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淄博市2016年會考招生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從5月15日開始,6月23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佈考試成績,首次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7-28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淄博市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意見
淄教發〔2016〕4號
根據《山東教育廳關於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關於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5號)、和《淄博市會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見》(淄教發〔2014〕5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引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觀,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探索多次考試、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機制,完善“分數+等級”錄取模式,引導每一名學生選擇適合的教育,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考試、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引導學校規範辦學行為、有效落實“減負”,引導學生學好每一門課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規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中國小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國小評價和考試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自國中2012級開始,各區縣已按照《關於印發《淄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3〕30號) 的要求,全面建立國中學生電子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過程性評價。各區縣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和監管,健全評價機構,規範評價程式,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結果公平公正。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等級形式公佈,分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4個等級,作為國中學生畢業及會考招生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
5月上旬,各區縣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彙總、稽核和上報工作。經稽核無誤後,將評價結果匯入淄博市會考招生管理平臺,作為會考報名、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的基礎資料。評價結果上報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改革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命題指導思想。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具有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雙重功能。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依據,推進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課程目標的實現,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考試內容基礎性和綜合性,突出考查學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幹知識和學生獨立思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結合學科特點,改革命題方向,試題難度適度,體現水平評價和考試選拔雙重功能,試題難度係數(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除外)確定在0.65左右。
(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和安排。
1.科目設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設定為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類。考試科目為語文(含書寫卷面分5分,採用扣分制)、數學、英語(含口語與聽力)、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會考科目為歷史、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資訊技術。考查科目為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
思想品德評價採取日常品行評價與課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國中學校按照《關於加強國中<思想品德>學科教學管理與創新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4〕18號)有關要求自行組織,其評價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考試安排。國中三年級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地理、歷史、生物(含實驗操作)、資訊科技考試;國中四年級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語文、數學、英語(含口語與聽力)、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考試、考查。會考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辦法,初四年級學生對已考的會考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考,並以最好的成績參加高中招生錄取。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考試採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實行網上閱卷(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與聽力除外)的方式組織進行。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理化生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與聽力的考試方式將另行制定實施方案,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體育與健康考試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為依據,考試內容分為必考專案、抽考專案、選考專案。必考專案為男生1000米、女800米;抽考專案為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跳繩、引體向上或擲實心球(男)仰臥起坐或擲實心球(女)4個專案,由區縣教育(教體)局於考前兩個月按照程式抽取考試專案並公佈;選考專案為坐位體前屈、擲實心球、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立定跳遠、跳繩、籃球運球、足球運球和排球墊球8個專案,由學生根據自己特長從上述專案中扣除已確定的抽考專案後剩餘專案中自選1項參加考試。
資訊科技考試內容和標準以《淄博市2015年國中資訊科技學業水平考試說明》(淄教館字〔2014〕28號)為依據,採用上機操作考試形式組織進行。
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內容為現行國中教材理、化、生三科規定的學生必做全部分組(探究)實驗,採取考前半天以考場為單位隨機抽題的方式組織考試。
英語口語與聽力考試內容和標準以《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依據,採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智慧化考試。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具體考試安排如下(表1、表2):
表1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分值和時長
考試科目 | 會考科目 | |||||||||||||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體育與 健康 | 地理 | 歷史 | 生物 | 資訊科技 | ||||
書面 | 口語聽力 | 書面 | 實驗 | 書面 | 實驗 | 書面 | 實驗 | |||||||
分值 | 120 | 120 | 90 | 各15 | 80 | 10 | 55 | 5 | 50 | 50 | 50 | 45 | 5 | 50 |
時長 | 120 | 120 | 100 | 30 | 90 | 20 | 60 | 20 | 60 | 60 | 60 | 20 | 45 | |
注 | 考試時長為分鐘。 |
表2 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考試科目 |
5月5-15日 | 體育與健康 |
5月9-13日 | 理化生實驗操作 |
5月21日 | 英語口語與聽力 |
6月10日 | 8:30-10:30語文 14:30-16:00物理 16:50-17:50化學 |
6月11日 | 8:30-10:30數學 14:30-16:10英語 |
6月12日 | 8:30-9:30地理 10:30-11:30歷史 14:30-15:30生物 |
6月13日 | 資訊科技(上機考試) |
考查科目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查辦法,並監督、指導各國中學校組織實施。
3.成績公佈與呈現。6月23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佈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按原始成績和等級兩種形式予以公佈;會考科目按等級形式公佈;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等級確定辦法:按照原始成績達到滿分的一定比例劃分A、B、C、D、E五個等級。原始成績≥滿分的90%為A等,原始成績<滿分的90%、≥滿分的80%為B等,原始成績<滿分的80%、≥滿分的70%為C等,原始成績<滿分的70%、≥滿分的60%滿分為D等,原始成績<滿分的60%為E等。E等為不合格等級。除體育與健康外,其他科目按分數劃定等級時,使得A等不足考生總量的15%,A、B等累計不足考生總量的35%,A、B、C等累計不足考生總量的65%、A、B、C、D等累計不足考生總量的85%時,則分別按考試總人數的15%、35%、65%、85%的比例劃定;如超過上述比例則按實際人數劃定。
4.成績管理與使用。採取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國中學校三級管理備案,實行電子化管理。學生因升學等原因需回原籍時,接收的市內考生可提供戶口本和學籍號,由接收區縣直接辦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移;接收的市外轉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生,應參加所有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和考查,並根據原始成績按照就讀年級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復學學生可只參加未考學科的考試、考查,所考科目成績按照就讀年級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其已考科目成績,按照原始成績和等級認定。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國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診斷評價區縣教學質量和升學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生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經學校補考合格後,領取《義務教育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未經批准不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佈名次。
四、改革會考招生錄取政策
(一)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
普通高中實行指令性計劃,國中後職業教育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2+3”高等師範教育實行指令性計劃,三年制中專實行指導性計劃。各區縣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需求和學校辦學實際,根據當地國中畢業生情況和各類學校的辦學能力,統籌協調,按照普職(含技校)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年度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稽核後統一下達。實行指令性計劃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計劃。
所有公辦普通高中除經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學校只面向學校所在區縣各國中學校招生。經批准單獨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經省教育廳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納入張店區統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區萌水鎮、商家鎮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別納入周村區和淄川區統一招生管理。國中後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願填報。
所有符合條件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國中畢業生均可選報普通高中志願和國中後職業教育學校志願。
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縣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滿一年的(截止當年4月30日)國中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畢業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其中,具有我市國中階段連續4年學習經歷的,與所在區縣考生同等對待;在我市國中學校不滿4年學習經歷的,不佔用指標生和推薦生計劃。不具備以上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以及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畢業生,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且不參與普通高中推薦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志願填報採取網上填報的方式,分兩次進行,首次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7-28日,徵集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4日。兩次志願填報均設定三類:“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類志願設定一個;普通高中類志願設定一個指標生志願和兩個非指標生志願,兩個非指標生志願為平行志願;國中後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學校設定兩個平行志願。志願填報須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入淄博市會考招生管理平臺(),根據本人意願,按照報考條件和志願填報告知書要求填報志願。志願填報結束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選報國中後職業教育類學校志願的考生,須填寫專業是否服從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