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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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1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洩物汙染的物品,棉球、棉籤、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於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於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並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籤。中文標籤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2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牆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並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汙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誌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4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並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汙染時,應當對被汙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洩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5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並組織解決。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6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專案。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於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並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7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洩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儘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洩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汙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汙染最輕的區域和汙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汙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汙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儘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洩漏物及受汙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汙染區域,以防擴大汙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8

一、在醫院感染科指導下,有專人負責醫院醫療廢棄物的管理,各科室醫療廢物有專人處理,汙物處理人員(衛生員)應接受一定的.專業知識培訓。不得讓病人或家屬自行處理各種汙物。對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實施由院感科、總務科、護理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二、醫療廢物應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嚴格分開,不能混放;醫療廢物用專用包裝袋(黃色、防滲漏)盛裝,紮緊袋口,雙層封閉處理,並貼上明顯的警示標識。

三、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做好醫療廢物的登記工作,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專案。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禁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內傾倒汙物,保證汙物入袋(治療室、手術室、病房、診療室、換藥室、化驗室、輸血庫、病理科、供應室等),送至指定地點,由環保、城管部門統一收集、集中焚燒。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衛生員清理,集中盛放於專用汙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處理。

六、有機廢棄物收集容器,必須密封有蓋,防滲漏、防蠅、防鼠,便於搬運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各科室使用後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後,由供應室按數回收、毀形後按要求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絕不可自行處理和隨意扔掉,防止造成社會汙染。

八、傳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後,用雙層黃色汙袋雙扎口,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由醫院統一收集,送焚燒。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檢查墊、屍體單及紗布等,各科室使用後應裝入專用汙袋,由衛生員回收後,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試管、培養皿、採血針等,各實驗室、生化科、細菌科、輸血科、檢驗科等使用後,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鐘後,用雙層專用汙袋,送醫院指定地點,統一毀形、焚燒處理。

十一、不可燃廢棄物如玻璃、搪瓷製品經嚴密消毒後,指派專人集中,由醫院統一毀形處理。

十二、患者的排洩物、嘔吐物、膿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較強傳染性的引流物用專門容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或石灰(乾粉)攪拌,浸泡2小時後倒入廁所。

十三、手術切除的人體殘肢或臟器、病理標本、動物實驗標本及其它各種需處理的可燃性醫療汙物均應用雙層黃色汙袋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四、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絕對禁止造成放射性汙染。

十五、凡違反規定,造成醫院廢棄物擴散、汙染環境或由醫院廢棄物處理不當,造成醫院內交叉感染或流入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形成不良後果者,追究責任人和所在科室領導的責任。採取一票否決制,直接與科室質控掛鉤。

十六、醫療廢物處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潔員運送→垃圾暫存處專人管理:負責交接、登記、簽收。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9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蔘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汙染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後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安瓿等。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汙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辦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 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到塑料袋的3/4後必須進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5)存放垃圾的容器、運送垃圾的車輛每日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 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6)對一次性醫療廢物,由專人進行回收,做好交接、數量登記,交科室當班人員簽名。

(7)醫院醫療廢物一律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醫療廢物暫存區域禁止吸菸、飲食,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定期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8)各科室不得私自處理上述任何汙染廢物,如發現有違規者,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後勤保障制度(通訊、車輛、裝置、藥品、物資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裝置、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絡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裝置、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情況,瞭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部分採購困難的藥品,制定採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裝置提出調配的方案,並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於待命狀態,不得用於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後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裝置、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裝置、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以及劇度的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學危險品的種類:

1.爆炸品:易於燃燒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溫、摩擦、衝擊或其它物質接觸發生作用後劇烈反應而引起爆炸,如、炸藥等。

2.氧化劑:有強烈的氧化效能,本身雖不燃燒,但在空氣中遇酸類或潮溼,強熱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觸,即能分解引起燃燒和爆炸,如孝銨、過氧化鈉。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經過壓縮後的氣體具有因受熱、撞擊或氣體膨脹而發生爆炸的危險,如氧氣、氫氣、液氨、液化氣。

4.自燃物:未與明火接觸,但在適當溫度的空氣中能發生氧化作用,放出熱量而引起燃燒、如黃磷、硫化鐵等。

5.遇水燃燒物品:遇水能發生劇烈反應,產生氫氣或其他易燃氣體而引起燃燒的物品,如電石、家屬鈉等。

6.易燃液體:易欲燃燒和揮發,其閃點(引火點)在攝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於攝氏四十五度的液體物質,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體:引火點較低、受熱、衝擊、摩擦或氧化劑接觸,能引起急劇及連續性的燃燒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劇毒*:具有強烈的殺害性,少量侵入人、畜體內或接觸面板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蝕物品:具有強烈腐蝕性,對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蝕作用而發生破壞現象,甚至引起燃燒和死亡,如硫酸、燒鹼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種或多種穿透力很強,人們感覺不能察覺到的放射線,如鈷60、硝酸釷等。

二、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應儲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條件好的地點,使用時應在無任何火種的排風良好處進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類等易燃液體時,禁止明火,嚴禁在灼熱物上放置。

(3)禁止將易燃物質用明火蒸餾和加熱,其沸點低於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熱,其沸點高於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熱蒸餾,水浴、油浴也不準採用明火。

(4)絕對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發可燃物質,蒸發可燃物質之液體必須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氣中的裝置,其加熱器安排及方法必須遵守實驗室安全規則。

(5)飽和蒸汽壓力較大的液體、醋酸、醚類、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許放在燒瓶中,應放在堅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有電氣裝置和照明都應採用防爆型的裝置和裝置。

(7)化學易燃品的容器,包裝應該牢固、密封、材質適應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效能,容器包裝外部須印貼明顯的警告標誌,說明物質名稱、化學效能和注意事項。

(8)儲存室內溫度保持在10~25℃範圍之內。

三、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包管的安全要求:

1.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應該隔離貯存,更不準與食物、醫藥等同庫貯存。

2.化學危險物品應該分類、分堆貯存,堆剁不得過高過密,堆碼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和通風口。

3.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應該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4.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5.化學危險品倉庫的安全間距,應根據性質、規模和貯存物質危害性質,按照國務院頒發的規定執行。

6.化學危險品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裝置,配備相應的放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設施。

7.為了確保化學危險品庫的安全,應加強門衛,嚴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對破損滲漏要立即進行妥善處理,倉庫區域內嚴禁菸灰火。

四、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搬運規定:

1.必須輕拿輕放,嚴防振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

2.嚴禁性質相牴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物品混合裝載。

3.對怕熱、怕潮的化學危險物品,要採取隔熱和防潮措施。

4.裝卸搬運毒害、腐蝕性、放射化學危險品時,應備有相應的防護用品和工具,工作結實後應清洗消毒。

5.裝卸和搬運的職工應經常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並且有一定的業務知識和固定的人員擔任。

五、關於保管化學危險品的人員要求:

1.各單位必須選拔具有一定化學知識、身體健康和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保管工作。

2.保管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因工作需要調動必須把工作交接清楚。

3.保管人員要熟知化學危險品的性質、中毒的急救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等,並不斷提高業務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