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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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考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範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採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籤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並經主管,總經辦核准者。

3、因事請假經核准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後說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籤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後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後,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鍾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說明並進行補籤,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准後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後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後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十一、其它相關規定參考《員工手冊》及相關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週一至週六:

白班:07:30————12:0013:00————16:00

晚班:19:00————23:0024:00————03:30(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週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00————17:00

辦公室員工週六實行長短周制,長週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12:00;

(三)每週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條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後作籤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籤卡處理的機會。之後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後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籤卡機會用完後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於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於當日向人事部說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說明表》,確認工時後,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准後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於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獲准後方可休假,並於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第七條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後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執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許可權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條 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 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 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 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考勤管理制度5

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考勤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佈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准後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准假後,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准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係;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並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影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稽核後,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並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准。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並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後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癒後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捨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髮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後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複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於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准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彙總表報局人事科,複核無誤後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後,於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於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並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7

為嚴肅校紀,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國小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教育組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准假後,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3 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15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數計算),並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准假後,按照事假的1/2執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週歲以上,女年齡50歲週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准後,可准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週歲,女年齡在45-50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5%.

(3)年齡在44-49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

(4)年齡在40-43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

(5)年齡在30-39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5%.。

(6)年齡在30週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後需療養的,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經校委會批准,在療養期,扣發實發工資的10%;出院後,在療養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4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准假,擅自離開校園10鍾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遊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准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准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考勤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冷鏈物流專案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並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 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 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 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並審批,最後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 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影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影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 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後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 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產假:

◎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 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於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於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 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 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9

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標準考勤時間為:

公司上下班時間統一為7:30至17:30。生產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加班。若生產車間晚上加班,辦公室管理人員應上班至19:00。

二、公司採用指紋考勤機和手工打卡兩種。上班指紋考勤時間7∶20至7∶30;下班指紋考勤時間5∶20至5∶30。所有員工必須在上班規定時間前和下班規定時間後考勤,屬有效考勤記錄,若在上班時間內考勤,按遲到或早退記載;如因公司系統故障無法打卡必須到人事部備案。

三、遲到或早退1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主管以上人員10元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遲到或者早退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三天工資。

四、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予結算工資。

五、公司員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並在批准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字;請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簽字後經生產副總審批;主管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生產副總簽字;二天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七、事假:員工需要請假時,應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以填寫《請假條》為準,經批准後方可休假;遇緊急情況須在休假當日,以電話方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病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工作,須在休假當天及時向部門負責人請病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並出具醫生證明。

九、其它請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國家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十、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需要離開應請示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十一、管理人員在一個月內無缺勤記錄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獎。

除公司規定的休假外,請假者無全勤獎,並扣除請假工資。

十二、新進員工上崗當天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檔案,錄入考勤。試用期內曠工的,按照試用不合格處理。

十三、門衛開關門時間:早晨6∶00——晚上11∶00。超時未歸者,後果自負。〔上班時間不準在廠區、辦公室、車間吃早餐和零食。發現一次,罰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內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全體工作人員,市場行銷部、各專案部及駐工地代表,由分管副總經理安排,報董事長批准執行。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6時,每週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經董事長核准,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超過晚上十點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七條、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度。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簽到簽退,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到簽退,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均給予50元罰款處分。

第八條、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安排專人監督員工簽到簽退,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彙總。

第九條、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九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簽退者,應事先告知或及時通知行政部,經批准後補籤。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員工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董事長批准。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行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或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喪假、產育等假時,必須申請公司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全勤獎。凡公司員工在當月沒有遲到、早退、礦工、請假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全勤獎獎金100元,隨當月工資發放。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批准後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11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效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效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使用者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複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開啟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介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稽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稽核。稽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許可權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許可權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後選擇新增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新增,申請時選擇請假型別、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後進行儲存。選中請假申請後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入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開啟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稽核那選擇自己的稽核意見。如稽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入自己的OA系統,具體稽核程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檢視審批意見。

考勤管理制度1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週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後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並舉手示意,未答到並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於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並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幹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並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幹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並註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後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幹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誌。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並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後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後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許可權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

(三)請假程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並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准後方可離校。 12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後,要到准假人員處進行銷假併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14

1. 目的

1.1規範考勤、休假管理,保證考勤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

1.2使各級員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強考勤意識,利於操作執行。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3.1綜管部負責制訂,修訂及執行本規定;

3.2各部門主管負責督促本部門的員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對員工考勤時間進行確認。

4.定義:

4.1工作時間:

4.1.1按國家規定:月薪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費己計入基本工資內);各部門應保障部門員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請休假

4.2.1員工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產假,喪假,工傷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種假類。

4.2.2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有薪假為: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規定與程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來記錄職員工出勤時間(上、下班),是計算薪資之憑證。

5.1.2各部門員工考勤由部門主管負責進行考勤;部門主管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記錄彙總到綜合管理部進行統計後統一呈報總經理。

5.2遲到、早退:

5.2.1行政、財務、倉庫三部門員工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含)以上15分鐘(含)以內,每次扣5元,員工當月遲到(早退)15

分鐘(含)以上3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營銷部門員工可由營銷副總進行控制。

5.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1天。

5.3.1所有員工凡未事先請假而無故不來上班或假滿未續假都均視為曠工。

5.3.2所有員工曠工按兩倍扣發當月薪資。

5.3.3所有員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曠工7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不給以結算當月工資。

6.請休假的規定與程式:

6.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請假1天以上均需部門主管及經理批准,綜管部稽核。

6.2各部門主管人員請假2天以內,由綜管部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6.3請休假應提前半天到綜管部領取《請假單》並要求填寫《請假單》以提出申請,並將經過批准的請假條交人事部審批後可離崗,因突發事件不能事先請假者,應電話告知上級並於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請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員工請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全年不超過15天,事假無薪資,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6.5病假:

員工生病可請病假,需有醫院的證明,病假時間可發放基本工資70%;如無醫院證明視作事假處理,假期無薪。

6.5工傷假:

6.5.1員工因工作負傷,經部門主管申報,出具醫療證明,經綜管部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按工作處理,屬有薪假。

6.5.2所有工傷必須有工傷報告書,並於事發時間24小時內交綜管部。

6.5.3工傷假休假時間發給基本工資。

6.6工休假:

在公司經營允許的情況下,部門主管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休假,部門主管在公司規定的節假日內必須在確保本部門的正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則按曠工處理。

6.7婚,喪,產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需提前1個月申請,婚假為期3天,返廠需提交結婚證書,假期可發經基本工資。

6.7.2喪假:員工之直系親屬(父母,繼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時,經提交證明後可請3天的有薪假,

假期發給基本工資,省內員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員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為無薪假。 6.7.3產假:女員工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而形式申表,產假後須提供生育證明。 產假為期90天。

如休產假本人因身體狀況原因需續假,可繼續延續不超過一個月的積假,但必須提前申請審批方可續假,續假無薪。 6.8假期的計算單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時”為單位。

6.8.2婚假,喪假,產假,工傷等假期以天為單位。 6.9注意事項:

6.9.1凡員工請假,首先徵得直屬上級同意;

6.9.2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延假,續假及電話請假,特殊情況(突發事件)需報直屬主管轉交綜管部,經綜管部主管及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6.10銷假:

6.10.1職員請假到期,要到綜管部辦理登出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況,須事先向本部門申請(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准以更改。

考勤管理制度15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規範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範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影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