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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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已經公佈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詳細內容,供大家閱讀了解。

江蘇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安排

根據《江蘇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辦法》及《關於做好江蘇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結合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 管理機構及職責

1、 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複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複試資格審查工作

 二、複試辦法

(一)複試人選

參加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且初試成績滿足以下要求:單科成績≥40分,總分≥80分。未參加複試或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複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1、複試報到時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核查考生報考材料和資訊,重點審查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均須原件)。

2、複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和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均以百分制計

3、綜合能力考核包括外國語聽力、外國語口語測試、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考核等三部分。

(三)複試規則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100分,其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考核80分。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以對話形式進行,每人時間不少於5分鐘。複試小組成員對考生的應答情況進行現場評分。(滿分20分)

2、綜合素質及創新能力考核在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後進行,每人時間不少於15分鐘。複試小組有關成員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就綜合素質及創新能力進行現場打分。(滿分80分)複試面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影。

3、複試具有否決權。複試時,對於外語、科研或綜合素質等方面較差,複試小組成員一致或大多數認為不適合作為研究生培養的考生,無論其初試成績如何,都予以淘汰。

4、合格的推免生和導師自主招收擬錄取博士生直接列入國家計劃培養,不需參加此次複試。

(四)複試具體安排

1、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5月11日上午8:30-8:50;地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1409

2、專業能力考試時間: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 ;地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1415

3、綜合能力考核時間:2016年5月11日下午14:00;地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第一會議室1410

4、考生休息室: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1415

三、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我院2016年博士招生指標為5人(含推免生3人),每名導師限招1人。

2、複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複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於60分視為複試不合格)。複試成績計算公式為:複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總成績。複試成績權重(初試和複試權重之和為1)為50%。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2×50%+複試成績×50%。

3、擬錄取和備選名單確定原則

學院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類別。按照報考類別分開報送複試錄取結果,非定向就業考生報送擬錄取名單,定向就業考生報送備選名單,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安排專人及時將複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四、其他事宜

1、本細則由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相關重要環節資訊將按照規定進行公示。

2、學院研究生招生聯絡人:許老師,0511-88780211, EMAIL:yhxu @

3、其它未盡事項請參照研究生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