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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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2

一、考勤範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後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並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後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並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週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准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簡訊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後,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籤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茶餐廳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茶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茶餐廳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茶餐廳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茶餐廳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正常工作時間按照集團工作時間執行。

普通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輪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節日、休息日輪班工作視為正常出勤。

茶餐廳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出於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責任加班,加班在一個月內調劑補休,如因部門工作安排不能補休,可逐月順延。

第六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七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八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茶餐廳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准,交大堂經理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准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准。 第九條 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籤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大堂經理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籤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籤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 第十條 茶餐廳上下班時間,由大堂經理監督員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於打卡上班後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後外出,外出後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一條 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二條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後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後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到大堂經理備案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應在事後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每月休假時間:茶餐廳員工每月休假天數為2天,2天內(含2天)不扣工資,2天以上每超出1天扣除1天工資。

二、年休假:員工在本茶餐廳工作滿一年後,可享1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三、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四、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茶餐廳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按請假程式報部門及直接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休病假,不按規定程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五、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茶餐廳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本部門經理審批並交大堂經理備案,事假四天至半個月以內的,由本部門經理批准後再報人力行政總監批,超過半個月的假期須人力行政總監審批並報總裁。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茶餐廳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六、婚假:在茶餐廳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七、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喪假。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其他相關崗位人員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後,經部門經理籤批後方可生

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六條 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併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大堂經理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十七條 凡茶餐廳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10元/每次。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今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茶餐廳大堂經理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_____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_____天及以上的由_____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簡訊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3個工作日內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_____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按照基本工資的80%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_____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為無薪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8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晚育

晚育者產假可前後長至四個月。

3、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女職工享有98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1至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________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________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午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後到達,視為遲到,______:______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______分鐘以內,扣除工資______元;遲到、早退______分鐘,扣除工資______元;連續三次以上遲到_____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_____次罰款_____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資料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裝置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計程車,車費據實報銷。

4、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5、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6、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6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七年級至九年級)、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或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考勤管理制度7

為切實抓好醫院各項管理工作,緊緊圍繞轉變服務觀念、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醫藥費用、減輕群眾負擔等重點問題,經院務會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強醫院的醫德醫風和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1、全院職工每人假期:4天/月。其中5月、10月多1天假(五一節、國慶節),春節所在月4天假(臘月年前3天至年後4天調休不計事假)。1個月內,可以連續休假4天,也可以分開休假。半脫產學習增加4天假,職稱等各項考試增加2天假,特殊情況除外。白班上班人員不允許調班。上班後半小時以到崗按遲到計算,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下班提前半小時離崗按早退計算,超過半小時按曠工處理。每月上班遲到、早退超過6次,按曠工一日處理,以後每遲到、早退一次按半日處理。

2、超假:每超假一天扣除當月工資總額的1/26,當月超過4天無當月月獎和當月年終獎。如果超假天數過多,仍是扣當月工資,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3、請假:護士請假,經護士長批准;醫生、後勤人員請假,院辦公室主任批准;辦公室主任、副院長請假,經院長批准;院長請假需經衛生局領導批准。經批准後,請假人需要提前一天在掛號室登記請假起止時間和天數,假期完畢後在掛號室消假。未經批准休假,按照曠工處理。

4、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曠工按超假處理):

(1)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不到單位上班;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被公安部門拘留;

(5)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休息。

5、婚、喪假:(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養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晚婚15天)。(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產假:(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產前十五天如放在產後休,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家屬簽字同意,並保證不影響工作,自負一切後果的情況下,經批准同意)。(2)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男職工的妻子生孩子產假6天。女職工生育無人照顧,經女方單位出據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數應衝減女方產假天數。(3)產假需提供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4)女職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一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5)在規定的天數內領基本工資,超假按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5月1日~9月30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30;10月1日~第二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各位職工,除特殊行業(燒鍋爐供應開水者、清潔工人、門房工人、手術室供應人員、食堂工作人員)人員外,上班時一律提前5分鐘到崗,下班時晚5分鐘離崗(不在單位住的上午推遲10分鐘考勤,下午提前10分鐘考勤)。上班時間,脫崗(半小時)、看小說、做女紅、聽音樂、睡覺、吃飯(除中班人員)等,凡是與工作無關的事拿到工作崗位上做,發現一次罰款20元。

