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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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招生計劃為60人,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黨中央有關檔案精神,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16年繼續安排一定數量的招生名額,用於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案,2016年招生計劃為60人,全部為理科計劃。具體招生專業有:生物科學類(包括生物科學、生物技術2個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包括生態學、資源環境科學、應用氣象學、環境工程4個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包括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葡萄與葡萄酒工程4個專業)、農業工程類(包括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農業工程2個專業)、電子資訊類(包括電子資訊工程、自動化、通訊工程等3個專業)、水利類(包括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3個專業)、經濟學類(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農林經濟管理3個專業)、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會計學、電子商務3個專業)、化學類(包括化學、應用化學2個專業)、農學、種子科學與工程、園藝、園林、植物保護、土地資源管理、動物科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車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腦科學與技術、地理資訊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土木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工程力學、社會學、傳播學、農村區域發展等。

我校根據各省相關考生數量及我校生源情況初步確定了各省擬認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人數(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校專項的考生應具備下列所有條件: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生源所在地為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2個省(區、市)確定的實施區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勤奮好學、成績優良、預計大學聯考成績可達到我校錄取要求的理科高中應屆考生。

三、報名方式

考生於2016年4月25日前登陸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完成網上報名,填寫個人資訊,提交併列印《中國農業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中學意見表》、《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綜合素質表》、《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班主任推薦表》及其他反映本人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能力的相關材料,經所在中學稽核並加蓋公章後,掃描並在系統中上傳,完成網上報名。並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以發件日郵戳為準)將上述材料原件通過EMS快遞寄至: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17號中國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3,信封上請註明“高校專項”字樣。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四、選拔程式

1.初審:我校將組織人員根據報名條件和學業水平考試情況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初步稽核。

2.選拔:湖北省以外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折算成分數(成績以分數記載的不再折算)後,按相應權重進行計算。組織專家以省為單位成立工作小組(不少於3人),對本省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素質評價,重點查閱本人陳述、班主任推薦信及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進行打分。學業水平考試等級轉換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記入評價總分。在湖北省選派專家到當地開展考核,採用“筆試+面試”的選拔方式。筆試科目為綜合試卷(包含語文、數學、英語等內容)。測試地點擬定在武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認定:湖北省以外的考生,以省為單位按照考生的評價總分排序;湖北省的考生按照筆試+面試成績總分排序,根據本章程公佈的擬認定人數確定入選名單。學校有權根據最終報考考生情況調整各省認定人數。入選名單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批准後,在我校招生辦公室主頁進行公示,無異議者將報教育部備案,再次公示無異議者可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獲得資格的考生須參加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按照當地省級招辦對高校專項填報志願的要求填寫志願表。

2.獲得資格的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普通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型別)調檔分數線(平行志願投檔的為模擬線)下30分(含)以內,同時不低於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予以錄取。

3.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其大學聯考投檔成績上加30分,結合考生志願進行專業安排。

六、監督機制

1.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我校要求,客觀、公正地進行申請工作。所有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如在入學後發現有舞弊行為,一律按規定從嚴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報有關部門備案。情節嚴重者,將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2.中國農業大學高校專項的選拔和錄取工作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式,擇優錄取。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電子郵箱:,電話:010-62736994。

七、招生諮詢

電話:010-62737682,傳真:010-62737960

郵箱:

中國農業大學本科招生網:

八、本簡章有關內容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由招生辦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中國農業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各省擬認定人數分配方案

省份擬認定數省份擬認定數
河北7海南1
山西5重慶5
內蒙古4四川8
吉林2貴州10
黑龍江3雲南12
安徽7西藏2
江西5陝西8
河南9甘肅11
湖北5青海2
湖南7寧夏2
廣西3新疆2

注:各省(區、市)具體實施區域以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為準,以上表中擬認定人數為測算值,學校有權根據最終報考的考生情況調整各省認定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