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保障措施確保“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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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保障措施確保“安居樂業”
“江蘇省萬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9月17日正式啟動,江蘇與國際人力資源機構聯合開展人才引進全面戰略合作同步啟動。在2008年到2012年的5年間,江蘇計劃引進10000名左右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50名左右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引進物件】萬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引進物件主要為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並在國(境)外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的人員;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學習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進修人員;具有在國(境)外大型企業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從事研發和管理工作兩年(含)以上經歷的人員;其他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方式】組織海外高層次人才需求量較大的用人單位赴北美、歐洲、日本、澳洲等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的國家、地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每年開展1至2次。多批次組織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團隊來江蘇考察,有針對性地安排海外高層次人才和用人單位進行專案對接人才交流。在美國、英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或地區設立海外高層次人才聯絡處,及時釋出人才需求、專案徵集資訊,推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落實專案對接。每年上半年面向全社會集中徵集海外高層次人才需求資訊,編制全省海外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向海外集中釋出。每年組織1至2次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網上交流大會。依託國家和省重大科研專案、重大工程專案、重大產業攻關專案、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國際學術交流合作等平臺引進。鼓勵國內外社會人才中介機構通過獵頭方式為江蘇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保障措施】妥善解決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家屬安置、子女入學、戶口、職稱、職業資格等一系列問題,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資助、專案申報、收入分配、獎勵等扶持力度。科技(人才)資助專案向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傾斜。事業單位引進碩士、博士和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編制和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經公開招考引進到國家機關的,允許先進後出。積極鼓勵、支援海外高層次人才自主創新創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可適當放寬對註冊資金的'要求,並按照相關政策享受稅收優惠。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將取得的成果申請國內外專利,支援他們通過專利轉讓、技術入股等形式,加快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職務發明成果轉讓後的收益分成,經與單位協商同意,可高於國家規定的比例獲得獎勵。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報酬與本人能力、業績、貢獻掛鉤,可由聘用單位與本人協商從優確定。對到企業從事技術開發或以技術入股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可按合同規定給予一定比例的提成獎勵;以本人的專利、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參股的,經投資各方約定,可適當提高技術入股分紅比例。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按規定優先申報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或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取得的發明專利和科研成果,優先推薦參評國家和省級有關科技獎項。凡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及與之相當的其他國家級獎項的人才,省裡按國家頒發的獎金同等標準給予獎勵。屬於集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獲得的獎金額不低於獎金總額的50%。留學人員回國後需要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受原有專業技術職務和任職年限的限制,根據本人條件直接參加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聘任不受職數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