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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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客運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客運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客運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 目的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協作、迅速控制、減少損失的原則,科學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公路客運站站內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二、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任務

組 長:客運站站長、支部書記(負責突發事件的總體工作)

副組長:客運站副站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工作,總指揮未到場時行使總指揮職責權力)

成 員:客運站中層以上幹部(負責疏散、撲救、報警、宣傳、消毒、救護、資訊反愧事故調查、治安管理、物資配備等)

三、 應急響應

(一)發生火災、爆炸時的應急響應

發現災害事故後,由通訊組迅速撥打“119”報警,同時向運管處、公安部門報告。若發現傷亡人員要與醫院聯絡前來救助。通訊組要利用有線、無線等通訊方式保持火場指揮與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絡,同時保持與公安、消防、醫院、電力等外界部門的聯絡,並保障通訊的暢通有效。

在專業搶險部門未到之前,事故總指揮立即組織疏散和現場撲救,疏散組通過廣播或直介面頭通知,利用旅客通行門、檢票口和安全出口對旅客和站內工作人員進行疏散,引導至安全的場地。在組織疏散過程中要搞好宣傳,穩定旅客和工作人員情緒,保持疏散秩序,防止造成混亂和恐慌。搶險車輛到來後,由疏散組引導搶險車輛進入事故現常

破壞組要疏通防火通道,保證疏散人員的道路暢通無阻,打出防火隔離帶,切斷電源。

撲救組要按照火災情況、起火物的性質啟用滅火器、消火栓、砂土及其他撲火工具進行初期撲救。

在火災失去控制涉及搶險職工生命安全時,總指揮下達緊急疏散命令。各組攜帶重要物品、現金、賬簿等轉移到指定地點。

(二)發生群體鬥毆時的應急響應

站內發生群體鬥毆事件時,站派出所要迅速撥打“110”報警,並組織人員盡力控制事態發展,疏散圍觀群眾,等公安機關到達後配合公安機關處理。若發現傷亡人員站派出所應撥打“120”請求救助,由醫院處置傷亡人員。

(三)發生重大上訪事件時的應急響應

發現職工、經營者有集體越級上訪跡象時,由部門負責人、信訪工作人員、主管站長到現場進行勸說,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阻止上訪群眾進一步行動,同時由辦公室將情況報告運管處、交通局,並由站派出所進行監視,防止上訪群眾失控。

發現職工、經營者集體越級上訪時,部門負責人、信訪工作人員、主管站長要迅速查明上訪群眾自然情況、上訪規模、行進路線、乘坐車次等,立即將情況報告運管處、交通局,併成立協調處理小組趕赴指定地點,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積極進行處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對上訪群眾進行阻攔、勸說,有關領導要同上訪群眾見面,瞭解情況,宣傳政策,答疑解難,共同商議解決問題的辦法,並將上訪群眾安全帶回。

群眾駕車集體到省上訪時,要迅速將情況報告市運管處、交通局,同時通知公路管理部門設卡攔截,並立即派出追截小組進行追截。

群眾到市委、市政府集體上訪時,站辦公室要立即向市信訪辦報告,併成立協調小組到現場進行勸說,力爭將上訪群眾勸離。

訪事件處理結束後,信訪工作人員及時將情況上報市運管處、交通局。

(四)發生疫情時的應急響應

發現人員或家禽出現疫情的,立即對人員或家禽進行隔離,並向運管處、交通局、市防疫部門報告,由衛生防疫部門對其進行檢查,拒絕檢查的,要請公安部門協助。

對經衛生防疫部門確定的病例,衛生防疫部門應迅速將病人運送到指定醫院或將家禽等運送到指定地點銷燬,客運站要協助衛生防疫部門組織疏送。

對與該病例有密切接觸的人員由客運站進行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或工作單位、聯絡電話等,以留備查。

對發現病例的場所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立即進行徹底的消毒。必要時衛生防疫部門和公安部門可駐站進行防疫檢查和治安管理,客運站要配合衛生、公安機關,並要配備充足的防疫用品,堅持每日消毒,直至疫情結束。

客運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充分發揮車站功能作用,保障旅客運輸安全、暢通、舒適、有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車站各種突發事件,不斷提升汽車客運服務水平,推進我站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陝西省消防條例》和延安市防火委員會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站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 汽車運輸公司客運站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致使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車站的正常運營受到嚴重威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因火災等突發事件和事故災難造成人員死亡或危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中毒(重傷),或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2)需要緊急安全疏散或轉移安置;

(3)群體打架、鬥毆事件以及爆炸事件影響車站正常運營需應急處置;

(4)非典、禽流感及有關疫情蔓延需採取緊急措施處置;

(5)當天氣變化,遇霧、雪、冰凍以及冰雹等惡劣天氣需應急處置;

(6)超出平常工作中應急處置能力;

(7)認為需要其他部門響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

發揮客運站功能作用,把保障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放在首位,運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用急效用,實行民主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在客運站站長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站長牽頭負責,車站各崗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許可權,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為主,分工協作。

客運站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車站領導是處置突發事件的主體,要承擔處置的首要責任,車站各崗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形成合力,保證突發事件資訊的及時準確傳送,快速有效處置。

(4)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有效應對。 客運站對突發事件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調動一切力量,建立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應急機制建設和資源準備要堅持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降低執行成本。

2、組織機制與職責

2.1客運站應急機構

2.1.1成立應急指揮中心

指揮長: ; 副指揮長: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五個行動小組:搶險撲救組、水電管理組、人員流散組、安全保衛組、後勤管理組。應急指揮中心報警電話:

2.1.2行動小組負責人和人員組成

(1)搶險撲救組。組長: ;成員:

(2)水電管理組。組長: ;成員:

(3)人員疏散組。組長: ;成員:

