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民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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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民政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民政工作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例》、《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檔案精神,下大力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保證機關正常運轉,打造高效、務實、服務型政府。根據我鎮實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增收節支”的原則,經鎮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各項收入是指鎮財政及鎮屬各事業站辦所執收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預算內撥款、各項事業性收款收費、罰沒收入、農民參合參保資金、銀行存款利息、物資變價收入等。

2、收入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制定的統一收據,不準使用自購、自制收據、白條及其他無效票據收款。一般預算外收入資金,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交存鄉鎮財政結算專戶,各項非稅收入繳入赫山區非稅收入匯繳戶,嚴禁坐支、以票抵繳、公款私存。

3、收入應及時入帳,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對當事人給予批評、責令限期改正、經濟處罰,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提請鎮紀委介入調查並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二、支出管理

行政單位支出指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產耗費及損失,支出必須量入為出,統籌安排。

(一)財務審批

1、成立由書記、鎮長、人大常務副主席、政協聯工委主任、紀委書記、財政協管領導、財政所長組成的財經工作 1

領導小組,負責財政工作的領導、現金收支計劃的安排、大額資金的排程、實行會審聯籤、財務監督審查等工作。

2、鎮財政主動接受鎮人大、政協的監督,每季度向鎮人大主席團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向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報送財務報表。

3、支出必須使用正式發票及其他有效票據,票據上必須詳細說明用途,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並按正規審批程式審查簽字後才能報銷,對手續不完備、不符合規定、非法、虛偽的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4、支出票據堅持會審聯籤制度。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每週五下午現場辦公,支出經手人必須持有效的、籤具證明和經手的條據,現場交由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簽字後方可辦理報銷和入帳手續。

5、因財政分管領導的更換,此前發生的費用而未及時列支入帳的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由新分管財貿的負責人一支筆審批。審批支出超過半個月而未入帳的支出,須由財政分管領導重新審批。

(二)會議招待

鎮財政實行集中核算管理、分灶吃飯的站辦所比照制定管理辦法。

1、招待用餐

(1)上級單位及兄弟單位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原則上是對口接待且必須在機關食堂就餐,特殊原因需到營業性酒店訂餐的,報書記或鎮長批准。堅持對口陪客和主要領導陪客的原則。

(2)機關接待訂餐前必須報機關支部分管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到機關支部開具就餐通知,再交與食堂,就餐通知上要求註明具體事由、接待單位、人員數量、就餐標準等。

(3)招待標準:村或部門工作餐150元/桌;上級一般 2

單位和兄弟單位來客200元/桌;重大會議、特殊來客接待標準另行確定,人數較少時按10-20元/人的標準酌情安排。

(4)嚴禁任何人在酒店簽單,簽單者鎮財政概不結帳。機關食堂每月憑訂餐登記與機關支部、財政所稽核結帳一次。在營業性酒店就餐的',經手人須及時結清帳,憑就餐發票1周內交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稽核辦理報銷手續。

(5)機關食堂實行承包制,財政對食堂進行定額補助,每月補助1000元。對幹職工就餐按實際就中餐補貼7元/餐/人,食堂每月憑就餐登記和就餐通知與機關支部、財政所核對後,開具收據交財經領導小組審批,到財政報帳。

2、招待用煙

(1)購買香菸報財政分管領導同意,由財政所統一購買。機關支部根據招待需求到財政所領取。

(2)招待須用香菸的,須報書記或鎮長同意,方可到機關支部領用香菸。機關支部須做好香菸發放登記,用統一的表格記錄好時間、招待單位、事由、人數,並由經辦人簽字,鎮長稽核,登記表每月與財政所核對一次。

