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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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通用7篇)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1

一、售後人員上門服務時,必須佩帶工作牌。

二、維護公司形象,不得留長髮,著裝整潔,上門服務時不得穿背心、褲衩和拖鞋,不得在安裝和維修時抽菸、嚼檳榔等。

三、不得接受房主的檳榔、煙等物品,未經房主同意不得隨意動用房主物品。

四、未事先徵得房主同意,打破水、電等線管,自行負責修復好。

五、客戶如需購買其它輔助配件,按照專賣店提供價格表結算,不得亂收費。

六、針對顧客疑義,要耐心解答,並及時與專賣店人員聯絡溝通,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

七、配合專賣店做好客戶回訪工作,如有客戶投訴,要求電話或上門親自道歉,消除負面影響。

八、售後安裝人員有及時、按量完成由專賣店委託收取相關費用。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2

一、注重個人形象,儀表儀容,舉止言談,維護好公司的形象。

二、認真學習,融會貫通,切實提高自己。

三、必須按時參加每週日的業務分析會。有特殊情況請假的,需提供書面請假報告,經總經理批准方可。

四、不得向公司顧客推銷與公司同類型產品。

五、認真填寫每日工作表,每天必須回公司一次向市場部負責人或總經理彙報工作情況。

九、及時將顧客資料提交公司總經理,做好客戶原始檔案建立工作,以便公司售後服務的開展。

十、搞好所負責區域市場調查工作,瞭解當地同類產品消費特點,同類產品的銷售形式及經銷競爭品牌的經銷商狀況。每月5日前向市場部負責人或總經理提出本月市場拓展計劃或促銷方案。

十一、任何業務人員不得以各種手段貪汙公司財產,一經發現,無論金額大小,均扣除當月工資和提成,並保留追究其它相關責任的權利。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促進專賣店管理,提高店員素質,提升專賣店形象和效益,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進店互相問候。準時參加每日例會,接受當日任務。

二、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有特殊情況應提前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視情況改變著裝。

三、做好營業前準備。清掃衛生,做到三潔三無一淨,(商品、櫃檯、貨架及倉庫整潔,屋頂無蜘蛛網、無灰塵、地面無雜物、窗明几淨)。檢查產品品種、充實補充品種。檢查價籤,做到貨籤對位,標價準確無誤。準備好接待顧客時所需的發票、收據、顧客檔案記錄表、個人名票、簽單用筆等。

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微笑服務,不得因個人情緒影響工作。

五、勤於專研業務,參加學習時必須攜帶筆記本並認真做好記錄。熟練掌握每款產品的價格、特性、賣點、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等。

六、上班時不得大聲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專賣店形象。不得將私人物品排放在店內辦公桌、產品架等醒目位置。

七、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允許不得無故外出辦私事或吃早餐等。

上班時間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接待來訪親友不得超過20分鐘。

八、接待顧客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

九、尊重上級,服從管理和安排,能及時有效地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

十、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銷售額等商業機密。

十一、做好顧客服務,做到迎有問候聲,接待有親切聲、送有道別聲。規範填寫銷售產品清單、顧客資料等。收找貨款時要唱收唱付,交待清楚,遞到顧客手中。

十二、如實做好電話記錄,超出個人解決範圍的,必須儘快上報並切實跟蹤問題的解決。

十三、不得與專、兼職業務員搶顧客。

十四、在不影響營業的情況下,下班前半小時開始清點貨款、票據、下帳、結帳,做到日結日清。

十五、閉店後,主動清理售貨現場和專賣店衛生,注意四防(防火、防水、防電、防盜)安全,要對電源,火源及電器裝置及所出售的商品進行認真檢查,確定安全後,方可離店。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4

一、經總經理授權,全面負責專賣店日常事務。

二、合理制定周、月工作目標,並就如何達成目標組織員工,集思廣益,向公司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負責每天召開晨會和日常考勤,並做好晨會記錄。

四、以身作則,在業務學習、銷售、團隊精神、服從安排等方面切實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嚴格遵守專賣店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無條件接受上級督導。

五、負責上班紀律的監督和執行。

六、做好與上級的溝通,主動和市場部、售後服務人員的銜接與配合工作,主動配合專賣店員的店內銷售活動。

七、負責店內產品補齊,商品合理陳列等。

八、及時反映員工動態,協同總經理做好店員的思想工作,在總經理的批准下,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團隊活動,培育積極向上的團隊精神。

