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學學生醫保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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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學為主,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上海市屬重點大學,享有中國“製造業黃埔軍校”的美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上海理工大學學生醫保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上海理工大學學生醫保管理辦法

 一、適用物件

在上海理工大學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

 二、參保繳費

大學生參加本市居民醫保須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若有變動以上海市醫保檔案為準)。

 三、保障待遇

(一)關於普通門急診

1、在學校門診部就診應憑校園卡就診,收取普通門診掛號費1元(專家門診掛號費4元),醫療費學校承擔90%、學生個人承擔10% 。

2、因病情需要經學校門診部醫師轉診到校外定點醫院就醫的,由首診醫生開具轉診單,轉診一次就診一次。同種疾病複診也須開轉診單。未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到定點醫院或其他醫院就診的,所發生費用由學生本人負擔。

發熱、急腹症、傳染病、意外傷等情況無須轉診的,直接在校外醫保定點醫院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300元(即學生每年個人支付300元)。年度累計超過起付線以上,且在醫保規定報銷範圍內的部分,報銷比例如下:在一級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承擔65%,個人承擔35%;在二級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承擔55%,個人承擔45%;在三級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承擔50%,個人承擔50%。

3、因寒暑假、休學或因公外出在外地醫院就醫的,須在當地醫保部門認可的指定醫院就診。由本人先墊付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回學校後憑病歷卡、發票和學生證辦理報銷。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學校承擔65%,個人承擔35%。

(二)關於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學生每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一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80%,個人自負2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70%,個人自負30%;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60%,個人自負40% 。醫保規定範圍外自費專案由個人支付。

2、在本市住院的,學生須憑《住院結算憑證》到定點醫院就醫,所發生的超過起付標準的、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後向其所在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學生憑住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注:入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影印在同一張A4紙上),由學院老師帶領(研究生需到研究生工作部開具學籍證明),至學校門診部辦理《住院結算憑證》)。

3、大學生在外省市發生急診住院的,或因病等休學期間需要在外省市住院治療的,應到所在地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墊付,在出院或治療後的6個月內帶好相關的資料(包括身份證及學生證的原件和影印件,醫院蓋章的出院小結、住院發票和住院明細清單)報學校門診部醫保室,再統一到上海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三)關於大病

1、大學生因患重症(如重症尿毒症、腎移植、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以下簡稱大病)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的,大病費用先由學校門診部按照普通門診報銷醫療費用的50%。再由學校門診部出具《上海市大學生門診報銷憑證(大病專用)》,學生本人憑報銷憑證原件、醫療費收據影印件、明細清單影印件、病史記錄原件等材料到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公共服務中心保險理賠視窗報銷剩餘50%醫療費的一半。

2、學生因大病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須憑學校門診部開具的《住院結算憑證》就醫。所發生的超過起付標準的、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後向其所在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學生憑住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注:入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影印在同一張A4紙上),由學院老師帶領,至學校門診部辦理《住院結算憑證》)。

學生出院後,須憑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小結》、明細清單和醫療費用收據等材料的原件到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公共服務中心保險理賠視窗報銷剩餘部分醫療費用的一半。

3、大學生在外省市因大病住院或門急診治療的,按規定不可進行居保大病的報銷。

四、醫保定點醫院與醫療費報銷事項

軍工路校區定點醫院為:新華醫院、楊浦區中心醫院、楊浦區中心醫院安圖分部。報銷時間為每週二、五上午8:00~11;00(寒暑假、節假日除外);

復興路校區定點醫院為:瑞金醫院、徐彙區中心醫院。報銷時間為每月雙週週四上午8:00~11;00(寒暑假、節假日除外);

報銷時請學生帶好學生證、發票、門診病歷及本校門診部的轉診單。

如有疑問請致電本校門診部,聯絡電話: 5527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