7、病假:必須首先經本院兩個醫生診斷並證明;如果受條件限制,不能到本院診斷,必須有上級醫院的證明和輔助檢查診斷。

8、集體活動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

9、本院職工不得搬弄事非、造謠、中傷、謾罵、誹謗他人,影響他人工作,干擾領導或職能部門的正常工作,妨礙執行公務,擾亂醫院秩序。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情節輕重罰100-300元,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

10、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樹立正確的“三觀”意識,禁止賭博行為發生,經舉報查處屬實者每人扣100元,年終考核不合格。

11、嚴禁班前酗酒,不得在工作時間飲酒,如飲酒影響正常工作,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並在全院通報。

12、本院職工(包括家屬、子女)無故損壞醫院設施、私拿醫院物資,所造成的損失照價賠償,並給予在院職工1一5倍處罰,情節嚴重者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原規章制度自行終止。

考勤管理制度8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考勤管理制度9

1. 總則

1.1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勤管理 , 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 , 增強員工的 勞動紀律性 , 併為公司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提供準確依據。

1.2 明確各項考勤規定與程式,確保公司員工出勤有秩序運作 , 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員工。

3. 職責

3.1 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如實打考勤卡。

3.2 公司值班保安人員負責監督員工按規定要求打考勤卡。

3.3 有關請、休假審批責任人須按《員工請、休假管理制度》審批假期。

3.4 各部門或車間指派專人(兼職)負責日常考勤事務,包括各類請假表的報批報送、月度考勤統計、月度排班計劃維護及更新。

3.5 人力資源部負責統籌考勤事務,包括刷卡資料管理、日常考勤檢查、請假、調休、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及稽核。

3.6 人力資源部每月 5 日前將各部門上月考勤違紀情況彙總,併發送給所屬部門經理,此記錄將作為部門考核員工當月工作績效的內容之一。

4. 上班工作制 , 本公司上班考勤分為兩種情況 , 即 :

4.1 常白班 , 出勤時間為 8:00—12:00 ; 13:30—17:30 。

4.2 倒班(輪換的班次) , 出勤時間為 8:00—16:00 ; 16:00—24:00 ; 0:00—8:00 。

5. 考勤定義:

5.1 考勤 , 指考查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實際出勤情況。

5.2 遲到:上班時間五分鐘至十五分鐘內才打卡上班者,為遲到。

5.3 早退:下班時間前五分鐘內即行打卡,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者為早退。

5.4 曠工:以下行為被視為曠工:

5.4.1 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出勤的。

5.4.2 因工作需要不服從崗位調整,經教育後仍不到崗的。

5.4.3 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請、請 / 休假證明的。

5.4.4 員工假期結束後,不能提供任何相關證明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

5.4.5 遲到時間超過十五分鐘或早退超過五分鐘者視為曠工時間。

6. 考勤管理的具體規定

6.1 考勤採用感應式電腦考勤為主,手工考勤為輔的方式。常白班員工正常每日考勤次數為四次 ( 特殊工種經批准為兩次 ) ,倒班員工每日考勤兩次。

6.2 考勤卡使用要求

6.2.1 員工在上下班刷卡時,考勤機將顯示本人姓名,同時發出提示音,則刷卡有效。否則無效,需重新刷卡。當考勤卡無法正常使用時,請立即前往食堂財務處進行無償更換。

6.2.2 有效刷卡的時間間隔要求為 10 分鐘以上,短於 10 分鐘的多次刷卡視為同一次刷卡。

6.2.3 正常刷卡時間為:上班卡必須在上班前 1 小時內刷為有效,下班卡在下班後 1 小時內刷為有效。

6.2.4 常白班班次人員加班必須另刷加班卡;倒班班次及其它直落班次人員無需另刷加班卡,在最終下班時間刷卡即可。

6.2.5 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在所屬部門考勤員處登記,在次日 10 時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未打卡記錄。