(3)本單位陪同人員原則上不發整包香菸。

(4)個人到商店賒帳的,鎮財政概不結帳,因特殊原因賒帳的,須報書記同意,並及時與財政所取得聯絡結清賬務,憑有效發票交財經工作領導小組稽核辦理報銷手續。

3、招待用酒

(1)購買酒水須由機關支部提出申請,報財政分管領導同意,由財政所按不同標準分類統一購買,交由機關支部登記保管。

(2)招待須用酒水的,由接待負責人到機關支部簽字領取。

(3)在食堂就餐的,用酒標準不得超過50元/瓶;接待上級一般性工作來客的,不得超過150元/瓶;重要領導 3

與來賓接待,不得超過300元/瓶。就餐後所剩半瓶以上酒水的,要求領取人及時歸還機關支部。

(4)個人到商店賒帳的,鎮財政概不結帳。

(三)政府採購

1、採購範圍為機關正常辦公所需日用品。凡歸口鎮財政列支經費的辦公用品支出專案都屬於本制度規定的採購範圍。

2、各部門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填具申購單,報財政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再由機關支部和財政所派人前往購買。

3、使用單位根據申購要求和工作需要到機關支部領取。

4、機關支部憑正式發票和申購單週內交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與財政結算。

5、因工作需要須購置大宗辦公用品的,須先寫出採購申報,報經機關支部同意,提交黨政會議研究同意後,按要求進行採購和結算。

(四)培訓慰問

1、凡經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安排參加的學習培訓,其培訓費、住宿費、資料費、伙食費根據上級相關檔案辦理報銷手續。凡未經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培訓、學習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探望住院病人、弔唁等禮儀性支出,加上購物,每次一般不得超過400元,由機關支部隨同領導前往辦理。範圍一般為機關幹職工、垂直管理站辦所主要負責人。另外,在職村幹部父母和離任村支書過世的,機關支部隨同領導前往弔唁,標準不超過300元/次。機關喜慶婚喪訊息釋出,歸口機關支部。上級領導的慰問事宜,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五)水電管理

1、實行一站一表制,各站辦所按季度向機關支部繳納

電費。

2、鎮財政對各站所實行電費包乾,按上崗人員300元每人每年分兩次撥付到站辦所,用虧自負,結餘可用於發放站所人員福利。機關食堂用電按300元/月予以補貼。

3、幹職工休息或外出,一律要關停所有用電電器。

4、任何人不準允許外單位及機關管理幹職工以外人員亂接電源,否則給准許者處500元以上罰款。

(六)公務用車

1、機關湘H06991由書記統一排程使用,公車加油由財政所派員充值。車輛的維修,小修須在指定的地點維修,大修須報經機關支部同意,修車費由機關支部、財政所和司機定期到修理廠結算。

2、公車司機享受700元/月的出車補助,1200元/年的安全獎,洗車費按100元/月進行補助。

3、因工作需要確需租車的,由用車當事人報經書記或鎮長同意,由機關支部開具出車通知。通知應說明工作事由、途經路線、預計費用、時間、車牌、乘車人員等內容。

4、分管領導公務用車,原則上在對口站辦所列支租車費或油費。班子成員私車公用應由財政負責的實行定額補助,額度為400-500元/月。

5、由機關支部設計租車單,分存根聯和通知聯,並加蓋機關支部公章和財政所公章,以備租車使用。

6、機關支部每月將租車存根聯交財政所核實,車主每月將租車通知聯同租車發票交財經領導小組稽核簽字辦理報銷手續。

7、不經請示同意,擅自租車的,租車費用自負,鎮財政概不報銷。

(七)爭資獎勵

1、鎮政府鼓勵機關幹職工積極爭取財政主渠道外的上

級資金及各種外來投資,直接引進入鎮財政可全額自行支配的資金,政府將按可支配金額的30%作為引資人的費用開支,鎮財政不再另報費用。引進客商前來投資辦廠的,鎮政府將按區委、區政府相關招商引資檔案給予獎勵。

