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管理制度15篇

才智咖 人氣:1.35W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資金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資金管理制度15篇

資金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支付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保證建設專案施工進度,依據《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細則》和《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工程資金是指中央、省級財政補助用於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州、市承擔的配套資金;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援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

第三條工程資金撥付,校安工程專案業主根據與專案施工單位合同約定預付工程款、撥付工程進度款、結算工程價款的活動。

第四條工程預付款時,專案施工單位編制《市建設專案資金報賬申請書》,同時提供專案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等相關財務資料;工程預付款不得高於合同金額的30%。

第五條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根據專案監理工程師確定的工程計量結果,專案施工單位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專案業主稽核並扣減相應的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的撥付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的85%。

第六條工程竣工價款結算,專案施工單位編制《建設專案資金結算申請書》,憑《專案工程造價審查定案通知書》等相關財務資料提出專案工程結算申請,專案業主按工程專案決算價款的5%暫扣留質量保證(保修)金後與專案施工單位進行結算。

第七條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審批程式,專案施工單位編制《市建設專案資金報賬申請書》或《市建設專案資金結算書》,工程專案監理機構、專案監理工程師確認工程計量結果,提出付款意見,報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辦公室專案監管人員稽核蓋章,專案業主審批,單筆金額超過80萬元的,報分管副市長審批。

第八條專案施工單位憑審批完整的《市建設專案資金報賬申請書》或《市建設專案資金結算書》、專案工程完稅發票到專案業主辦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第九條專案業主在支付資金時,嚴格按專案資金性質來源撥付資金,嚴格執行銀行轉賬制度,杜絕一切現金支付行為。

第十條本制度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資金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範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 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八條 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 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範圍內使用現金,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現金的使用範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節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

第十一條 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 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並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 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並於每月底記完賬後編制當月“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出納報告單”,一併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對核對過程中發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稽核、批准。

第十七條 購置一般裝置和專用裝置數額較小的,由辦公室按照部門填制的經領導審批的《購置物品申請單》,統一負責採購。數額較大,應由三人以上採購小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標,簽訂合同,擇優購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會計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臺賬。對於固定資產的購進、發放要嚴格出入庫手續,必須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十條 各部室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或財產應以部室為單位造冊登記,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生丟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各部室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應由各部室負責人確認後,報領導稽核同意後,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由各部室負責人及時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批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堅持每年對公司財產全面清查一次,並將清查結果及時報告領導。如發現財產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罰。對在清查中盤盈盤虧的財產,查明原因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的購入

1、購入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購入本著節約、實用、分批的原則,防止浪費和積壓。

2、所需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門做出計劃,須填寫《購置物品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採購。

3、一次性購入金額、數量較大的物品,要簽訂購入合同,合同的簽訂要通過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管理

1、辦公室購入低值易耗品後應辦理入庫手續。保管人員根據發票清點實物,填寫“實物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自留登記入賬,一份隨發票報銷交財務。

2、部門領用耗品時,應填寫出庫單,經批准後,保管根據出庫單交付實物。

3、保管人員應建立實物明細賬,並根據實物入庫單、出庫單登記賬薄。

 第七章 應收款項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應收款項包括單位因場地租賃而發生的向場地租賃單位收取的場租收入和宣傳費收入、職工個人往來欠款。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應於每月底對應收款項進行清理核對,並向總經理及主管副總經理、經營部經理上報《應收賬款明細表》。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應收款項予以催收、核查。經營部門收回的現金、支票要及時上交財務,由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出差、辦公事需借現金週轉的,本人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給予辦理。長期欠款不還或掛賬不清,不予辦理新借款。業務往來單位的業務人員特殊需要借款時,必須經領導審批同意後,由本單位有關人員代辦,並負責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條 職工個人欠款應於出差回來、辦完公事後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沒有用完的現金應退交財務。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半月,超過半月在考績工資中扣除本人20分。差旅費的報銷由經辦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附報銷單據,交財務人員稽核後,經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九條 關於經營部、公司營業款結賬工作程式

1、經營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後,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交財務室備案。

2、經營部、公司各自指派專人負責,依合同內容、金額登記備查簿,根據結款情況及時登記備查簿。

3、月末由財務向總經理、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經營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應收賬款明細表》。

4、每週一經營部、公司將本週經營收入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

5、兩個月未收回的款項由財務分別報各經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限期催收,並相應扣罰相關部門的考績分數。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 經濟合同是制約和規範甲乙雙方經濟行為的契約,凡公司與外單位發生的租賃、廣告、演出等業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合同法》,所列條款要科學嚴密。

第三十一條各部室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後加蓋行政章生效;經營部、公司簽訂的會議或演出租賃協議,由經營部、公司負責人簽註意見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審批後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必須二日內交財務備案。

第三十二條合同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施工合同簽訂後,工程款按所籤合同執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該專案負責人報送經工程專案監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核算的工程價款結算表,按結算程式報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財務辦理結算手續。待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後,按規定留足審定值的3%—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不少於一年),其餘款項進行支付。

2、裝置等採購合同的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有預付款的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根據驗收憑據,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手續,並留合同價款的3%—5%,期限不少於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九章 稅務發票和內部票據管理

第三十三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1、財務要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發票、門票和電影票等)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印製、保管、領用、登出,並設登記簿進行登記,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2、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銀行預留印鑑章(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應由會計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

3、應確保各種票據的完整無缺。

第三十四條 發票的管理

1、發票領用、保管

①由出納領購、保管、整理、繳銷;會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②發票由出納人員專人保管、專櫃存放;

③發票的開據原則上應在結賬同時開據並由經辦人簽字。公司經營部門人員外出結款需提供發票的,由經營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辦理開票手續,並於15日內完成款項結算工作;

2、發票開據、作廢

①發票要序時、序號開具,不得虛開、代開、跳號、開大頭小尾發票;

②發票作廢時必須一式三聯加蓋“作廢”戳記章;

