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個月薪三千的女孩子,編的稿件漏洞百出,老闆怒拍桌子,她卻回了句:“一個月三千塊工資,你還想怎麼樣!”琢磨她這話挺有意思,就像我們買了件便宜貨,用不了兩天就壞了,於是寬慰自己:就花那麼點錢買的東西,你還想怎麼樣?
當然,她的潛臺詞是,你給我八千,我自然就做得好好的。
但問題是,老闆付薪水也是一分錢一分貨,你必須在拿三千工資時,先體現出八千的價值,老闆才願意買單。
當年我剛入職時工資也是三千,但第二個月就漲到了八千。因為每次老闆要的文案,我不僅寫到位了,還會拿出兩個以上的版本讓他挑:
一個是按他的要求寫的,其它則是我建議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