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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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青島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起,對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進行調整完善,個人繳費標準從原來的'9個檔次調整為12個檔次,最高檔從2500元每年調整為5000元每年。只要參保居民正常繳費,政府每年給每人補貼30元,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也有調整提高。

個人繳費標準最高檔5000元每年

1234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後的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或集體補助(含其他資助)均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重度殘疾人,市、區(市)政府按500元的標準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記者瞭解到,與現行政策相比,個人繳費政策主要有兩方面調整,一是繳費標準由現行的9個檔次,調整為12個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提高至5000元。二是100元繳費檔次只適用於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一般情況下的最低繳費檔次提高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