第三十五條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凡領用支票必須履行手續,出納員登記、經辦人簽字。

2、領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寫領用申請單,領導批准後方可領取支票。支票結算完畢後,由經辦人將票頭和經領導審批後的發票交出納登出支票,未經出納登出的支票由領用人負責。

3、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妥善保管。

4、接收業務單位轉賬及現金支票,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轉賬業務,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十章 財務開支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財務開支審批原則和管理辦法

財務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先審批,後支付的原則。實行大額財務開支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總經理批准;小額財務開支由部門經理報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總經理審批或審批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費用報銷手續

1、各項費用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票據,票據背面由經辦人簽名並列明事由,大額或內含多項費用支出應附相關發票附表,由財務人員稽核,第十八條 購入的財產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負責人、審批人四者在原始憑單上簽字後,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第十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十六條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會計法》。

2、負責各種業務核算及賬務處理。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總賬、明細分類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會計賬薄要按月結賬。

3、按時編制會計報表,按規定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定期與出納及相關人員核對有關賬目,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類應收款項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計提各項稅金,確保稅金及時足額繳納。辦理稅務有關事宜,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各類納稅資料。

6、做好年度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彙總和上報工作,及時辦理財政的資金撥付工作。

7、對指定保管的印章應加強管理,不得作為他用。

8、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門工作。

10、完成領導佈置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七條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工作,登記現金、銀行賬,並於每月底記完賬後編制當月“銀行存款調節表”和“出納報告單”。

2、出納要隨時掌握銀行餘額,及時向領導反映,保證資金的支付。

3、支付款項時必須複核票據數額的準確性和手續是否完備,對不符合要求的票據拒絕辦理。

4、管理好空白髮票、支票及有價票據,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整理、繳銷。

5、根據辦公室下發的人事通知,按時編制和發放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登記個人住房公積金臺賬。

6、辦理稅務和銀行有關事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保管崗位職責

1、辦理物品入庫驗收、登記和領用出庫手續;

2、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和耗材明細賬,確保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按照常備物品的用量情況,向部門申購人提供需求建議。

4、對交還的物品,分門別類,分別上賬入庫。

5、負責庫房物品的存放安全,嚴防物品黴爛變質及發生火災、失盜、爆炸等事故,定期對庫房進行清理,保證庫存物品堆放有序,領用科學。

6、對庫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供使用建議。

7、對各部門、各崗位裝置專人管理清單做備份管理,並就相應的資產調整事宜對清單做增補、刪減。

8、每年根據固定資產賬及裝置專人管理清單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清理,並就裝置、資產的報損維修事宜提出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資金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環保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南京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國家《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財政廳、環保廳《江蘇省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級環保資金包括市級汙染治理資金、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等。市級汙染治理資金來源為市級排汙費收入,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第三條 市級環保資金使用管理要圍繞國家、省和市環境保護工作部署和要求,確保完成“十二五”生態建立和節能減排重點任務,解決好區域和流域汙染防治突出問題。

第四條 市級環保資金計劃要按照“收支平衡、結構優化、適度預留”的原則編制資金預算。

第五條 市級環保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公正公開”原則,體現示範性和激勵性,調動區縣、企業、專案單位積極性,實行專款專用,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條 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專案申報和專案庫管理,並會同市財政局審批專案,對專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完工專案驗收,開展績效評估。市財政局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對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政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市環保重點專案協調和政策落實小組作為市政府專職負責環保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市級環保資金的專案總體組織協調和稽核。

 第二章 資金使用範圍

第七條 市級環保資金主要用於支援國家及省、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確定的重點工程專案、重要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優先用於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公益性環境汙染防治專案。主要包括:

(一)區域大氣汙染防治專案。包括揚塵控制、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工業企業廢氣汙染防治、重點行業脫硫脫硝、秸稈禁燒汙染防治、惡臭氣體防治、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油氣回收等專案。

(二)區域性、流域性水汙染防治專案。包括汙染嚴重的水體環境綜合治理、工業企業廢水汙染防治、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汙染防治、風險防範及生態修復、重點斷面水質達標及汙染防控等專案。

(三)重點行業、重點汙染源防治專案。包括重金屬汙染防治、危險廢物規範化處置、永續性有機汙染物汙染防治、廢棄電子產品汙染防治、汙水處理廠汙泥無害化處置、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等專案。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重點生態保護區建設專案。包括村莊工業汙染源整治、農村生活汙水、垃圾及農業廢棄物處置、畜禽汙染控制、土壤汙染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區域生態功能區保護等專案。

(五)全市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汙染監控、環境資訊、環境應急及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等環保能力建設專案。

(六)環境保護科研、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開發及推廣應用,包括環保科研課題、汙泥處置示範等專案。

(七)環境保護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環保資金專案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獎勵等經費。環保資金專案管理經費主要用於專案庫管理與維護、專案專家評審、專案績效評價等;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經費要按照鼓勵先進、拉開檔次的原則,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安排資金;環境保護工作性經費要嚴格控制,原則上工作經費安排額度不得超過總資金額度的3%。

(八)國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為主體的其他重點汙染防治專案以及市環保重點專案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專案。

第八條 市級排汙費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市本級、江南八區及原浦口區、原大廠區的環境保護專案。其中分配至各相關區的專項經費主要依據各區上年度徵收的排汙費扣除上繳中央和省部分後可用數,結合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和綜合質量指數等因素安排統籌。

第九條 區級資金下達後,由各相關區環保、財政部門根據資金管理規定,制定詳細的專案計劃,報市環保局、財政局備案。

第十條 市級排汙費專項資金不支援城市綠化、環境衛生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建企業的汙染治理專案,且不得用於環境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人員、公用經費,以及與汙染防治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專案內容。

 第三章 資金使用程式

第十一條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依據下年度排汙費徵收計劃和環保工作重點,結合年度財力狀況,提出專項資金預算初步安排建議,報市環保重點專案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批覆環保資金預算安排建議,提交市政府審定,納入市級財政預算草案。