九、堅持每週彙報一次店內銷售情況,並以書面形式撰寫銷售狀況分析報告上交總經理。

十、店長負責對專賣店員、售後服務人員、市場部人員的日常考核工作。在考核中,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不得弄虛作假和包庇行為,一旦發現有上述行為,將按處罰事項的雙倍處罰。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5

一、經總經理授權,負責市場部工作。以身作則,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日常工作中無條件接受總經理督導。

二、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市場部的組建和人員培訓工作。及時反映市場部人員動態,協助總經理做好團隊思想工作。

三、負責市場區域的劃分與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訂市場部年、月、周銷售目標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執行。

五、負責聽取每日市場人員的工作彙報和日常那個考核工作。

六、負責組織每週日的業務分析會,並向總經理提供書面分析材料。

七、負責與專賣店長、售後人員等的溝通與協調。

八、負責公司促銷活動方案的起草,參與公司年度計劃的制訂。

九、起草市場部獎勵制度,在總經理批准下貫徹實施。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當日先報到,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二條、報道當天所有新員工須攜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第三條、員工試用

1、新員工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2、新員工試聘期間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員工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4、其它獎罰按相應的規章制度辦理,1—30日為計算月,每X日為薪金髮放日。

第四條、調遷

1、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領導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4、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機密;精神飽滿地進入工作狀態,不得面帶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做到大方得體。

第二條、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微笑是每個銷售人員的基本表情,面對客戶應表現出熱情、真誠、親切、友好、專業,不準不理不睬。

第三條、瞭解各產品的效能,向客戶合理的介紹。(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說話輕)

第四條、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第四章獎罰

第一條、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完畢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5元/次。

第二條、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

第三條、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第四條、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第五條、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店面形象;遲到30分鐘扣50元,30分鐘之後扣100元,早退人員扣100元,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日當自動離職處理。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六條、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不許用店面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1次罰款20元,下次再犯則罰款50元。上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可在店面內抽菸。

第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五天通知被解職的員工。

第二條、員工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向領導提出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相應工資。

第三條、員工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由其領導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條、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礦工;

2、拒客;

3、洩露本公司機密;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第五條、員工離職、辭退後在兩年內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業機密,如對本公司造成不良後果責任將由對方負責,並向有關單位提起訴訟!

第六章員工守則與準則

第一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使用者,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資訊產品。

3、牢記“使用者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4、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6、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7、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8、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條、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1、員工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3、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4、員工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7、員工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8、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9、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10、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11、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第三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1、不準聊天、吵鬧;

2、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零售店員工管理制度7

為了規範店鋪財務運作,確保公司財產物資安全、規避資金、財產損失等風險,現對相關業務流程規範如下:

一、盤點規定:

1、盤點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盤、抽盤等

(1)不定期抽查盤點:指由財務部組織不定期的對店鋪各庫區及賣場的庫存商品進行抽盤或全面盤點。

(2)定期盤點:是根據每日或每週營業完成後進行的盤點,定期盤點要求進行的是全面盤點。

2、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清點所有貨品數量,與電腦庫存資料初步核對;

(2)核對貨品標籤與貨品(貨品印記)是否相符;

(3)將各類票據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與清點;

(4)更新電腦資料庫;

(5)準備盤點所用的計量器具及各類銷售票據;

(6)由盤點總負責人指定人員參加盤點,盤點期間暫停進、退貨;

(7)避開銷售高峰期(週末、雙休日,節假日)。

3、盤點操作流程:

(1)由專門指定人員對櫃檯珠寶首飾進行盤點,盤點時按珠寶首飾商品分類、品名、編號、單價、數量進行逐一核對,用掃描槍將標籤條碼逐個掃入盤點系統,確認系統內貨品圖片與實貨相符;

(2)全部掃描後查詢盤點差異,核對實盤數量及貨品是否與資料庫相符;

(3)根據櫃檯實物盤點情況,電腦自動生成盤點結果報審表,列印並由全體盤點人員簽字確認,分送會計、商品等有關部門。(日盤、周盤由店鋪主管組織銷售人員進行;由銷售人員按實盤數量如實填寫盤點表,店鋪主管或主管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盤,盤點完成後,雙方和主管要在盤點表上簽名確認)。

4、盤點結果處理:

每次盤點完成後將製成盤點表,由相關盤點人員及監盤人、店鋪主管簽名確認,盤點表要先與店鋪臺賬核對確定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要立刻找出差異原因並分析。

正確無誤的盤點表將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相關人員負責核對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差異,要及時跟進和找出差異原因。

對於盤虧的物品,要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要對責任人和店長等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為了實時對店鋪的現有庫存進行監控,要求店鋪每天要以電子郵件形式傳送銷售日報表至財務部(具體看格式),由財務部相關人員核對庫存商品是否正確,從賬面上對商品進行監控,如確有必要,財務部將派出專人至店鋪進行突擊或通知盤點形式進行實地盤點,以確保賬實相符。

二、店鋪的現金及備用金管理規定:

1、店鋪營業款(碎銀)和備用金必須分開管理,營業款(碎銀)不得挪作備用金使用,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元。當天的營業額與碎銀分別獨立存放,當天營業款現金由店長清點稽核獨立上鎖存放,第二天店長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長休息,營業款由組長鎖好存放,直至存錢人員(店長/銷售主任)在同事見證下,開鎖複核。要求在有監控攝像頭下複核。

2、店鋪備用金的金額按店鋪面積大小、商場經營模式(專賣店/商場租賃櫃檯)決定。商場租賃櫃檯500元/月;專賣店面積小於50㎡的1000元/月,專賣店面積大於50㎡小於100㎡的1500/月。

3、備用金應用於日常店鋪開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購買,購買物品需要保留憑證及票據,並每兩個禮拜按既定報銷流程到財務部報銷一次。

4、備用金由店長保管,和費用票據單獨存放於保險箱內。

5、各店鋪要對備用金的領用、報賬等情況進行登記,合理領用備用金,登記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報賬日期或是返還日期等事項,要求經領人和批准人簽名。備用金報賬後的餘額要及時進行返納,返納要求在事項完成後三天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先與店鋪主管溝通,可以推遲二天辦理),備用金登記本要求專人登記保管(具體格式如附表)。每天營業終了店鋪要把當天的備用金情況上報財務人員,上報內容包括:上日餘額,本日支出(詳細說明支出內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內容),本日餘額。

6、店鋪營業款(碎銀)必須鎖入保險箱,第二天當班人員上班後應及時清點並確認是否與臺賬相符。

7、原則上店鋪的每日庫存現金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除碎銀、備用金外),超出規定金額必須在當日下午四點前,由店長或主管如數存入公司為店鋪開設的指定銀行賬戶中,並保留存款回執以備核查;店長或主管外出存款時必須在其他員工見證下,在存款簽出本上登記、簽名。

8、公司及店鋪任何人員都不得挪用店鋪錢款,店鋪需使用備用金支付日常開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長批覆,超過100元不滿200元的由主管批覆,200元以上需經經理同意後方可開支,店鋪備用金要設定專門登記本(登記本相關規定按第二條規定執行)。未經規定的程式請示同意,擅自挪用營業款者做貪汙或盜竊公款處理,除追回贓款外,按公司財務制度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處罰,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收銀規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練使用收銀機和POS系統,收銀時要堅持唱收、唱驗、唱找、唱付;仔細檢查貨幣真偽,用視覺和觸感檢查貨幣真偽並用驗鈔機正反兩面複驗;如違反操作規則,誤收假鈔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分清責任人的由當班人員集體承擔;

2、在使用POS機刷卡收銀時,應嚴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顧客輸入密碼、簽名確認,並保管好刷卡單據,於每月規定日期將POS機刷卡交易單與銷售小票、銷售報表一起交給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定期與POS機刷卡銀行進行對賬,以保證轉賬情況的真實性;

3、在發生POS機交易成功與否難以確認的情況時,不得發出商品或退還現金給顧客,應及時與銀行聯絡,查實並確認POS機交易實際情況後,做具體處理。違反操作流程,造成損失的,一律由責任人承擔損失;

4、營業結束時,營業員按銷售憑證第二聯進行統計彙總,記錄當日銷售總金額(與財務對賬辦法詳見財務管理規定)。

5、清點當日銷售貨款和POS機交易小票,是否與銷售總額相符,現金和票據,是否與店鋪臺賬相符,此過程一人清點,店長/組長複核,核對完畢後由兩人在櫃組臺賬上同時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