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登記自查自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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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腫瘤登記自查自糾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腫瘤登記自查自糾制度

腫瘤登記自查自糾制度1

1、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漏報的自查自糾由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預防保健科具體負責實施。

2、檢查內容為各科室的各種登記資料、新農合報銷的每份病歷、每月村醫報告的新發腫瘤病例名單。

3、每次檢查前發放自查自糾的通知與相關表格。醫務人員知曉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漏報自查自糾的'整個流程。

4、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領導小組全程監督檢查工作的全過程,適時提供指導,對一些專案填寫不齊或缺項錯項的表格責成原科室重填。稽核合格後將相關表格交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人員。

5、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人員負責相關表格的彙總,將查出的漏報病例及時上報。將對各科室進行獎懲的表格交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領導小組執行。

6、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領導小組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嚴禁講私情,做到令行禁止,及時將獎懲結果通報全院。

7、檢查後,相關資料交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報告人員保管。

8、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登記漏報自查自糾至少每月開展一次。

腫瘤登記自查自糾制度2

1、腫瘤登記報告獎懲按行政、科室、個人三級責任劃分進行落實。

2、全年度腫瘤登記報告管理先進,主管領導獎勵200元,科室獎勵500元,科主任、腫瘤登記報告人員各獎勵100元。

3、根據年終檢查情況,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獎勵200元。

4、全年未參加本院及上級有關培訓的,處罰200元。

5、凡漏報、遲報腫瘤病例,根據自查自糾結果,每一例責任人處罰50元,主管領導、防保科主任負連帶責任各處罰30元

6、漏報、遲報累計超過3例,扣除責任人1月工資、獎金,通報全院;主管領導、防保科主任負連帶責任,扣除1月工資、獎金一半。

7、腫瘤登記報告人員未及時向縣慢病科報告腫瘤病例,每一例處罰50元每月上報腫瘤月報表,未按時報告,扣除1個月工資、獎金,並通報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