第十二條 市環保重點專案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每年根據國家和省、市巨集觀政策、環保規劃、年度工作重點確定環保資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條 市環保局和市財政局根據領導小組確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組織釋出專案申報通知,明確申報要求。

第十四條 市級環保資金的申請按照隸屬關係以專案形式申報。專案申報單位為獨立經濟核算的企事業法人。專案申報單位為市管企業的,可直接向市環保局申報。專案申報單位為區(縣)的,根據其隸屬關係,通過區(縣)環保局和財政局向市環保局申報。

第十五條 專案申報條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規定。

第十六條 各區(縣)環保局會同區(縣)財政局對申報專案進行預審。

第十七條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對總投資超過300萬元或申請資助100萬元以上的專案組織專家評審。

第十八條 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制定專案計劃,擬定專案補助資金建議方案,每年定期報市環保重點專案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經分管市長籤批後,正式下達實行。

第十九條 市級環保資金對同一專案的補助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案總投資的50%,且兩年內不得重複安排。

第二十條 市級環保資金專案計劃下達後,各承擔單位向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報送專案進展報告和資金撥付申請,市財政局根據專案實施進度撥款。

第二十一條 專案完成後,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對竣工專案組織竣工驗收和績效評價。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補助資金使用和自建專案的實施,應接受財政、審計和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三條 專案承擔單位弄虛作假、截留、擠佔、挪用資金、資金使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專案未啟動實施、專案管理不善、進展緩慢、損失浪費嚴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經批准改變技術方案又不能達到原技術方案效果的,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由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收回資金,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環保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各級環保部門、財政部門及相關單位在受理市級環保資金申報、審批、資金撥付等各環節,不得向專案申報(承擔)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資金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單位、專案部應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並單獨建立臺帳,實行專項儲存、專項核算、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為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並承擔由於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

第三條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等。詳見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管理費,按年計劃產值的0.5‰提取;各單位、專案部安全專項經費按計劃產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條 各單位、專案部要根據公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的規定,編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計劃,安全生產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針對造成死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原因所採取的整改和防範措施、危險源監控點所採取的監控措施一併編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計劃。

第六條 各單位應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別將安全專項資金計劃和全年實施情況報公司;專案部在工程開工一個月內和結束後的半個月內分別將計劃和整個專案實施情況報公司。每月經費使用情況按月上報。

第七條 公司工程部負責督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並作為考評各單位、專案部工作的內容之一。各單位、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其經費報銷需經安全管理部門稽核。

第八條 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資金管理制度5

第1條 為有效執行企業資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規範資金支付審批程式,明確審批許可權,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控制資金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的制定依據是《公司法》、《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相關制度。

第3條 本制度所涉及資金支付專案,均應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度。

第4條 本制度主要規範公司資金支付行為。

第5條 資金支付審批,在審批的單據中,用款人應詳細列明主要或重要事項、金額與總額,並附有相關原始憑證、附帶說明或其他補允資料,手續齊全完備。

第6條 資金支付的審批流程。

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主管稽核簽字→財務部門複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7條 資金支付的審批許可權

一次性或累計支付金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內(含10萬元,外幣按記賬匯率折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2人中任何一個簽字有效);一次性或累計支付金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不含10萬元,外幣按記賬匯率折算),必須由董事長審批。

第8條 用款人應如實反映資金支付內容,在資金申請單、報銷單上簽字,對資金支付結果負直接責任。

第9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資金支付的真實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負責,並在此基礎上稽核簽字,對資金支付的結果負部門領導責任。

第10條 對資金支付具有最終審批許可權的人員,對資金支付的結果負領導責任。

第11條 分管領導、董事長或其授權人遇不在崗需要急需支付的資金,事前電話 請示相關負責人,徵得其同意後,財務部方可支付,事後2個工作日內由負責人補籤。沒有特別情況,禁止越級審批或越權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越權審批支付的資金。

第12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6

一、總體原則

1.堅持“以收定支”的原則。嚴格預算管理的同時,對村級各項收入、支出全部納入賬核心算;對村級支出實行以收定支;做到無預算的不開支,有預算的不超支。

2.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實行“定性、限額、分類”管理,堅持從緊節約,區別對待,合理使用。

3.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民主理財、科學理財、陽光理財,嚴格執行村級財務聯審聯籤和收支逐筆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

二、主要內容

(一)、規範收入管理

凡村集體承包上交收入、土地徵用補償收入,土地租金收入、資產租賃收入、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財政轉移支付收入、上級專項撥款、“一事一議”籌資資金、往來資金以及接受的社會各界幫扶款、捐資款、贊助款等款項必須由鎮經管站開出票據收取,集體資金收繳量大的村可由鎮經管站開票後交村助理會計代收。村收取集體資金時統一使用《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結算憑證》和“一事一議”專用票據,否則農戶有權拒交。

村級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村助理會計收取的現金三日內必須及時、全額解交村銀行賬戶,不得坐收坐支、白條抵庫、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用,每村備用金為20xx元。

(二)、規範支出管理

村級支出實行以收定支,支大於收、財力無法承受的村不得報支招待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支出,應取得合法的外來原始憑證,確實無法取得的可使用鎮統一印製的《支款憑證》,但每張憑證額度不得超過1000元,且必須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續作為附件。原始憑證要合法、有效,並註明用途,手續齊全,即: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審批人簽字齊全。5000元以上的大額物資採購、工程專案建設等必須進入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報支隔季發票需書面說明事由,報鎮分管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入賬核算。發生超過500元的付款業務,應通過轉賬形式支付,發放農民的所有款項一律打卡。具體支出標準為:

