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安全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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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車間安全責任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間安全責任制度

車間安全責任制度1

為了更好的規範車間工作人員的行為,也更好的防止車間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望車間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一、總則

1、車間主任對給排水車間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車間主任編寫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

3、成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由副主任及工段長組成)。

4、安全員負責對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督促檢查、員工安全培訓並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及時把檢查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培訓情況彙報安環處。

5、車間負責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

二、安全生產製度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派專人監護。

6、特種裝置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或工具,未經批准,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裝置、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裝置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溼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裝置、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訊號、標誌、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1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裝置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

12、裝置執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

1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

1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裝置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後報告。

1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16、裝置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裝置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1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並經常檢查、維護。

1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准後方可施工。

19、自行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三、下列場所非操作人員不許逗留

1、掛有危險標誌的地方。

2、進行起重作業的場所。

3、在進行電焊、氣焊的場所。

4、在進行檢修、安裝或高空作業的地方。

5、正在運轉的裝置附近。

6、有倒塌危險的建築物、土石方作業的溝、坑、孔、洞近旁。

7、廠內生產區動火要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8、在xx、易爆區域內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9、除發生火警、火災外,各種消防用具,器材和設施,未經領導同意,不準隨便動用。

10、高壓線下,嚴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鹼儲罐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卸酸鹼和使用酸鹼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私自發放酸鹼。

12、油泵房和油管區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機,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未經批准不準放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禁止非木工動用電鋸、電刨。

3、禁止非焊工從事焊接作業。

4、禁止非機動車駕駛員動用車輛。

5、禁止在廠內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7、禁止在廠內及生產場所吸菸。

8、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進入交叉作業區。

10、禁止未系安全帶登高作業。

五、檢修作業十不修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修。

3、帶壓裝置不修。

4、帶電裝置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裝置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裝置結構和效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執行的裝置不修。

10、空中懸掛裝置無牢靠措施不修。

六、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xx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七、進入裝置、容器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並得到批准。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切斷動力電,並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xx。;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並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後備措施。

八、生產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不準吸菸。

2、生產區內不準進入未成年人。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離崗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xx液體擦洗裝置、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裝置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裝置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未辦高空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九、處罰規定處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車間和員工的權益。

1、在禁菸區內吸菸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後果。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裝置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後,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幹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後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

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

6、無故損壞車間裝置、附件者按原值賠償。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車間安全責任制度2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過程中所用工具必須就近安放不得隨意亂丟;

3、不得擅自接電源,需臨時用電應有電工接線;

4、造型需留出澆鑄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響澆鑄;

5、澆鑄前應檢查所用器械,加穿澆鑄時應穿戴的防護用品;

6、澆注前應檢查型箱的乾燥,壓箱必須夠重,邊縫需填實,防止鐵水溢位;

7、出水應慢放,在放水結束後方可移包,澆鑄過程應做到實走、穩抬、慢澆;

8、應按規定時間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須在工件冷卻後再進行清沙處理;

10、注意車間整體衛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擺放整齊。

二、職業危害管理制度

1、職業危害防治方面應做到

(1)對存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輻射、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場所進行定期檢測;

(2)制定防治粉塵、有毒有害氣體、輻射、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

(3)企業應每年組織相關人員對職業危害狀況進行評估,以確認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規定發放

3、員工健康監護應做到

(1)企業應定期為員工體檢,並建立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2)對職業病患者,應按規定給予及時治療、療養。

(3)對患有職業禁忌症,並確診不適合原工種的,應及時調離。

三、中頻感應爐安全操作規程

1、在開爐前應先開水系統並認真檢查個水冷管的暢通,及水壓是否正常。保證各水接頭不得漏水。

2、在開爐前應檢查爐襯和爐口,爐嘴保證完好。保持感應圈清潔。並對爐臺機械執行進行檢查。

3、按規定對材料進行檢查和部分加料。

4、通電由低逐步漸高,直到正常。增壓過程巾應隨時注意各儀表指示。

5、熔鍊中應保證爐料按比例投入,隨時除渣和鬆料,以保證不得出悶氣,架牢現象。

6、按工藝要求溫度及時出爐,在出爐前應造渣並清渣。

7、每一爐爐水出完以後應檢查爐襯。

四、混砂機安全操作規程

1、檢查機器各部是否完好,輾輪轉動是否靈活,刮板尺寸是否調節適當,再空運轉3分鐘~5分鐘,確認各部正常後才能加砂、加料,並必須嚴格按規定量使用,禁上超負荷。

2、混砂機在轉動時,不許用手扒料和清理輾輪,不許伸手到輾盤內新增各種物料,取樣必須從取樣孔去取。

3、無論新、舊砂都必須過篩防止將鐵塊等雜物投入輾盤內損壞機器。

4、因故停車應清除輾盤內的砂及物料後再行啟動,不能重車強行啟動。

5、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並應經常注意音響及輾輪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處理。

6、當輾輪未完全停止時,不準將手及其它器械伸進輾盤內,進入輾盤內清理檢修時,除了要拉開電源開關,掛上“有人檢修,不準合閘’’的警告牌外,還要設人監護。

7、工作後,必須檢查、清掃裝置,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並將各操作手柄(開關)置於空擋(零位),拉殲電源開關,達到整齊、清潔、安全。

五、砂輪機操作規程

1、開動砂輪機使用前首先檢查砂輪罩殼是否齊全牢固,砂輪是否有破損。

2、使用砂輪磨削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3、操作者,應站在旋轉砂輪的側面。

4、砂輪安裝時需兩面加石棉墊,加緊牢固。

5、磨削時工件應夾緊抓牢,工件應慢慢接觸砂輪。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應均勻磨削。

6、磨削時發現砂輪跳動、運轉不平穩應及時修整砂輪。

7、如有異常情況出現立即停止。

六、熱處理爐操作規程

1、開機應認真檢查各項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2、臺車送出、進應仔細觀察走線安全。

3、裝料不得超重量(11噸)和爐料在進爐內前要檢查穩定性,並不得超高和須離測溫表10cm~20cm。

4、在設定溫度前須再度檢查爐料捌‘質對設定溫度應複檢後方可開啟。

5、對直接入水件必須在頂起前要開啟油泵,並保證安全卡在位。

6、熱處理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溫度的升、保溫情況。

7、處理完後應檢查內膛電阻帶和爐板清潔方可把臺車進爐。

七、噴槍操作規程

1、使用噴槍前必須檢查液化氣瓶閥有無洩漏。

2、檢查噴槍開關是否完好。

3、檢查滅火器是否完好。

4、檢查皮管有無漏氣,連線各部位應嚴密。

5、點火時需在口後部點火。噴口不得對人和物。

6、點火前要對需烘烤得部件周圍檢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對型模烘烤過程中必須先前後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後必須管好氣瓶開關,然後管好噴槍開關,槍瓶分離後分別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