6.2.6 員工忘記刷卡,應填寫《員工未打卡記錄》經直接主管確認,部門經理稽核後於次日 10 時前報送人力資源部;一個月內只允許二次申請,否則按遲到處理。

6.3 員工請假需按以下規定執行

6.3.1 各類假期應在當月內報批報送,員工應提前申請請假,考勤員保證當月假單當月送達人力資源部。

6.3.2 病假與工傷休假應附上相應的有效醫院證明,各類請假申請必須經上級批准才生效。

6.3.3 員工在填寫《請假申請表》時,必須明確各種假期休假的時間與正常休息日的時間(兩類休息時間分別填寫) , 以便人力資源部更改考勤資訊,確保輪班人員的考勤記錄準確無誤。

6.4 電腦考勤管理規定

6.4.1 因工作需要,需調班的員工由所在部門填寫《調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修改記錄及備案。

6.4.2 經常外出辦理業務或執行公務的員工,因其工作特殊性,不能在上班 / 下班時間到公司打卡的,需在《員工未打卡記錄表》中記錄好自己欠打卡的日期和原因,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於每月結束前送交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調整記錄,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記錄修改及備案。

6.4.3 員工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調整記錄,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記錄修改及備案。(經理級請假單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其它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

6.4.4 各部門或車間考勤員應在當月 25 號前完成部門下個月的《排班計劃表》,並於當月結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6.4.5 生產一、二部,裝置管理部,供應部,銷售部的考勤系統許可權將開通,部門自行維護排班計劃,及時更新資料;其他部門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系統操作。

6.5 手工考勤管理規定

6.5.1 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每天記錄員工實際出勤情況,未出勤的員工按要求記錄休假型別,月底統計出全月出勤、休假、加班及倒班總天數,並填寫在《考勤表》彙總欄中。

6.5.2 各部門《月考勤表》須經部門經理審批後,每月 2 號前將上月《公司考勤表》送交人力資源部。

6.5.3 加班與補休以手工考勤為主,詳情請另見《加班管理制度》。

6.6 外出管理規定:

6.6.1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開公司(經常性乘車外出辦事的員工和前往生活區維修的員工除外)應填寫《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並在出門時作為出門憑證交保安員。

6.6.2 出車去市區辦事的司機在經過門衛時,應停車讓保安員進行檢查,確認離廠的員工是否有經過批准的《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

6.6.3 外出人員已提交《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或《出差申請單》的,無須再審批《員工未打卡記錄表》。

6.7 工作地點變動的考勤管理

6.7.1 工作地點變動相對固定的員工,由所屬部門提交名單與明細,審批後將採用相應的考勤規則,以工作所在地的考勤時間為準。

6.7.2 工作地點變動頻繁且無規律的員工,每月度填寫《員工未打卡記錄表》進行補籤卡,當月月底提交。

7. 處罰規定

7.1 遲到或早退,每一次扣罰績效工資 10 元。

7.2 對打卡後進入廠區,又無故離開廠區的員工,辦公室安保人員須詳細記錄該員工離開廠區具體時間並上報人力資源部,公司將視為曠工。

7.3 員工忘記打卡並未提交《未打卡記錄表》的,當月給予一次補籤卡的機會;每欠打卡兩次按半天事假處理,如此類推。由人力資源部在計發工資時扣除。

7.4 每代打卡一次 , 雙方當事人各記警告處分一次;並且每人扣罰績效工資 100 元。

7.5 以下三類行為,由公司值班保安員進行記錄,報送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部門。每違犯一次,記警告處分一次,並扣罰績效工資 100 元。

7.5.1 工作時間離廠未出示《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徑直從大門出廠的。

7.5.2 工作時間內提前到食堂就餐的。

7.5.3 未經領導批准,工作時間帶親友、子女進入廠區和辦公地點的。

7.6 曠工

7.6.1 曠工執行一罰三的事假工資政策。

7.6.2 一年內累計曠工 3 次將被書面警告並通報,公司將考慮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7.6.3 連續曠工 15 天被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並通報。

8.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籤批後實施;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相關規定條款同時失效。

9.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列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稽核。

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訊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訊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訊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包括見習/ 試用人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負責人陳述原因(出差人員除外),所有人員都應由部門負責人籤卡,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條 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罰工資100元,違紀三次作開除處理。員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一經發現扣罰當月全部獎金。

第三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罰工資20 元;超出半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遲到或早退不超過20 分鐘的視為全勤),全勤者當月發給全勤獎金 5 0元。