1、村幹部報酬及獎金 嚴格按照鎮考核檔案精神執行,由鎮組織科和經管站稽核發放。

2、村幹部保險費 按區鎮檔案精神執行,嚴禁利用職權,擅自提高標準或多頭投保,由個人負擔的部分集體不得報支。

3、村級辦公、會務費 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水電費、打字影印費、電腦耗材、專欄製作、橫幅標語等支出。根據各村人口規模確定,每人每年10元,實行限額使用、按實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增加辦公經費支出的,須經“五議三公開”的民主決策程式,並報鎮政府批准。

村級會議一般不支付相關補貼,確需支付的,如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黨員冬訓等重大活動,禁止到飯店就餐,時間超過半天且村財力允許的,每人每次列支不超過15元的費用,憑參加活動人員的簽字名單履行報批手續。

4、四屬戶補助費 五保戶(包括集中供養的和分散供養的)、烈屬、軍屬等補助按區、鎮標準執行。村民因遭災或生重病,救助金額200元以內的,由村“兩委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救助金額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的報鎮分管民政工作的負責人稽核同意後給予救助;特殊情況報鎮主要負責人稽核把關後給予救助;一次性救助額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且不得鎮、村重複救助。

5、差旅及交通補助費

(1)除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突擊性任務等特殊情況外,村幹部不得擅自租用車輛,嚴禁私事用車公款報支。

(2)因外出參觀學習等需集體用車的`,事前報鎮xx批准後方可另行開支。

(3)任何人都不得在村集體資金中報支車輛修理費、加油費等。

(4)村幹部到泰州市外出差必須報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並於出差歸來後一週內到鎮xx履行費用報批手續;未經同意的,出差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6、報刊費 嚴格執行省定標準,總額控制在20xx元以內;報刊種類以黨報黨刊為主,自費及其他刊物村不得列支。超限額部分由各村黨組織書記自負。

7、用工支出 嚴格控制用工費用,用工實行定額管理:定額為各村總人口數。確因村務發生的用工,如村莊環境整治、“秸杆雙禁”、公益事業建設等用工,必須使用鎮統一印製的《村集體用工結算單》,工價掌握在每個工日30—40元,用工結束後,及時公佈用工情況,按時結報,打卡發放。超定額發生的用工支出由村黨組織書記自負30%,村其他幹部自負70%。

8、捐助、贊助、賀禮支出 不得以捐助、贊助、賀禮費等名義向外單位捐款,確需捐贈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鎮分管負責人稽核同意。

9、學習培訓費 村幹部參加學歷學習必須經鎮批准,學習結束後憑畢業證書到鎮組織人事科稽核,經批准後憑手續報支70%的學習費用(不含書本費、交通費、住宿費等)。上級部門組織的培訓,其培訓費用按相關部門的通知執行。

10、村級招待費 村級公務招待費零支出。確因公用設施建設維修、招商引資、專案建設和發展村級經濟等必需開支的招待費用,按區xx《關於規範村級招待費開支管理的實施意見》(姜紀發〔20xx〕29號)檔案規定執行。

商務招待費(用於招商引資、涵養稅源和上爭資金等必須開支的招待費用),按下列標準執行:

招引專案固定資產投入在20xx萬(農業專案200萬)以上,且通過區考核辦驗收通過的,按固定資產投入的1%計提商務招待費;


涵養稅源按鎮財政獎勵總額的40%計提商務招待費;

上爭資金按上爭到賬額的10%計提商務招待費。

組級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費。

計提限額內的商務招待費按程式列支,超限額部分一律從村黨組織書記的工資中扣除,嚴禁通過虛列工程支出、用工支出等行為變相支出招待費,一經查實,按“誰經手,誰承擔”的原則全額清退,並追究村黨組織書記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1、計劃生育費 育齡婦女參加婦檢,村可以視財力給予一定的補助,每次每人補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0元。特殊戶發生的計生費用,原則上由物件戶承擔,情況特殊的經村“兩委會”和監委會研究確定後報鎮分管計劃生育的負責人審批後由村承擔。

村幹部帶隊外出尋找計劃生育違規人員,其費用原則上由物件戶承擔,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可由村用備用金先行墊付,待物件戶回來後歸戶結算,無法落實的經村“兩委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研究,並報鎮分管計劃生育的負責人批准後由村承擔。

12、徵兵工作費 基數每村1000元,每進市站體檢1人增加200元,每輸出一個兵員再增加100元。超支部分村黨組織書記負擔30%,村主任負擔25%,村民兵營長負擔20%,村其他幹部負擔25%。

13、工程建設款項支出 凡屬村集體投資建設工程專案,必須嚴格按照“五議三公開”決策程式,報鎮批准後,進入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

撥付建設工程用款時,必須同時具備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決)算表和施工單位出具的正式稅票、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並按程式審批結算。嚴格控制工程量變更,確需變更的,須報專案批准部門審批。對不按合同規定付款,導致工程款項超支的,誰審批,誰負責。

14、其他 由村務監督委員會稽核並報經鎮分管農經的負責人同意後報支。

(三)、規範債權債務管理

村組集體資金原則上不得出借,確需發生出借的,要嚴格按照“五議三公開”的程式,由村兩委會提出申請,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定,經鎮經管站稽核,報鎮政府審批後方可出借,收取不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資金佔用費,並簽訂書面協議,由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單位或個人擔保,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回借款本金和資金佔用費。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清收應收款項,做好資金回籠工作,對有償還能力的債權予以清收,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款項的減免。如出現債務人死亡或破產等情況,確實無法收回的,要經鎮經管站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核銷。

2、各業承包合同必須按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限兌現到位,特殊情況造成尾欠的,由承包人作出書面限期還款承諾,履行審批手續後方可入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積極化解往年形成的債務,堅決制止發生新的債務。原則上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確需舉債的,在落實還款來源的基礎上,按下列程式進行:

(1)、提出方案。由村兩委會集體提出舉債方案。

(2)、民主決策。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聽取意見,並採取投票的方式表決。

(3)、公開公示。將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方案,於7日內在村務公開欄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4)、申報審批。將經討論通過的方案、會議記錄、申報審批表,報鎮經管站稽核、鎮政府審批。

