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就業協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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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 篇1

非師範類畢業生一律使用江蘇省教育廳統一印製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師範類畢業使用《江蘇省師範類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推薦表、協議書統一編號,同時配套使用。每年十一月份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發放。

精選就業協議書三篇

一、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1、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就業必須由學校推薦,並出具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推薦表。

2、推薦表只發給國家任務計劃招收的畢業生。定向生、單招定向生、單招生必須在推薦表內註明培養類別。對不屬於通過雙向選擇落實用人單位範圍的畢業生學校不予出具推薦表。師範類中文、英語、數學、物理、電化教育、計算機專業25%的畢業生在全省教育系統內向雙選擇就業,其餘75%的學生回生源地教育系統雙向選擇就業。

3、推薦表所有欄目必須認真、如實填寫,修學科目及成績由各學院直接與教務處協調,統一使用學籍卡影印件並加蓋教務處公章。

4、推薦表原件只發給畢業生一份,如有損壞和遺失,,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登報宣告作廢,並交納一定工本費後,可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換取新表或補辦。

5、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正式簽約交地方人事部門鑑證時,將原件留給用人單位或地方人事部門。

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主要依據,是學校制定就業方案和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就業計劃的依據之一。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後應與用人單位訂立《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

1、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送學校登記,同時出具用人單位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核准用人單位錄(聘)用畢業生的稽核表,如用人單位是部、省屬單位,需報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省、部屬單位接收畢業生審批表,並提供審批表影印件。

3、畢業生與省外單位簽訂協議書,須經用人單位所在的省級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後方可列入就業方案。

4、畢業生嚴格按協議派遣就業,原則上不同意違約,如特殊原因違約的,應與原簽定協議單位解除協議後,方可補辦推薦表與協議書。

5、各學院負責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登記工作,受到學生協議後,集中送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編制就業計劃。

6、師範類畢業生上述

6專業25%的建議計劃比例由學院、學校根據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確定,未列入25%建議計劃的畢業生所籤協議無效。

《報到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調配部門簽發,畢業生憑本證到工作單位報到,畢業生報到後,持本證及接受單位有關證明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戶口,本證交工作單位留存。

1、畢業生在畢業後不在其生源地工作的,但要求本人戶口和檔案與工作單位所處一地。在辦理《報到證》時,需攜帶蓋好就業單位章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並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部門)或人才服務中心等主管門的章(或領取畢業生接收函),然後將該份協議書送或寄至學院就業辦公室(有接受函的連同接受函一併寄來),由我辦統一到教育廳辦理《報到證》。畢業生憑《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就業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戶口。(有些公司會集體統一辦理,有些公司需要個人自己辦理。)

例:某學生生源地為徐州,但畢業後要求留在南京工作,並已經找到工作單位。他(她)必須在協議書甲方處蓋好就業單位的章以及該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事代理)或人才中心等部門的章後,才能辦理《報到證》。

2、畢業生要求將戶口和檔案遷回生源地,本人在異地工作的。一般情況,這部分畢業生在簽定協議書時,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即可,而勿需再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了(或出具工作證明)。 例:某學生生源地為蘇州,畢業後要求留在南京工作,並已經找到工作單位,但學生本人要求將戶口和檔案遷回生源地——蘇州,那麼該畢業生的協議書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

3、畢業生要求將戶口和檔案迂迴生源地,本人在生源地工作。一般情況,這部分畢業生在簽定協議書時,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而勿需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

例:某學生生源地為南京,畢業後在南京找到工作單位,該畢業生的協議書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即可。(注意:如遇特殊情況,某些公司可能會要求集體統一辦理人事代理,那麼由學生本人再與用人單位協商。)

4、畢業後想繼續升學、出國的一部分同學,將其本人的錄取通知書影印件寄或送至學院就業辦,就業辦將其《報到證》開回生源地,戶口和檔案也回生源地。如遇特殊情況,可與就業辦聯絡。 5、在大三通過“專轉本”的一部分同學,其戶口和檔案轉到轉本後的學校,我院不開《報到證》。學生必須將自己的“專轉本”錄取通知書影印件寄或送至就業辦以作備案。

6、暫未與用人單位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寄或傳真至就業辦,以方便同學以後辦理《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 篇2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和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印製,一式三份,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發放,人手一份,按編號發放使用。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就業協議要明確勞資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該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檔案和戶口關係,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的依據,學校憑畢業生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派遣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關係。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畢業後的人事檔案、戶口等關係就可能會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畢業生在找到合適的工作單位後,就可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上除了用人單位蓋章外,還需由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蓋章。

畢業生到民營企業、三資企業、鄉鎮企業等單位工作時會碰到一個具體問題——這些法人實體沒有上級人事主管部門。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來解決該單位接收畢業生人事關係的問題。只要用人單位持營業執照和公章到有關人才交流中心免費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就業協議書的鑑證、檔案的接收、進榕落戶、黨組織關係、甚至駕駛員安全組關係等,都可由有關人才交流中心來為用人單位接收和辦理。

二、就業協議書的作用:離職別忘了解除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書除了作為學校轉遞畢業生人事關係的依據外,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也具有一定的約束力,畢業生應比較慎重。在對用人單位有一定了解,確定要留下來工作後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小李,在去年5月份找到一份工作,他見很多同學都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就不假思索地與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書,並把協議書反饋到了畢業學校。在公司工作了一個月,小李覺得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就不去上班了。8月份當小李找到一份新工作時,新單位提出要與他簽訂就業協議書,此時,小李遇到了麻煩,學校已根據就業協議書將檔案、戶口等關係轉到了小李的原公司,該公司要求他支付一筆不小的違約金。

由此提醒畢業生,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又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並持證明回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找到新單位,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改派手續,把自己的檔案、戶口等人事關係改派到新的用人單位。

三、違約金不超過一個月工資

從20xx年開始,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如畢業生出現違約情況,違約金被限定不超過畢業生一個月的工資。這對於在求職中處於弱勢的畢業生來講是個好訊息,用人單位對違約金再也不能“漫天要價”。

這個規定維護了畢業生的利益,但也希望畢業生能講誠信,不要頻繁流動。畢業生在就業之初頻繁的流動,對自身的職業生涯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某大學20xx屆畢業生小陳,正在準備1月份的考研,在校內的一次招聘會上他被一家名企相中,小陳為不錯過機會,便與單位簽訂了協議書,同時也不放棄讀研究生的準備。他在與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備註欄中,加上了“如本人考上研究生,憑錄取通知書,該協議效力終止。”畢業生還可以把協議期內工資的多少、違約時是否交納違約金等易產生糾紛的條款附加上去。同時畢業生需明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業協議書的作用使命才告完成。

就業協議書 篇3

學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

學校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每名畢業生只有一套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和學校畢辦各持一份。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式:

1.畢業生本人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

3.畢業生所在學院簽署意見並備案;

4.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並列入就業方案。

三、報考研究生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的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中註明。

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果另有其它約定,可在備註欄中註明,並由學校答章鑑證。

五、協議簽訂之後,畢業生應及時將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