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心理學與生活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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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心理學與生活有感一:

讀心理學與生活有感

本我 可以看做是原始驅動力的儲存處。它非理性地運作著,它跟隨衝動運動並追求即時的滿足感,而不考慮所渴望的行為是否現實可行、被社會認可。本我被快樂原則所支配,無節制的尋找快樂,這種快樂特別指、生理和情感快樂。

超我 是一個人的價值觀的儲存處,包括從社會習來的道德態度。超我大致上和良心的概念相對應。當兒童開始將父母或者其他成年人對於某些社會禁忌作為他的價值觀一部分時,超我便逐步發展起來。超我也包括理想自我,這是一個人想讓自己努力成為的樣子。這樣,超我經常和本我出現矛盾。本我想要做精神上快樂的事情,而超我則強迫本我堅持做那些正確的事情。

自我 是一個基於現實的自我方面,來調整和本我衝動和超我需求之間的衝突。自我代表一個人關於生理和社會現實的觀點,是他關於行為的原因和結果的理性認識。自我的一部分工作是選擇那些能滿足本我衝動的行為,但是這些行為同時又不會帶來不願看到的結果。自我是受現實原則支配的,這種原則為快樂的需求提供現實的選擇。比如,自我會阻止考試作弊的衝動,因為他考慮到被抓住而產生的嚴重後果,同時,他會用以後更努力的學習行為或者尋求教師同情等方法來代替作弊。本我和超我產生矛盾後,自我會進行折中來儘量滿足兩者的需要。然而,當本我和超我之間壓力非常緊張時,自我很難制定出最優的折中。

 ——引用原文定義

從上面的定義看很好理解本我、超我與自我的概念。其實我們每個人內心的衝突與矛盾都是這三個“我”之間的“思想鬥爭”。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前幾天一個朋友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她不想上班,而想出國旅遊,遊山玩水的過一輩子——這個“想”的過程就可以理解為本我慾望的驅動力,也就是內在本我的體現,然而她哀嘆了幾聲後第二天又不得不乖乖的去上班了,為什麼呢?哲學上說,物質決定意識,也可以理解為現實決定思想。在心理學上來講,又是一個“超我”與“自我”的過程,“超我”可能會說:工作是你的職責,是你應該完成的分內的事,是你“該做的事”,這個“該做”是以一定的社會道德觀及個人價值觀為基準的,超我往往是自己想成為的那個“成功的我”的樣子;自我是什麼呢,它是現實的我,理性的我,它會分析,如果不上班會有什麼後果,會意識到自己還沒有足夠多的享受生活所需要的經濟基礎。

所以一般情況下“自我”會幫助協調“本我”與“超我”之間的矛盾,會做出合理的判斷及決定。而且這個傾向隨著年齡的增長經歷的增加會愈加明顯,即我們會愈加傾向做出符合現實的“正確的事”。

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處於青春期的孩子總是會做出一些違背社會道德觀的事情,譬如打架鬥毆,是因為他們“本我”意識很強烈,甚至超越“超我”範圍,而由於社會經歷的缺乏,又不能意識到這些事情所帶來的後果,即“自我”的現實性不強。諸多因素造成的行為。

一句話,本我是感性的我,超我是文明的我,自我是理性的我。

一個人的內心若想沒有衝突或把衝突減到最小,就要合理並協調發展這三個“我”。

個人覺得最佳狀態是本我、超我與自我是處於同一個發展方向的,我們的內心會感到最大程度的滿足與舒適。即本我上想完成的事是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同時又具有現實意義。由此想到了許三多——這個在許多人眼裡的“笨人”,明顯看出在他的心中內在的快樂就是奉獻,“奉獻”符合社會道德觀又具有現實意義,所以雖然在別人看來他很傻,但他的內心卻是無比充實和快樂的。相比較那些過於計較得失的人,表面上看他們很精明會算計,但他的內心卻是掙扎的,不和諧的,最終會心病纏身,將自己妖魔化,害人又害己。

那麼為什麼有些人有工作有錢花卻不快樂?兩個可能,要麼他沒有切實的愛他的工作,將其化作一種情感快樂的源泉;要麼他很清楚自己的快樂不在工作上——只是為了掙工資敷衍了事,他本能的快樂得不到滿足,從而導致內心的衝突感和壓抑感。

弗洛伊德說,人是帶著道德面具的動物。這也看出為什麼人的心會那麼複雜,人遠沒有動物單純,要保證人像個“人”,就要受到道德思想的束縛——這也可能是自尊心的驅使。比如地上有個錢包,你的本能慾望是去撿,歸己所有,但若上升到道德層面,是要遭到批評的,所以這個行為就變得不那麼單純了,當然也正因為有這個道德觀的束縛,我們的社會才會井然有序。

當然,如果一個人只注重本我和自我而拋棄“超我”,即以現實的手段來滿足個人快樂與慾望而不顧社會道德觀,那麼短期看,他或許可以得到一些利益,只是他要為這種違背社會道德的行為付出代價。所以我覺得這種人可以看做“短視者”。

總之,這三個“我”最重要的是平衡發展,過分壓抑哪一個都是不好的。

讀心理學與生活有感二:

心理學到底是做什麼的呢?心理家們說,他們的任務是描述、解釋、預測和控制人類的行為,提高人類生活的質量。聽上去有點玄,不是嗎?還是舉個例子吧。

人人皆知美國曾經存在著種族隔離。在改變這一狀況的歷史程序中,心理學家也發揮了作用。肯尼思"克拉克,在美國最高法院作證時報告了他對一群黑人兒童進行的研究,表明種族隔離對黑人兒童造成了嚴重心理傷害。最終,最高法院判定將黑人和白人兒童分隔在不同學校就讀是非法的`。

這個例子來自《心理學與生活》,一本美國斯坦福大學的心理學教科書。

什麼是“好的教科書”?該書的作者說,他們的目標是“寫一本學生喜歡讀的教科書,他們可以通過它學到心理學眾多領域中激動人心的和與眾不同的內容”,“使之成為當今心理學的最新的、最準確的、最能被理解的論述”。

他們對自己的要求可是不低。我不知道中國教師寫教科書時是否心裡想著學生,是否敢如此“高標準、嚴要求”,是否肯在結構、體例上下那麼大的功夫創新。

套句中國的老話“功夫不負苦心人”,我想他們的目標是達到了。《心理學與生活》已經出了16版,成了普通心理學的經典教科書,而且也成為普通人瞭解心理學的極好讀物。

我非常喜歡書中特別設定的一些專欄,比如“我們如何知曉”這個專欄,它介紹了200多個經典的心理學實驗,讓你知道心理學的一些結論是如何得出的,而這些結論通常加深了我們對人性的理解。

還有“生活中的心理學”這個專欄,讓心理學從象牙塔來到你的身邊。看看這些題目吧:“生活經歷如何影響你的腦?”“閒著棒子,寵壞了孩子?”“記憶研究怎樣幫助你準備考試?”“你的人格會影響你的健康嗎?”“群體如何影響決策?”“人們為什麼要加入教派團體?”———原來,你每天都用得到心理學!

還有“21世紀的心理學”這個專欄,介紹的是心理學中那些前沿性的研究課題。它們好似一團香餌,把有興趣的學生引向心理學的新領地。在那裡他們將開疆闢壤,施展抱負,為人類瞭解和改善自身做出貢獻。

請帶上一個巨大的空行囊,跟著理查德"格里格和菲利普"津巴多踏上旅程,去學習這門“與人類幸福密切相關”的科學吧,相信你會滿載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