(5)、實施跟蹤。鎮經管站負責跟蹤監督舉債資金是否專款專用。

4、對未按規定程式擅自舉債的,實行“誰批准、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

(四)、規範報批程式

1、編制預算方案 每年3月底前各村根據本村實際進行預算,提出當年各項收支的計劃,經“五議三公開”的民主決策程式,上報鎮xx審批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後實施。無預算的不予支出。

2、公務消費實行公務卡結算 凡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範圍內的公務消費,一律實行公務卡結算,不得以現金結算。

3、實行先理財後審批再記賬制度 村級開支事項發生時,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稽核人(村主任)共同簽字,交村監委會集體稽核,稽核同意後由村監委會簽字蓋章,再經村黨組織書記審批後由財會人員稽核付款記帳。

4、對非生產性費用實行專戶核算 各村要建立非生產性開支臺賬,逐筆逐項記載,並註明事由,對非生產性費用實行專戶核算。

5、實行定期公開 村級開支必須按村幹部報酬、日常辦公、會務、交通差旅、招待費、用工、學習考察、報刊等專案進行分類,以“日記賬”形式逐項明細按月或按季在村務公開欄中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三、監管措施

1、明確監管職責 村黨組織書記是抓好村集體經濟收支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組織實施。對弄虛作假報支的一律嚴肅追究紀律責任,對因領導重視不夠、控制不嚴、管理措施不夠到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落實監管要求 一是專戶核算。各村要建立支出明細賬進行專戶核算。當年開支指標已用完的,財會人員不得付款記賬,當年有節餘的可結轉下年滾動使用。二是公開財務。村級各項經濟收支必須按財務公開的要求,按季向村民公開,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會報告上年度集體經濟收支情況,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定期檢查。每季鎮組織一次各村經濟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主要檢視各村收入是否按時記賬,檢視支出是否掌握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檢視各村是否實行“先理財、後審批、再記賬”的賬務處理流程。四是強化專項考核。鎮將收支管理執行情況列為農經工作的重點考核內容,未按收支管理預算方案執行的村、支大於收的村,將及時通報批評。

3、加強監督指導 鎮紀監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監督,對機關工作人員在村報支費用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農經部門具體負責業務實施;審計、財政部門每年進行一次專項審計;鎮駐村勤廉督導員負責對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糾正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由鎮xx和經管站負責解釋。

資金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我鎮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根據《中國小校會計制度》、《仁懷市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134號)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學校食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工會、總務和班主任等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務。

3、學校食堂是學校後勤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障生活質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4、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

二、財務管理

1、規範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學校食堂必須單獨建立明細賬,獨立核算,按相關會計制度要求,規範成本核算。不允許通過學校食堂搞“創收”、謀福利。

2、學校應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學校財務人員、物資採購員、驗收員和保管員等,分工要明確、責任要清楚。

3、學校食堂財務審批人為校長、或授權主管後勤的副校長、或授權總務主任。審批人審批食堂收支、往來、採購等事宜。對於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由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4、學校食堂必須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財會人員,按照規定設定總賬、日記賬、明細賬等,實行獨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資產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須進行資產清查。做到賬實、賬賬、賬證相符。

5、加強食堂經營管理。學校食堂不得實行承包制,要加強飯菜的質量、數量、經費的監督檢查。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要集中討論、研究,對每週食譜進行合理安排,掛牌公示,每月對食堂膳食和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考評。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學校食堂收入。學校食堂收入系食堂為學校師生提供生活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學生生活費費收入、教職工生活費收入、代辦生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捐資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生活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按實結算。

3、上級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愛心營養餐”等撥款,學校食堂根據撥入“愛心營養餐”等專款的情況設立臺帳,詳細登記和記錄學生的就餐情況,並按《標準菜譜》的配備標準和數量足額配製“愛心營養餐”。

4、收取生活費時由學校財務人員出具由財政監製的正式票據,正式票據上必須蓋有財務專用章和開票人簽字,並填寫收費情況花名冊,以便核查。收取的生活費原則上必須及時存入鎮中心銀行賬戶。

5、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6、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應以食堂的日常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生活原材料支出為依據,食堂工人工資、燃料、水電、裝置添置維修等一律不得在學校生活賬中列支。

7、所有支出的發票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收貨人共同簽字後報校長籤批,方可入賬,嚴禁白條入賬

8、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的收支進行公示。

9、食堂的結餘款(含歷年的結餘款),要專項用於改善學生伙食上,不得直接或變相用於發放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或以其它方式轉由學校用於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四、物資採購及管理

1、大宗食品集中統一配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56號)檔案精神,大宗食品原材料供應統一化,《仁懷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xx年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計劃》(仁教科資[20xx]號),各校所需大米、菜籽油,從20xx年4月1日起由供應商統一配送到學校。各校須在每月20日上報次月所需大米、菜油數量到中心校,由中心校彙總報供貨商,確保學生生活原材料按時到位。

2、嚴格肉(禽)類、蔬菜及輔佐材料等的採購。要求各學校對肉(禽)類食品必須實施定點、集中採購,並與供貨方簽訂質量安全保證協議,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嚴禁病肉(禽)類食品進入食堂;蔬菜及輔佐材料必須保證新鮮不變質,進行索票採購,嚴禁採購變質、腐爛食品,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料如發芽變質土豆等為學生製作食品,要確保所採購的食品安全。

3、嚴格食品原材料進出庫登記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進出庫的監管,所有采購的食品原材料必須做到全部入庫登記、領用出庫簽字管理,學校食堂保管人員必須建立健全食品進出庫臺賬,採取不定期對學校食堂保管臺賬進行監督檢查。

2、食堂物資採購必須建立內部制約制度。學校成立採購小組,採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物資實行集體採購,必須實行2人或2人以上參與採購,且採購人員要做到定期輪換,每次採購結束時要做好採購記錄備查。

