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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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學校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措施和管理責任,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費政辦發明電[20xx]81號)精神,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以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視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探沂中心國小中心學校學校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曹政偉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學校負責組織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學校按照“校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群防群控:學校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群防群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救助體系

1.學校根據上級要求,成立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出現安全事故時,由食品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啟動學校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資訊;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縣教育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四、工作要求

1.各國小幼兒園要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要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要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要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要求專人管理,專庫存放,要建標立卡。嚴把食物採購關,要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各校(幼兒園)要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要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五、食物中毒應急反應執行體系

1.各校(幼兒園)要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值周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各校(幼兒園)要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園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向學校校長(園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園長)報中心學校備案,中心學校及時向鎮政府、教育局報告。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程式是班主任——各校(園)長——中心學校校長,同時由辦公室向當地政府和衛生疾控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施救)。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在接到中心校指令前由校長(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各校校長(園長)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幼兒園)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取樣。

8.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中心學校領導組組長統一排程,必要時可向所屬各校抽調人員進行支援。所需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11.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事故應急小組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教育局、衛生局和食品衛生藥監局。

六、其他

1.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採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其責任;對處置不當,貽誤戰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要勸其引咎辭職或責其辭職,或給予免職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預案由學校負責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省、市、縣、鎮相關檔案精神和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實用範圍

在學校食堂各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對師生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突發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工作中碰到的各類應急事項,負責對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負責資訊上傳下達。

2、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應急分隊

隊 長:楊東曉

副隊長:楊志永、劉曉勇

成 員:楊金髮、張陳香及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現場應急處置,包括採取控制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並負責中毒人員的救護、輸送就醫、指導自救和互救以及資訊溝通等工作。

四、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 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啟動應急預案。

2、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檢查。

3、同時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中心校、衛生院等部門報告。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5、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誇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五、預警與報告

1、加強日常監管

學校總務處、食堂管理人員、校務室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採購、操作加工過程、貯藏、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師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

2、報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中心校、衛生院及有關部門報告。

(2)責任報告人

① 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② 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③ 學校師生員工。

(3)報告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中毒人數、臨床表現、初步原因分析、責任主體、採取的措施等;

(4)報告的程式:事發當事人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赴現場瞭解基本情況(所進食物、進食時間、中毒人數)—報告中心校應急工作小組—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中毒人數、臨床症狀、所進食物、動態、已採取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

六、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 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中心校及相關部門。

七、其他

應急領導工作小組及分隊人員平時處於待命狀態,一旦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啟動工作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