2、各分灶吃飯的站辦所向上級爭取資金及外來投入,須向書記和鎮長事先報告,政府積極支援,原則上財政不收調節資金。

(八)機關修繕

一般小型管道、水電、房屋維修,報請分管領導同意後,由機關支部安排。

3000元以上的維修、改造、裝飾或固定資產的添置,由機關支部拿出方案,交黨政會議集體研究通過後,再交機關支部執行。

(九)辦點補助

鎮黨委下派任村支書的機關幹部,每月補助200元;駐村辦點幹部安排補助資金2000元/人,其中1000元與單項工作掛鉤,實行一事一議;1000元辦點村千分考核掛鉤,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補助。

(十)績效獎勵

機關幹職工績效考核獎勵,按鎮下發的《XXX鎮2012

年機關站辦所及幹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十一)補充說明

⑴未實行集中核算管理的事業站所人員由鎮財政負責發放適當補貼及生活補助等費用。

⑵其他未盡事宜,如適當補貼標準等實行一事一議,提請黨政會議集體研究確定。

三 、票據管理

1、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必須按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凡未使用財

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或未按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的收費一律視為亂收費,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拒付,且不能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2、財政所票據由專人負責管理,財政所在領繳發放票據時要及時登記簽字,做好票據領發臺帳。

3、凡單位需對外借款,或開出往來票據,必須經分管財貿的領導稽核同意,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4、嚴禁白條抵庫,因公事急需借用現金,必須由分管財貿的領導簽字方可借用,並在一個月內歸還財政或辦理相關報銷手續,否則視為挪用公款。原則上因私不得借支公款。財政一律不得為任何單位、部門提供擔保辦理借、貸款事項。

5、各站辦所在財政所領用票據,必須每季度清繳一次,逾期不繳銷票據的,財政所將停止該單位票據的領用。

四、站辦所財務

1、按照“分灶吃飯、保障基本、保證運轉、厲行節約、開源盤活”的工作原則,堅持“推行勤儉節約,樹立財政意識,激發幹部熱情,切實加強聯管”的工作宗旨,鎮財政對相關站辦所實行經費包乾制度,由年初黨政會議研究確定各線經費標準,並制定相關辦法。相關站辦所包括計生辦、村鎮建設站、農村清潔工程辦、文廣站、水管站、農業綜合服務站、綜治辦、經發辦、民政與勞動保障辦等,其所有財務納入財政所集中核算管理。同時,鎮財政對這些站辦所實行綜合財政預算制度。各單位必須根據鎮黨委、政府年初確定的經濟指標編制本年度的收支預算,並報財政所稽核備案。

2、鎮財政對上述站辦所收支實行集中核算管理,各站辦所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鎮財政不改變其現有資金渠道和使用性質,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及審批權,鎮財政不平調、不使用其資金。

3、鎮財政對上述站辦所的收入支出實行專項明細核算。

由財政所設立專門的部門會計支出專戶。各站辦所的所有收入必須先繳入財政總預算會計基本結算專戶,財政總預算會計再向部門會計支出專戶拔付資金方可辦理支出報帳業務。

4、上述站辦所原則上不得有獨立的資金帳戶,因特殊原因確需要開設專門資金帳戶的,其帳戶必須由部門會計管理。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設立或保留資金帳戶。

5、上述站辦所的各項支出標準必須符合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各站辦所必須設立一名報帳員,其所有支出業務由報帳員統一辦理。各單位必須在本單位有資金結餘的情況下,報帳員才可以向部門會計進行支出報帳,財政不墊資、不預付。

6、上述站辦所必須首先保證分流人員的政策性待遇的落實和上崗人員的基本補助報酬,同時積極創造條件爭資金、爭專案,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鎮財政所須積極配合,提供服務。

7、鎮財政對上述站辦所確定的包乾經費按季度或年度拔付,對各線實現的收入及時劃拔。鎮財政對各線支出進行監督管理。

8、上述站辦所包乾費用用途主要包括:各線工作費用、接待開支、列印費、租車費、差旅費、會議及會議慰問費、學習培訓費、特殊崗位津貼、節日慰問(年底慰問和年初開門紅由鎮財政統一安排)和上崗人員適當補貼等。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口機關支部,其他未宜事議,由機關支部提請黨政會議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