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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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人員出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人員出入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確保公司財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員、車輛、物品管理有序,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及物品。

第二章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出入廠區均應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證。以示識別,並嚴禁赤足或穿著拖鞋。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時,應行自覺排隊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經發現依考勤管理制度規則處分。如攜帶物品,應自動出示在安檢門處接受檢查。

第五條

因公事需要經常出入本公司的員工。如: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司機。

第六條 公司在職員工: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須填寫“出門申請單”一式兩份,且經部門主管簽字後在門衛處登記“外出員工登記表”,寫明事由,員工返回後核籤返回時間。“出門申請單”第一份存放於門衛處保管,另一份存放於部門負責人保管,並於月底統一交與辦公室核查。

(二)員工上班時間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打卡後方可離開公司。

第七條 非公司人員:

外來人員進入公司時須填寫“來賓登記表”以及“出入門證“後,由保衛人員簽註入廠時間。出廠時,出示“出入門證”並由保衛人員簽註出廠時間後方可離開。(貴賓來公司洽商事務除外)。

第八條 工作證管理

1. 工作證由辦公室負責監製。

2. 出入公司應佩掛工作證,對未按規定佩掛工作證者門衛有權糾正。

3. 遺失工作證應即時向辦公室申請補發,工本費每枚5元。

4. 使用他人工作證矇混出入公司者,一經發現,記警告一次。

5. 公司員工因工作證遺失等原因申請補發者,在未拿到正式工作證前,應由辦公室出申請證明。

第三章 車輛、物品出入管理

第九條 外來車輛

(一) 進公司:交貨車輛憑“送貨單”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薄以及出入門證”後,方可進入公司。

(二) 出公司:

1. 交貨車輛卸貨後空車出公司憑主辦人員簽收的“送貨單”或開具的“入庫單”和簽字的“出入門證”,經警衛核對簽註時間後方可出公司。

2. 裝運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主辦部門簽發的“出庫單”和簽字的“出入門證”,門衛核對簽註時間後方可出公司。

第十條 公司車輛

公司車輛進公司時,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公司時,應持有“出庫單”或“用車申請單”,門衛核對簽註時間後方可出公司。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任何人員禁止攜帶照相機、攝影機進入公司。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人員出入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維護公司形象,確保公司人員、車輛、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員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進出公司。

(二)員工上班應提前10-15分鐘進入工作區,進行衛生清整並簽到;下班應提前將工作區整理入檔,關閉用電電源或開關,於下班時間後1-10分鐘簽到並離開工作區。

(三)中午下班時間,離家較遠的員工可在工作區休息;下午下班後,無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嚴禁在工作區逗留、閒談或利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玩遊戲,否則依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四)財務室、營業廳、總經理辦公室等重要庫室,應加強防範,倉庫應實行雙鎖連管,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場所逗留。

(五)商場、營業廳人員進出公司,按《員工紀律與行為規範》規定著裝,上班應佩掛胸章標誌,站姿要規範,不得在工作場所攀談、嬉笑與打鬧。

(六)外來客人進出公司要進行登記,原則上不得在工作區會私客,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就近處理,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三、車輛出入管理

(一)員工個人交通工具,應按劃分區域停放、落鎖。

(二)機動車輛進出公司,應嚴格檢查,並將車號、隨車人數、裝運物品等情況進行祥細登記。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憑“物品出入證”,由主管部門或倉庫保管員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和簽發人”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須由部門經理簽單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放行。

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