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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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局會議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局會議制度

局會議制度1

1、學習包括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政治學習包括政治理論學習、電教學習,黨員學習會可與支部會議結合起來;業務學習包括集體學習國家、省、市、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政策、法規,集體學習有關科技計劃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人才培養及科普專業知識學習。由局黨支部統一組織安排實施,支部書記總負責,宣傳委員具體負責。

2、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堅持每半月進行一次,政治理論學習與電教學習可交叉進行,其學習內容按區委、機關工委的統一要求進行;業務學習按季度學習計劃進行。

3、政治學習形式採取集中學習和自學兩種形式,集中學習次數不少於全年總學習次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必須加強對自學的督促檢查,確保自學的效果。業務學習採取集中學習和參觀學習考察、調研等形式,以集中學習交流為主。

4、政治學習採取讀檔案、讀學習資料、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集中收看電教片、集中研討等形式,理論學習、電教學習後要組織好交流發言和學習筆記的記載,交流發言每次必須在三人次發言以上,作好記錄。業務學習採取集中學習與業務工作交流相結合。

5、做好黨支部“三簿”臺賬的管理工作,區級機關工委所發文件由宣傳委員負責傳閱、督辦、管理;政治理論學習簿、黨員電教學習記錄簿由宣傳委員負責記錄、管理;支部會議記錄簿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管理。

局會議制度2

為了保證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時研究和解決全域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局建立行政會議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局長辦公會主要傳達上級的重要會議精神和重要指示,交流通報情況,研究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決策。局長辦公會議成員由局長、副局長、調研員和副調研員組成,必要時請其他幹部列席。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託的副局長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月底或月初。

二、局務會議

局務會主要是傳達學習上級會議和指示精神,聽取工作情況彙報,研究部署工作,協商解決問題。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中隊、科負責人作為局務會議正式與會人員,並根據議題需要,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星期一上午。

三、局幹部會議

局幹部會議主要傳達學習上級會議和指示精神,動員部署和講評工作,通報涉及幹部切身利益的相關情況。局幹部會議必要時可請其他工作人員列席。局幹部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

四、總結表彰會議

總結表彰會議主要是總結工作、表彰先進、部署下步工作。總結表彰會議視情確定參加人員。總結表彰會議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同意,全面性總結表彰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召集並主持,專項性總結表彰會議由具體牽頭的局領導召集並主持。總結表彰會議根據階段性工作、年度工作和專項性工作需要召開。

五、內部事務協調會議

內部事務協調會議主要是協商處理局內部工作關係,研究內部行政事務、後勤保障服務及幹部職工生活福利等工作。內部事務協調會議由分管局領導和各科、各中隊負責人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分管局領導確定會議內容、開會時間,並召集和主持。

六、工作碰頭會議

工作碰頭會議主要是及時瞭解掌握工作動態,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保證局領導統籌全域性。工作碰頭會由局長、副局長和科、中隊負責人組成,其他局領導視情參加。工作碰頭會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每個工作日上班時召開。

以上行政會議參加人員不能出席會議時,應事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不參加會議;行政會議必須有準確、完整的記錄,記錄由會議主持人指定專人負責;行政會議做出的重要決定,根據實際需要由主持人決定是否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指定的記錄人或相關人員負責草擬,報會議主持人審定下發執行;全域性人員對各種行政會議確定的事項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種會議記錄是反映實際工作的依據,必須存檔,妥善保管。

局會議制度3

1、實行局長辦公會議、局辦公會議、全體會議和支部會議制度。

2、局長辦公會由局長、副局長及綜合科負責人蔘加,議題由局長或副局長確定。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局長辦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進行,集體研究、集思廣益、形成共識、分工合作、狠抓落實。增強保密意識,對局長辦公會所議暫時需要保密的事項要守口如瓶,注意保密。

3、局辦公會議由科長以上幹部參加,原則定於每週一上午召開,由科長彙報科室上週各項工作及本週的工作安排,分管局長作補充,最後局長總結部署。各科長根據辦公會精神和各自職責,給科室成員佈置工作,科室成員必須服從科長安排。

4、全體會議有全體幹部職工參加,議題由局長或局務會議確定,每月召開一次,原則定於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一上午。

5、支部會議由全體黨員組成,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確定議題並主持會議,主要以研究決定機關重大事項和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理論為主,一般每星期舉行一次。

6、開會要有專人記錄,記錄要清晰無誤,妥善管理。

局會議制度4

為確保xx局局長辦公等會議質量,理順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xx局的發展,結合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xx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範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xx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專案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範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式:

1、根據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並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並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督由辦公室一併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xx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彙報材料等。

(二)出席範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式:

1、根據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彙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並由副局長簽發。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於xx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xx局工作範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範圍:

xx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範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蔘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蔘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專案,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式:

1、根據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週工作情況,部署本週工作計劃,確定本週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範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式:

1、副局長根據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週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彙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局會議制度5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副局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檔案、指示、通報全域性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彙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

(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總結和佈置階段性工作;

(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彙報,並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草擬會議議題,並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並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必要時編髮黃河資訊。紀要由辦公室主任稽核後送會議主持人簽發。並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於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洩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並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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