復機構確認>區縣行政部門確認>告知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絡電話】

12333或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部門聯絡方式(詳見附件)

【辦理地點】

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部門(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