4、 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購進的物資要經驗收或保管等相關人員的驗收,驗收或保管人員對採購的所有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認真清點和查驗。查驗合同供貨方與票據出票人一致,同時查驗合同供貨方與供貨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或檢測報告、或合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名稱的一致。

5、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當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時辦理驗收和領用登記,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大米、麵食、食油、輔料等需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必須附《入庫單》後登記入賬。

五、健全管理崗位

1、學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崗位分設的要求,設定財務、採購、驗收、保管等工作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各司其職,相互監督。人員因故調離本崗位,按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2、驗收

(1)必須對所有食堂採購物資進行驗質、驗量工作。

(2)必須建立食品採購臺賬,對採購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認真登記,以便檢查。

(3) 查驗合同供貨方與實際供貨人一致,同時查驗合同供貨方與供貨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或檢測報告、或合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名稱的一致。

(4)留存供應商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或檢測報告、或合格證)影印件和聯絡電話等相關材料。所索取的資料應為加蓋供方單位印章或供方親筆簽名的原件。對採購所索取的票據、證照影印件要分門別類編號歸檔儲存。

(5)對採購回來的物資進行驗收時,如發現質量或數量問題的,應及時上報食堂管理人員處理。同時,應該做好退回或處理的相應記錄。

(6)對採購回來的物資,要嚴格把關。拒絕驗收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QS標識(米、面、油、豆製品、酒、調味品、乳製品等)、運輸過程受汙染等不符合衛生、質量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保管

(1)保管員對所有入庫保管的食堂物資進行收發及驗質、驗量工作,保證食堂日常運作的物資及時、安全供應到位。

(2)要嚴格把關,拒收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QS標識(米、面、油、豆製品、酒、調味品、乳製品等)、運輸過程受汙染等不符合衛生、質量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庫。

(3)對入庫的貨物填寫《入庫單》,進行入庫登記。對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進行驗收,並及時登記入帳。如發現質量或數量問題不能入庫的,應及時上報食堂管理人員處理。同時,應該做好退回處理記錄。

(4)發放物資必須開具《出庫單》,並及時登記入賬,月末及時向會計遞送《出庫單》彙總表。

(5) 每月25日清查盤點一次,並製作《物資盤存表》。《物資盤存表》一式兩份,一份保管員留存,一份送交財務處。

(6)對物資庫存數量和質量要了如指掌,對採購員及時提出採購計劃,並說明品名、規格、數量、等級和單價。不得擅自把物資轉借、挪用、租賃給他人。

(7)每學期結束,應進行一次全面的物資清查盤點,並製作《物資盤存表》。

六、 監督機制

1、學校因地制宜確定每週配餐食譜,儘可能做到一週一換、葷素搭配、營養全面,熱飯熱菜,配有肉食,確保學生生活費用吃在嘴裡,做到不浪費。堅持做到食品留樣制度,杜絕學校購買成品食品供給學生。

2、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嚴格執行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學校校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管理人員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分別組織食品安全監管、食品衛生等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督導檢查,並指導學校加強食堂食品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

3、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嚴格實行學校負責人、教師、食堂工作人員等輪流自費陪餐制,對飯菜質量作評價,提高食堂工人制作飯菜的質量,杜絕飯菜浪費現象的發生,陪餐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提出解決食堂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學校食堂開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指導或培訓學校食堂管理人員。

4、各學校要成立膳管會,可由工會主席、學生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行使對食堂的監督、檢查等職能。每學期末,學校食堂必須向膳管會彙報本學期的收、支情況,並定期在學校公示欄向師生公佈。促使學校食堂越辦越好,把這項民生工程辦得讓學生、家長和社會滿意。

2、建立資訊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材料採購、伙食質量等問題進行舉報或投訴校長、食堂管理小組要經常瞭解市場供求資訊。

3、 建立公示制度。學校食堂應對教師、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事項,以及對食堂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和資訊予以公示。

4、採購人員將採購的品種、數量、價格、採購人、被採購人及聯絡電話等予以張貼公示。

5、學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學校組織就餐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等,定期召開座談會,主動徵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對食堂工作積極開展民主評議活動。並接受上級等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檢查和指導。

資金管理制度8

一、目的:為加強公司資金管理的規範性、計劃性和有序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風險管控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本制度適用本公司內部各部門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資金計劃包括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周資金計劃。

三、計劃原則:量入為出、整體平衡,按時編制、嚴格執行,實事求是、不虛報。

四、計劃執行:

1、各部門是資金計劃的執行部門,每月末25日前各部門將下月資金收支計劃報財務部稽核,財務部有權依據公司整體預算及資金情況對各部門資金計劃進行增減調整,經財務總監與總經理商討籤批後執行。

2、執行部門需在規定的時間上報資金計劃,年度計劃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報,月度計劃在月末25日前上報,周計劃在每週四前上報。

3、各部門資金計劃應建立在對部門工作合理預計的基礎上進行編報,資金計劃需按付(收)款先後順序、付(收)款專案依次填報。

4、資金計劃的調整: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下各部門資金計劃經總經理簽發後一般不允許隨意變更調整。

5、資金付款的執行:資金付款計劃按周執行,月度資金計劃需填寫本月第幾周支付,月度內當週未執行的付款可以遞延到下週支付,但具體付款安排財務依據情況而定,當月未執行的付款不再遞延下月執行,各部門需在填報下月資金計劃時重新提交籤批,財務部根據付款計劃及時排程資金,資金付款申請單需註明資金計劃編號和專案名稱,財務部依據簽發執行的資金計劃執行付款,無計劃的資金付款財務不予支付。緊急情況下需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依次經財務總監、總經理特批後方可執行。

五、資金計劃表填列格式詳見附表,本制度自簽發之日執行。

  簽發人:

資金管理制度9

各鎮街道總工會,高新區工會,區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將就加強全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於職工用之於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佈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範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託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後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範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於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上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餘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裝置、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遊、秋遊,應嚴格控制在本市範圍內,並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並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路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於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裝置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資訊網路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裝置購置、專用裝置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資訊網路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並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餘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於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於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專案以外的必要開支。

四、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於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定適用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區委、區政府已作出具體規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程式規範,手續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資金管理制度10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目 的:為規範公司貨幣資金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應在本規定許可權內製定本單位貨幣資金管理許可權的實施細則,並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貨幣資金日常管理

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對貨幣資金必須有效控制,各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資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外單位墊付資金和貨款。

3.1財務部的管理許可權

3.1.1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是本公司貨幣資金集中管理的機構。對外辦理融資業務,對內集中管理銷貨回款、按計劃及工作進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撥付生產經營資金、辦理公司總部其他資金收、付業務。分子公司未經公司批准無權自行對外融資;

3.1.2公司財務部對貨幣資金實行計劃管理,對其收支進行綜合平衡,嚴格控制,確保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及時籌措和合理使用。貨幣資金的支付,必須根據公司的審批許可權經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審批,並在財務部內部銀行辦理相應手續後才能支付;

3.1.3財務部(含分、子公司財務部,下同)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供的貨幣收支計劃,進行綜合平衡,按年、季、月編制公司資金平衡計劃,經領導批准後,嚴格按計劃執行,並認真做好貨幣資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計劃外資金。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辦理追加計劃手續,財務部視其當時資金狀況,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許可權

3.2.1總工辦負責執行材料物資採購支出計劃和多餘材料物資銷售處理,並有效控制存貨(儲備資金)、應付帳款(含預付帳款)的資金佔用水平:負責備品備件採購支出及購進固定資產指標,並有效控制庫存裝置、備品備件、應付帳款(含預付帳款)的資金佔用水平;負責並有效控制藥政、質量管理等方面的費用支出計劃;

3.2.2商務部負責產品銷售收入和營銷費用指標,有效控制存貨(發出產品)、應收帳款的資金佔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銷售政策有效控制營銷費用指標;

3.2.3負責生產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負責水、電、氣和製造費用指標,有效控制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的資金佔用水平,還需有效控制原材料採購、成品存貨資金佔用水平;

3.2.4廣告部負責廣告費用支出指標,按公司批准的計劃有效控制廣告支出總額並按工作進度使用資金;

3.2.5總經辦負責業務接待費、小車費用及其他辦公費用支出指標,在保證公司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勵行節約,減少支出;

3.2.6資訊部負責公司資訊及網站建設維護支出指標,按公司計劃有效控制支出總額;

3.2.7市場部負責市場研發支出指標,按公司計劃有效控制市場研發支出總額;

3.2.8證券部負責公司資訊披露費用支出指標,按公司計劃有效控制支出總額;

3.2.9、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工資及工資性補貼支出指標,及員工基本保險、員工賀儀與奠儀以及員工生日等福利支出指標,按公司計劃有效控制。

3.3貨幣資金收支資訊反饋

3.3.1財務部是貨幣資金收支資訊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幣資金的收支資訊,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3.3.2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應按日向銷售公司提交銷貨回款清單,定期與分公司、子公司財務部核對資金往來帳務;

3.3.3財務部應於當日下午下班前向有關領導報送貨幣資金收支日報表,按月報送貨幣資金收支情況表,並提出相應建議;

3.3.4財務部應及時掌握貨幣資金收支資訊,有權參加產品銷售會議,物資訂貨會議以及重大合同協議的簽署,隨時掌握貨幣資金收支動態。

4.現金管理

4.1現金使用範圍包括:

4.1.1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4.1.2支付個人勞務報酬,包括講課費、稿費、諮詢費及其他各項勞務報酬;

4.1.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1.4支付各種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它支出;

4.1.5向不用銀行結算的個人或單位收購農副產品和其它物資的價款;

4.1.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1.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1.8人民銀行規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4.2現金庫存限額。根據的遠近和交通便利與否等具體情況,依據三至五天的正常開支的需要量,由銀行核定庫存限額。現金庫存限額一經核定,必須嚴格遵守。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必須立即送存開戶銀行。需大額支付現金時,提前與開戶行聯絡,取款當日將現金支付完畢。

4.3財務部設立訂本式“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按日登記;同時由其他專職人員將有關業務錄入電腦記帳。月末“現金日記帳”餘額應與電腦記錄的“現金總帳”餘額和庫存現金數額相符,做到帳帳、帳實相符。

4.4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4.4.1出納人員必須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內容完整、手續齊全的現金收付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

4.4.2現金收付款憑證必須大小寫金額相符,原始單據齊備,且審籤手續齊全,收款人在收支憑證上簽字後,出納人員才能收付款項,並當麵點清;

4.4.3收付款項辦理完畢,出納人員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付訖”及出納員名章戳記,對報銷的附件加蓋“附件”戳記;

4.4.4對內容不完整、手續不完善、原始單據不齊備的現金收付業務,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4.4.5每日終了,出納人員應計算當日現金收入、支出合計數和結存數,並同庫存現金實存額核對,做到帳實相符,日清月結;

4.4.6在實現電算化條件下,現金日記帳與總帳的核對,收支憑證與帳簿的核對,帳存與實存的核對,仍由出納人員負責。

4.5現金內部控制

4.5.1出納人員無權進行現金帳務的處理,不得先收或付款後,才將單據交會計人員制單;

4.5.2收付款事項,必須有人經手、有人驗收、有人批准,做到憑證規範、手續齊全。原始憑證不得塗改;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範圍和限額使用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充抵庫存現金;不得保留帳外現金(公款);

4.5.3稽核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核實,確保現金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銀行存款管理

5.1嚴格執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和《銀行結算制度》,保證銀行結算業務的正常進行。根據工作需要,在銀行開立(人民幣)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但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必須憑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辦理。其餘存款帳戶的開立,也必須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

