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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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1

一、指導思想

實施教育資助制度,實現資助政策在全園的全覆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教育強縣的客觀要求,是優化教育結構、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財政服務體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

二、組織機構

組長:蘇x

副組長:張xx

成員: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成員

三、主要內容

(一)資助原則、形式

1、基本原則。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實施以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費用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

2、資助形式

(1)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園入園補助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2)園內學費減免政策。幼兒園要從事業收中提取部分資金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二)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實施辦法

1、補助物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和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享受入園補助政策的幼兒人數按照上級檔案分配的指標全鎮統籌分配。

2、資助標準。20xx年秋按資助物件人平500元標準。

3、操作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審程式組織評審。具體評審程式是:

①貧困幼兒家長自願申請,填寫申請表;

②幼兒家長持申請表到村委會或居委會稽核簽署意見,並蓋好公章;

③幼兒園組織評審工作小組認真評審;

④評審結果在幼兒園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拍照保留公示資料存檔;

⑤將受助幼兒申請表、受助幼兒明細表和公示照片上報中心學校,由中心學校評審領導小組稽核,並將評審資料統一存檔;

⑥幼兒園在中心學校資助工作分管領導、學前教育分管領導、會計監督下,及時將補助金足額發到幼兒家長本人手上,並拍攝照

片存檔,任何人不能代領、代簽,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扣幼兒補助資金,不準將幼兒補助資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標準發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胡敏為第一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靠的實施方案。各幼兒園要將實施方案(要有幼兒園學費減免和社會助學的措施),上報鄉鎮中心學校備案。

2、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要充分對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進行宣傳,召開好各種資助工作會議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

3、完善基礎資訊。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要設立資助工作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資助管理員要根據有關要求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住處管理系統,在全國學前教育資訊管理系統中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幼兒數量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有關資料,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幼兒資訊真實可靠。

4、確保資金落實。要切實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同時各幼兒園每學期也要拿出相應的資金用於減免貧困幼兒的學費,資助貧困幼兒。要廣開渠道,積極開展社會助學活動。

5、加強檔案建設。幼兒園制定資助檔案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資助檔案。將省市縣的資助檔案、受助幼兒申請表、受助幼兒明細表、受助幼兒名冊彙總表、學前教育基本情況統計表、公示和發放照片、幼兒園經過公示的貧困幼兒減免學費簽字名冊和統計表以及社會助學等有關資料和資助工作情況分學期、分年度裝訂成冊,建檔備查。

幼兒園資助資金管理制度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利,促進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資助範圍和物件

在我園就讀的具有巨龍鎮常住戶口的'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範圍:

1、低保家庭兒童;2、孤兒;3、殘疾人家庭兒童或殘疾兒童;4、軍烈屬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

三、具體實施措施

(一)成立"xxx第一幼兒園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秦xx

副組長:代xx

組員: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集體認真研究,嚴格審查,確保我園最困難的兒童和家庭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二)辦理程式

1、資助申請。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先到本班教師處領取《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資助申請表向我園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影印件三張。

2、資格審定。

1)成立幼兒園資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園長、教職工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人數不得少於5人。

2)評審小組根據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對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稽核。

3)評審結束後,將受助幼兒名單在園內園務公示欄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公示無異議後,由幼兒園統計彙總受助幼兒資訊連同申請材料的影印件,經園長簽字同意加蓋單位公章,報至縣教育局稽核和確認。

5)建立幼兒資助資訊檔案,將資助幼兒有關材料妥善儲存。

3、資助資金髮放

教育局根據幼兒園上報資料進行稽核確定幼兒名單,填報《學前教育資助名冊彙總表》,再由縣財政局將資助資金髮放給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的《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3份;

2、受助兒童和監護人戶口簿影印件3份;

3、受助兒童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影印件(可一項或多項):

1)低保家庭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影印件3份;

2)孤兒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其影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烈士子女證明及其影印件3份;

4)殘疾人家庭或殘疾兒童經縣殘聯簽署意見和縣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影印件3份;

5)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須實際居住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及相關證據。

4、受助物件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原始件和規定的影印件,原始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影印件相符後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力度。通過網站、宣傳欄、通知、家長會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採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幼兒園所有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幼兒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2、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幼兒園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資助檔案,將幼兒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公示材料、資金髮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我園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資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學期末或學年末在本園校務公開欄公示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嚴格工作程式。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按照資助物件的界定標準、實施方案的程式,確定資助物件。加強幼兒學籍管理,確保資助資訊真實、可靠。對在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