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就業協議書六篇

才智咖 人氣:3.16W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精選就業協議書六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

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乙方的要求,按時規定的工作,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條 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休息一日,乙方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每日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超過3小時,每月超過36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推薦的人員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第九條 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超過本協議書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和市社會保險的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

第十四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規章制度,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本協議書應變更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本協議書無法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十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條 下列情形,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工作的。

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依據本協議書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辦理,依據本合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六條 下列情形,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支付於低於____的經濟補償金。

十七條 下列情形,乙方應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仍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約定

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解決。

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____

用人單位:____

培養單位: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 》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 》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 主管部門:____

通訊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 單位性質:____

檔案 :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 郵政編碼:____

詳細地址: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____

學院:____ 專業:____

政治面貌:____ 學位類別:____

學歷:____ 培養方式:____

生源地: 婚姻狀況:____

聯絡方式: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

畢業生意見:_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__ 簽字:___

__年月日 ____年__月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

簽字、蓋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培訓就業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

己方:

甲方吉大星脈計算機培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推出的國際軟體工程師培訓專案是由NITE、CSIP、微軟、吉大計算機教育聯合實施。該學校擁有有知名度的教育品牌、先進的計算機教材、科學的教育方法和考試認證制度以及服務體系,具有向國內外IT企業培養、輸送人才的優勢。

乙方在瞭解甲方的教育培訓及服務體系的基礎上,經甲方培訓,考試合格或實訓結業後,根據工作需求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

雙方根據《中和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平等的協商,雙方達成一致:

一、 期限

此協議於乙方考試合格畢業後開始生效,至正式入職後終止。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條件:

2. 負責教授教學計劃內規定的課程,為考試成績和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頒發國家資訊科技緊缺人才職業技能證書;

3. 甲方百分之百保證乙方就業,否則退還全部學費。

4. 乙方結業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面試及評估後的企事業用人單位名單,確保其資料完整、真實;

5. 根據乙方的需求,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上述就業服務;

6. 安排乙方與甲方鑑定就業協議的企事業用人單位進行面試;

7. 協助乙方在甲方現有的就業協議的企事業用人單位中順利上崗;

8. 自甲方為乙方推薦工作後,滿足以下條件者,甲方可為乙方免費提供再次

就業推薦:

(1) 乙方沒有任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2) 乙方沒有任何有損於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為:

(3) 乙方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如單位破產、轉業、解體等)

(4) 乙方應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非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工作;

9.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因其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的(經甲方調查核實後如身體健康狀況、傷亡、觸犯法律及個人對此無條件放棄甲方給予推薦的工作等)情況,甲方不再負責就業推薦,且不退換任何費用;

10. 用人單位因個人原因個人技術原因辭退乙方,甲方負責再次推薦乙方就業,並免費再次培訓;

11. 甲方必須按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培訓工作;甲方確保教學質量,使乙方能夠順利結業,並能靈活運用所學知識。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刻苦學習,努力爭取獲得各種職業資格證書,大專以下學歷的學員必須取得相關學歷證書;

2. 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3. 成績優秀的學員可申請獎學金。

4.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須在甲方修滿全部課程,考試合格並在實訓中心實訓合格後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全部就業服務;

5.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6. 要與同學和睦相處,不得與同學發生打架鬥毆的現象,否則不負責推薦就業;

7. 不得有任何有損於甲方聲譽形象的言行;

8. 學員故曠課10課時以上或者不按時完成作業達10%以上者,不享受甲方的就業服務;

9. 更具甲方教育培訓要求,完成相應的課程培訓,並通過甲方教育培訓相應的各項認證考試和畢業設計,成為合格的畢業生;

10. 乙方需要及時向甲方提供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個人簡歷、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書、檔案所在地證明等等資料的影印件);

11. 乙方保證所提供給甲方的資訊(學歷證明、身份證明、技術證明等)的真實性,若乙方提供的資訊不真實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權利,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 協議終止

1. 操行鑑定不合格者或在學習期間因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者,協議終止;

2. 安置工作後,無正當理由不就業者,終止協議;

3. 自行就業的學生或自動放棄就業機會的學生,協議終止;

4. 在待安置期間因個人原因長期內無法正常從業者,協議終止;

5. 由於學生自身健康原因,無法就業者,協議終止;

6. 本協議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時自動終止;

7. 乙方在未通知中心就業部相關工作人員的情況下,不參加事先確定的面協議終止;

四、 已畢業學員在校方的安排下可享受免費的技術更新。

五、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出現爭議協商解決,若協商

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協議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全稱) 就業部代表人

簽字: 乙方

簽字蓋章: 蓋章: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勞動保障部門):

乙方(定點企業):

為鼓勵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促進技能就業和穩定就業,根據《關於開展認定定點企業培訓就業基地的通知》(珠勞社〔XX〕 號)規定,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培訓就業相關政策諮詢、指導和服務;

2、對乙方開展培訓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3、對乙方承擔的培訓就業任務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4、受理和稽核培訓就業補貼的申請並按規定兌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認定的職業(工種)及等級範圍開展企業內部員工的職業技能培訓。

2、嚴格按照規定的教學計劃、大綱和課時要求開展教學工作,確保培訓教學質量。

3、開展政府補貼的培訓專案,開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開班報備手續;培訓結束後,必須組織學員參加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技能鑑定考核,學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比率不低於90%。

4、建立健全學員檔案和管理臺帳,及時將學員資訊錄入珠海市勞動保障網,並按甲方要求填報培訓就業工作有關報表。

 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現為在學碩士研究生,自願簽訂留所工作協議書,保證畢業後留所服務期_________年,起始時間從報到的次月起計算。

2.乙方在留所選擇具體工作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3.乙方應在規定學制內按期畢業並獲得學位。

4.乙方畢業前,甲方由人教處、研究生部組織導師和專家對乙方進行綜合評估(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動手能力及發展潛力等方面),根據該評估結果,確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畢業後被留用,應在一個月內到甲方報到,否則視作違約。

6.甲方按照_________號檔案的精神,從乙方簽訂本協議的次月起,為乙方提供相應待遇,按月發放如下標準工資及崗位津貼:

基礎課學習期間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月;下課題期間增加崗位津貼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元。乙方在學期間應聘甲方崗位,按相應崗位發放工資及津貼。下課題的起始時間以課題負責人在研究生部的通知上簽字的時間為準。

7.甲、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間享受與在職職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醫療、工會福利等,可以申請所內分房,計算相應分房工齡。

8.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按碩博連讀方式培養,本協議依然有效,甲方根據_________號檔案精神,在規定的學制期限內,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服務期自博士畢業後起始。

9.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違約。

(1)如甲方違反承諾(不含本協議第四條的情況),甲方不要求乙方退還向其提供的工資及待遇(不包括住房),並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所規章制度,或未能獲得學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須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

(3)乙方違約,應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並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研究生部備案。

11.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