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生育保險,請問需要那些資料?
一、2009年6月1日起,我市整合了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符合以下條件生育(生育時間以《出生醫學證明》的出生時間為準,以下同)時,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1.符合國家、省等計劃生育及社會保險有關規定;
2.按照我市計劃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規定在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登記並接受有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3.生育時連續參保並足額繳費滿2年以上。
二、請於生育出院後兩個月內持有關資料到各鎮(街)社會保障分局辦理生育醫療待遇申領。參保人申領生育醫療待遇應提供以下資料:
1.診斷證明原件;
2.醫療收費收據(發票)原件;
3.《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如《準生證》等;
6.本人銀行存摺原件及影印件(綜合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和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參保人除外);
7.社會保險卡原件及影印件;
8.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若由其他人代辦,需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三、需要提醒一點,要申領生育醫療待遇是需要你在懷孕期間攜帶相關的生育證明材料到你現居住地的計生部門做好相關的登記手續的。否則,我社保則沒有你的相關資料,不能為你辦理該待遇的申請。
要是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或諮詢當地社保分局或致電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