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農業大學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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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華南農業大學大學聯考招生計劃已公佈。華南農業大學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招收本科生總人數的1%,各專案招生人數視生源情況和專案需求確定,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華南農業大學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計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華南農業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程式碼:10564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483號,郵政編碼:51064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型別: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南農業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佈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在廣東省,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第一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佈的招生目錄。

第十六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大學聯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美術類、音樂類等)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辦公佈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華南農業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分數及專業志願擇優錄取。已投檔至我校的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二十一條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按照以下原則錄取:

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分數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分數排在後面的考生。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依據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順序錄取。安排專業時,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進行安排。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生物科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只招填報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不招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辦法:

表演、音樂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術科成績使用本校校考成績錄取。

美術類專業(專業包括: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錄取時使用的術科成績,我校設點美術校考的省份使用校考術科成績,沒有設點美術校考的省份使用各省美術統考成績,廣東省使用美術統考成績。美術類專業錄取時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綜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綜合分排在後面的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高低順序排名。安排專業時,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進行安排。

藝術類具體錄取細則如下:

(1)凡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文化成績分數線按各省劃定的出檔線執行。

(2)表演專業考生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術科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高低順序排名。

(3)音樂學專業考生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術科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高低順序排名。術科成績=(校考複試成績×60%)+(省統考成績÷生源省術科統考滿分×100×40%)。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生,按照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高低順序排名。綜合分=術科分+文化分。

(5)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美術類考生,綜合分=術科分×3.75+文化分,按照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使用統考成績錄取的美術類考生,綜合分=術科分+文化分,按照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

廣東省美術科類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後,如果還有剩餘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原則。分數計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三條 對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型別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執行各省招生辦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第二十七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費按省政府批准

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檔案執行。參見各省專業目錄。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我校設有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資助政策,具體的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諮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聯絡部門:學校紀委、監察處

監督電話:020 85280034

傳真: 020 85281301

電子郵箱:jjjc@

第三十三條 招生諮詢及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 020 85283652

傳真:020 85288053

電子郵箱: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華南農業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華南農業大學授權華南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華南農業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華南農業大學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高校之一,根據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廳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從2011年開始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招收本科生總人數的1%,各專案招生人數視生源情況和專案需求確定。招生範圍與我校普通大學聯考招生一致。

二、招生專案

羽毛球

三、就讀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原則上就讀以下專業)

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類(按大類招生)

四、報考條件

必須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週歲者方可報名。

1、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專案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專案前三名者。

2、具有高階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專案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3、廣東省考生,須是在高中階段參加省教育廳或省學生體育藝術聯合會主辦(或與有關部門聯合主辦)的體育競賽獲得個人或集體專案前六名者。

五、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的相關測試,成績達到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標準,且符合各專案對運動員的需求。

2、我校進行的測試成績不代替各省(市、區)統一組織的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參加所在省(市、區)的統一測試或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測試,合格者方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擬錄人選。

3、文化課成績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

4、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的大學聯考報名,並獲取考生號,若因報名問題影響考試與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

5、高水平運動隊原則上只能安排在我校當年設定的專業。

六、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與方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即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登入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網站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系統(點選進入)進行網上預報名,提交相關資訊(預報名須提交近期小一寸彩色電子證件照片,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程式)。

2、報名材料

a. 填寫資訊、貼好照片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華南農業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員申請表》1份(照片處也必須蓋章)。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網站網上報名系統進行註冊,登入填寫相關資訊後列印報名表。請務必留有效手機號碼和家庭聯絡電話。

b. 考生戶口所在地大學聯考准考證影印件或加蓋當地省級招生辦公章的考生號證明。(還未開始進行大學聯考報名的省份,考生可以在參加完所在省份大學聯考報名後,於報到時補交上大學聯考准考證影印件或加蓋當地省級招生辦公章的考生號證明)。

c. 身份證影印件1份、戶口簿影印件1 份。

d. 運動成績證明:運動員等級證書影印件、近三年競賽成績證明覆印件、獲獎證書影印件、辦理運動員等級證書時用的秩序冊成績冊影印件。

e. 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未發畢業證者),學校出具的證明原件;往屆生持畢業證書影印件。

注:以上材料報到時需驗原件。

3、報名確認

完成網上有效報名後,考生必須於2016年1月15日自帶有關材料(原件)到我校體育部進行報名確認。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我校將通過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進行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並對網上核實結果進行截圖儲存。

七、測試

1、我校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報到時間定於2016年1月15日。報到地點設在華南農業大學體育部(紅滿堂旁15號樓410)。1月16日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統一測試。統一測試相關內容按《華南農業大學高水平運動員羽毛球專案測試大綱》執行。

2、參加測試的專案必須與獲得報名資格的專案一致,否則測試成績無效。

3、體育專項測試之前,考生須與學校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

八、管理辦法

1、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需要及考生最終測試成績劃定合格線,確定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學校將測試合格者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未經教育部及省級招辦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被錄取為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入校後,我校將進行復查及專業複試。凡有弄虛作或複查考試不合格者,將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取消錄取資格。

本方案如與教育部當年關於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教育部規定為準。

聯絡電話:華南農業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020-85283652,華南農業大學體育部:020-8528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