第四條 員工無故不上班,以曠工論處;因不服從工作安排而影響工作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曠工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當月薪資總額的10%,曠工兩天扣當月薪資總額的2 0%;一月內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公司不負責任何善後事宜。

第六條 公司員工請事假規定為:三天以內由直屬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屬上司申請,由直屬上司向上級主管呈報批准。員工請假需報行政科登記備案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將以曠工論處。

第七條 休假

7。l探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固定員工,與配偶不住在同一縣、市的,享受探親配偶的假期待遇,與父母都不在同一縣、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員工與父親與母親一方住在同一縣、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不超過30天。

7.1.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不超過2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不超過20天。

7.1.3探親假期是指員工與父母、配偶團聚的時間。路程較遠的,可另外給路程假。路程假按國家交通運輸部門標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為一天,1000-2000公里為兩天,依此類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達到晚婚年齡的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15 天;

7.2.2未達晚婚年齡合法結婚的員工,享受婚假5 天。

7.3產假:

7.3.l凡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達到晚育年齡者,女方產假120 天;

7.3.2凡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未達晚育年齡者,女方產假為90天;

7.4喪假:凡員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兒女死亡的,可給予喪假3天。

7.5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員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滿一年工齡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遞增,直至十天為止。員工在享受公休假的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假。

7.6探親假及其路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內的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節假,均不順延。

第八條 休假手續和待遇

8.l探親假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總經理提出申請,獲批准後,向行政科備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門總經理提出申請,獲批准後,向行政科備案。

8.3產假和喪假,原則上要事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獲批准後,向行政科備案。

8.4休假完畢後,必須到行政科登出。

8.5違反8。1-8。4各項,又無正當理由,未經部門總經理批准的,一律按曠工論處。

8.6休假期間的工資。婚假三天、喪假及公休假期間,可享受全薪工資待遇,其餘(晚婚假)時間享受100 %基本工資。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規定的產假期間,享受 100%基本工資。

8.8第一胎符合計劃生育條例,但未達晚育條件的產假期間,享受50%的基本工資。

8.9由於避孕失敗要進行人流手術,休假期間享受 l00%的基本工資,並報銷醫藥費、手術費。

8.10生產線女工每季度查環一次,每次每人計發誤工費 5元。

8.11休假的路費、住宿費一律自理。

8.12員工因工傷,其醫藥費據實報銷,病休假間發放基本工資。

8.13如果探親假、晚婚假、產假適逢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則法定假日的工資待遇,按本規定8。6條辦理。

第九條 各種假期不得累積,只准一次使用。

第十條 本規章制度自制定日**** 年** 月** 日起開始實施,望各位員工共同遵守。

考勤管理制度14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後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佈。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准,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准;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准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檔案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並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並經領導稽核批准。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儘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佔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後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稽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於他人、有損於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並扣發其當月獎金。對於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檔案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考勤管理制度15

考勤管理制度

1. 銷售人員的基本工作時間為8:30—17:30;平日安排值班小組工作時間為20:00(冬季至18:30);值班人員第二天上午9:30上班。

2. 午飯及晚飯用餐時,賣場應至少留有兩個人值班,值班人員提前用餐,須在中午12:00前或13:00以後完成。

3. 所有職員上班需簽到,不得代人簽到或委託他人簽到,如發現代簽行為,當事雙方各扣罰500元。

4. 所有職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統一著工裝,佩帶胸卡,女士化淡妝,男士系領帶,違者不得上崗,並按事假計入考勤。

5. 業務員遲到一次,警告處分;二次以上罰50元;三次以上(第四次起)以曠工計,扣罰100元。

6. 事假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請事假三天內(含三天),經你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由你所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部門上級領導批准,事假扣除100%日工資。

7. 如因病治療或需休養者,可請病假,病假扣除50%日工資,請病假必須交驗醫院證明。

8. 業務人員必須按規定執行休假,(節假日休假安排,一個月的八天倒休),如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9.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10.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11、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行政專員進行監督、檢查,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業務員的雙倍予以處罰。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管理規定

為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心,進一步增強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識,使職工更加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和制度,對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做到獎懲分明,保證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好閉環管理,特制定本規定。無論是制訂制度還是實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門通力協作,並在實施安全考核獎懲時做到嚴肅認真,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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