(4)安全保衛組:組長: ;成員:

(5)後勤保障組。組長: ;成員:

2.2 職責

2.2.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接警後迅速查清突發事件的位置,瞭解突發事件的情況,隨時掌握動態,及時、準確組織和指揮人員撲救,必要時拔打“110”、“119”電話,向公安部門、消防部門報警。

(2)現場指揮撲救,協調各小組工作。

(3)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調查。

2.2.2搶險撲救組職責

(1)接警後迅速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做好分工。

(2)根據突發事件情況,採取有效的撲救方案,迅速控制,防止事態蔓延。

(3)搶救被困人員必須做到運用“先控制,後消滅,救人重於救火”、“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4)保護現場,隔離非撲救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2.2.3人員疏散組職責

(1)組織人員和顧客迅速撤離危險區。

(2)制止工作人員不顧事故災難的嚴重性而先搶救物資,儘可能避免混亂和傷亡事故。

(3)保證消防通道安全門的暢通。

2.2.4安全保衛組職責

(1)維持現場秩序,協助疏散組疏散人員。

(2)負責對售票房的監護和保衛。

(3)封閉突發事件事故現場,看守進出口,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4)轉運受傷人員和貴重物品。

2.2.5水電管理組職責火災撲救時,要及時採取正確的供電、供水方式,及時切斷電源,確保消防用水、用電。

2.2.6後勤保障組職責

(1)保證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鐵鍬、雨鞋等)。

(2)安排好車輛,保證及時輸送受傷人員。 3 應急響應

3.1分級響應

I級響應行動由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實施,當應急指揮中心進入I級響應行動時,應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II級以下應急行動的組織實施,由行動小組採取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2不同應急事件的應急響應措施

3.2.1火災應急響應措施

(1)制定完善的消防預案,針對車站實際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預案。

(2)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時進行”的原則,積極施救。

(3)處置火災事件應堅持快速反應的原則,做到反映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4)火災發生後,工作人員應立即向“110”、“119”報告,同時組織做好旅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5)客運站應急指揮中心接到火災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6)滅火程式:

A、應急指揮中心接到火災報告後,根據起火位置,火勢大小,調派人員迅速到位進行撲救,同時向市消防隊報警;

B、水電組接到指令後,立即切斷火災現場的電源,給消防水泵加壓;

C、搶救撲救組,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滅火和用室內消防栓連線水帶水槍,向火點射水,在滅火人員、器材充足的情況下,可對火勢採取四面包圍或兩側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勢蔓延,進而撲滅火災。如果人員、器材不足,則要將力量集中在火勢蔓延的方向,或保護價值較大的物資,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D、人員疏散組要引導顧客和員工儘快有序地撤離,並派專人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準確到達現場;

E、安全保衛組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火災現場進行封閉,清理無關人員,並對重點部位進行保護,維護火場秩序;

F、火災滅後,應急指揮中心要積極協助市消防隊對事故進行調查,做好善後工作,其他各組協助消防部門清理火場。

3.3應急情況報告應急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是:快捷、準確、直報、續報。

3.3.1快捷最先接到突發事件時在第一時間報告,最遲不能超過一小時。

3.3.2準確報告內容要真實,不得瞞報、虛報、漏報。

3.3.3直報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要直接上報公司。

3.3.4續報在突發事件事故災難發生一段時間內,要連續上報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及有關內容。

3.3.5報告內容特別重大事故災難快報及續報應急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3.4報告程式

3.4.1客運站事故災難發生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警,並報告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接警後應迅速確認災難性質和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的預案,並向公司報告。

3.4.2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應急指揮中心必須做到:

(1)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災難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災難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災難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故災難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3.4.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災難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災難現場的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時,應急指揮中心應在事故災難發生後4小時內寫出事故災難快報,分別報送公司及主管部門。

3.5情況接報

應急指揮中心獲悉突發事件後,迅速通知公司,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上報有關部門。

3.6緊急處置

緊急處置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依靠自身的力量。突發事件發生後,車站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使事故災難損失降到最低。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3.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需要佩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突發現場的相關規定。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3.8群眾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事故災難的特點,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緊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和程式,指定有關行動小組具體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和安置;

(3)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維護事發現場的治安秩序。

4 保障措施

4.1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相應設施滿足進行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逐步建立並完善全站安全資訊庫,救援力量和資源資訊庫,規範資訊獲取、分析、釋出、報送格式和程式,保障應急指揮中心與上級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資源共享,保證應急響應期間相互通訊聯絡的需要,明確聯絡人,聯絡方式,做到有備無患。具體聯絡有關事宜由車站辦公室負責。同時,客運站辦公室負責接受、顯示和傳達事故災難資訊,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並對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其本情況進行備案。

4.2應急保障

(1)為應對突發事件,客運站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同區域均添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如在候車廳、車場均備有安全消防栓,在售票廳、候車大廳、空調候車室等多個重要位置均備有滅火器材。

(2)根據需要開設以客運站進出口、售票廳大門為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5 附則

5.1名詞解釋

5.1.1客運站旅客運輸

本預案所稱車站旅客運輸是指汽車站承擔城市與城市之間或從甲地到乙地之間為方便旅客相互交往、觀光旅遊等汽車旅客運輸任務。

5.1.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事故災難

本預案所稱的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是指需要啟動本預案中規定的Ⅲ級以上應急響應的災難事故。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型別主要包括:

(1)客運站遭受火災、爆炸等事故災難;

(2)客運站內發生聚眾鬧事、群體打架鬥毆等突發事件;

(3)客運站遭受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侵襲。

5.2預案管理與更新

客運站根據國家應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資源的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5.3獎勵與責任追究

5.3.1獎勵

在客運站內發生突發事件、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國家、集體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準備或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