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推薦獎勵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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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內部推薦獎勵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3篇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1

1.目的

為了多渠道選聘到與公司匹配的優秀人才,鼓勵在職員工積極主動的推薦各類人才,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除人力資源部員工以外的公司其他員工,但各部門負責人推薦本部門人才不在此列。

3.職責

空缺職位時,可由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內部公開發布招聘資訊,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釋出招聘通知。

4.規程

4.1.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招聘通知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並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及相關證件的影印件或電子資料提交給招聘專員,同時做好相關登記。

4.2推薦原則

1、被推薦人員為推薦人的直系親屬,需在推薦時申明;

2、被推薦人員不能從事與推薦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利益關係的崗位;

3、推薦人提供的被推薦人簡歷應該準確真實,不能有協助被推薦人做任何隱瞞和偽造,否則推薦人與被推薦人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終止合同處理;

4、如被推薦人員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或者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或傳染性疾病,推薦人需如實向公司申明,不可故意隱瞞;

5、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要符合本公司對人員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不限於學歷、經驗、技能、職業素養等要求);

6、被推薦人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7、被推薦人員與其他公司無勞動及經濟糾紛。

4.3.招聘流程

人力資源部按照人員招聘工作流程對推薦候選人進行甄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4.4.獎勵標準

層級

P1

M1/P2

M2/P3

M3/P4

M4/P5

獎勵標準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4.5獎勵發放

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順利通過試用期考核成為正式員工後發60%,入職滿六個月後發餘下40%。

5.附則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並具有最終解釋權。

2、本制度由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6.引用檔案

《公司招聘工作流程》

END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2

一、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配合公司的人才戰略,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鼓勵員工積極推薦合適人才,同時為規範人才推薦流程,特制定公司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有限公司的全體正式員工(人力資源部員工除外)。

三、人才推薦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擇優錄用的原則。

2、堅持同等條件優先內部推薦的原則。

3、被推薦人的必備條件:

(1)滿足招聘崗位任職條件;

(2)認同公司價值觀和公司文化;

(3)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四、職責界定

1、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負責本辦法在公司的組織、落實、跟蹤及推薦資料的登記、整理、收集和保密工作。對於極重要崗位,人力資源部有權對被推薦人進行背景調查。

2、員工:根據推薦流程,積極向公司推薦符合任職條件的人才,推薦成功後,可向被推薦人提供適當的引導和幫助。原則上公司員工應迴避推薦本人的直接下屬,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定後執行。

3、總經理和常務副總:負責監督、檢查本辦法的實施情況。

五、推薦流程

1、人力資源部每月5日前將需推薦的空缺崗位整理、提交至相關領導稽核,並定期在公司QQ群釋出《內部推薦崗位公告》,包括招聘崗位資訊、招聘週期、獎勵金額等。

2、員工根據公佈的`《內部推薦崗位公告》所列的崗位任職資格,來推薦候選人。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或文字形式將被推薦人簡歷、《內部推薦申請與審批》等資料發至人力資源部,並於推薦申請中註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及與被推薦人的真實關係。

3、人力資源部嚴格按流程安排面試,面試後將結果反饋給推薦人,並於每月10日前向常務副總彙報上月本辦法的執行情況。(因特殊情形推薦本人直接下屬的公司員工,本人應在被推薦人的面試中迴避。)

4、被推薦人經面試選拔合格,公司決定錄用的,人力資源部應在《員工花名冊》中註明該員工屬內部推薦,及與推薦人關係。

六、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1、獎勵辦法:

(1)根據崗位,設定不同的獎勵金額

表1-1

推薦類別

獎勵金額

職能部門或部門普通崗位人才

3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或部門重要崗位人才

500元

中層管理人員、專案負責人

800元

副總經理、或公司經理級人員

1200元

備註:

1)對推薦人的獎勵分三次發放:被推薦人通過公司面試被錄用(發放10%);通過試用期考核成為公司正式員工(發放30%);被推薦人員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發放60%)。

2)若被推薦人進入公司滿一年後,表現優異,則公司將再次對推薦人進行獎勵,包括獎金獎勵(每年為表1-1中獎金額的50%)和榮譽獎勵。

其中,表現優異需為年總業績在公司一線員工中排名在前十名內,或一年內月平均績效得分在93分及以上。

(2)公司設立“前沿伯樂”獎,每年度根據年累計的內部推薦情況,推選出成功推薦(需入職滿一年以上)人數最多的員工,在公司年會上給予嘉獎。

(3)凡積極參與併成功推薦人才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檔案中給予記錄,並作為該員工年度評優及考核的參考依據之一。

2、推薦管理:

(1)公司以下員工推薦外部人才,不列為獎勵範圍;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為直接上下級關係(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部門員工。

(2)以下情況取消獎勵的發放並收回已發放獎勵: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有隱瞞和偽造;推薦人隱瞞已知的被推薦人的個人情況;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擅自聯絡用人部門,或向用人部門傳遞相關資訊;被推薦人試用期滿通過考核,卻不願轉正,並提出離職。推薦獎勵僅限於成功推薦外部人才,推薦公司內部員工不在本獎勵範圍內。推薦公司已離職員工重新入職成功的,可獎勵表1-1中金額的30%,本不享受本制度中其他獎勵。

七、其他

1、本辦法從頒佈之日實行。

2、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3

為了適應公司的快速發展,實現多家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公司人事部在積極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時,決定實行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制度,並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細則如下:

1、 內部推薦人才的原則:

1.1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公司人事部推薦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 人事部將不定期公開公佈公司招聘的崗位及任職資格要求。

1.3 推薦人必須保證被推薦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1.4 被推薦人的面試、錄用流程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所有推薦資料需先發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篩選後,進行初試,再推薦至用人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是否錄用。

2、獎勵辦法:

2.1 被推薦員工通過試用期後,獎勵推薦人第一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試用期結束的次月;被推薦人轉正後工作滿三個月後,獎勵推薦人第二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轉正後的次月。

2.1.1 成功推薦學徒、學員、承辦員者,第一筆獎金為50元,第二筆獎金為50元;

2.1.2 成功推薦輔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筆獎金為100元,第二筆獎金為100元;

2.1.3 成功推薦主修、副經理、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200元,第二筆獎金為300元;

2.1.4 成功推薦副總經理、總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500元,第二筆獎金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總經理提交《內部員工推薦人才表》,經審批後,交財務部發放獎金。

3、實施流程:

3.1 本制度由總經辦(人事部)及各店長、經理共同負責。

3.2 本制度自檔案審批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新,另發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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