5.2子公司的基本賬戶一般交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管理,經公司財務部同意,可以在工作就近地開設一個一般存款賬戶,以辦理資金支付業務。特殊情況需使用基本賬戶的,需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5.3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只能辦理本身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和轉讓帳戶。

5.4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正確運用銀行結算方式。目前採用的結算方式一般有: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結算、匯兌結算等。

5.5銀行存款內部控制

5.5.1財務部內部銀行設定“銀行存款”科目進行銀行存款總分類核算。並設立訂本式“銀行存款日記帳”,對銀行存款的收付結存進行序時登記。出納人員根據銀行存款收付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入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月末餘額必須與“銀行存款”總帳的月末餘額相符;

5.5.2月份終了,“銀行存款日記帳”應與“銀行存款對帳單”核對。如有未達帳項需將已經入帳而銀行未入帳的專案和銀行已入帳而未入帳的專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經過調整後,銀行存款帳面餘額應與銀行對帳單餘額相符;

5.5.3各公司需要支付的款項,超過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限額以上的,應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各單位在請款時,必須提供對方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以及請款的用途、金額,按程式履行各級審籤手續後,財務部方得付款;

5.5.4財務部內部銀行一般不得簽發空白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或空頭支票;

5.5.5空白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簽發支票必須憑審籤手續齊全、稽核無誤的原始單據或請款單作為依據。簽發支票,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支票有效圖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管;簽發時,分管圖章的人員要同時蓋章,才能作為銀行付款有效憑證(支票)。嚴禁在空白支票上預先蓋上印鑑。填寫錯誤的作廢支票,要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併儲存。發生支票遺失,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在掛失前已造成損失的,應由丟失支票人負責;

5.5.6財務部負責人及審計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日記帳”、“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審查、核實,對支票和印鑑的保管進行檢查,以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

5.5.7銀行存款日記帳、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憑證及帳目要妥善保管,按時歸檔,不得丟失或毀損。

6.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6.1其他貨幣資金是指除現金、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貨幣資金。其種類有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6.2其他貨幣資金必須分類建立明細帳,以反映其他貨幣資金的增加、減少、結存情況。其使用情況應經常進行清理。

6.3信用卡的開設,實行主要負責人“一支筆”審批制度。持卡人要正確使用信用卡,不得違約和透支。如有違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由持卡人負責。財務部對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情況嚴格進行監控。

7.外幣業務管理

7.1外匯資金收支,必須逐筆登記,妥善保管,並注意手續必須齊備。要堅持貨幣計量原則,合理確定記帳本位幣;要正確設定外幣專案,實行雙重計價制。凡是發生了外幣業務,除按記帳本位幣統一記錄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外幣在相應的外幣專案中進行記錄。

7.2外匯資金應合理選用摺合匯率。外幣業務發生時,為增加核算的準確性,可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國家公佈的匯率作為摺合匯率。

7.3匯兌損益

7.3.1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即為匯兌損益。凡是由於匯率變化造成記帳本位幣與帳面記帳本位幣的差額,或者期末編制會計報表而出現的摺合差額,均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7.3.2籌建期間的匯兌損益,計入開辦費;

7.3.3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財務費用;

7.3.4清算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清算損益;

7.3.5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牴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資金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 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的精神,進一步強化資金管理,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範資金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 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資金,是指各單位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 行存款和其他資金(含對外實施債務重組的資產和權益)。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大額資金使用是指專案投資、固定資產購 置、對外投資、對外捐贈、大額採購和對外實施債務性重組等活動(不 含對外提供擔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額較大資金的經濟行為,主 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內容:

1、公司對外投資活動,包括對其他企業的投資或入股、委託理 財、對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設專案投資活動,主要包括技改專案投資等;

3、公司對外的大宗物資或者大額採購,包括固定資產購置、材 料採購等;

4、公司的對外捐贈、贊助等活動;

5、其他大額資金使用情況。

第四條 大額資金使用範圍 根據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確定以下資金支出為大額資 金使用的範圍:

1、10 萬元以上的非生產性支出(如捐贈、贊助、獎勵、補貼等);

2、50 萬元以上的技改、工程專案支出; 3、50 萬元以上的對外債務性重組專案;

4、100 萬元以上投資、大額採購及公司內部單位借款支出。

第五條 大額資金使用實行領導集體研究決策。領導集體決策是 2 指由集團公司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形式作出的決策。

第六條 大額資金使用實行授權審批制。集體決策後,可授權董 事長、總經理或財務分管領導籤審。具體審批許可權:

1、非生產性支出(如對外捐贈、贊助等) 10 萬元—100 萬元,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100 萬元以上的,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或黨政班子聯席會研究 決定。

2、技改及工程專案支出 50 萬元—200 萬元,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200 萬元以上的,由集團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

3、對外債務性重組專案 50 萬元—100 萬元,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100 萬元以上的,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或黨政班子聯席會研究 決定。 4、對外大宗或大額採購、投資專案 100 萬元—300 萬元,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300 萬元以上的,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或黨政班子聯席會研究 決定。

5、內部單位借款 由於銀行融資的需要,集團公司與下屬子公司或孫公司以及控股 公司與下屬子公司相互之間資金的拆借,可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 授權財務處、分管財務領導、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大額資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條件

1、投資、技改及工程專案的大額資金使用前必須有可行性論證;

2、技改、工程專案的大額資金使用必須實行預算管理;

3、有關專案的會議決策檔案;

4、需要報經省國資委備案或核准的專案必須取得有關批覆檔案。

第八條 大額資金使用的審批程式

1、支付申請:由相關責任業務部門提出資金使用意向和額度的 書面申請材料,申請中需註明資金的用途、金額、預算、限額、支付 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協議、原始單據或相關材料,送集團 公司效能監察部門會籤後,報分管領導稽核和簽署稽核意見,再提交 至集團公司財務處。 由集團公司財務處結合近期資金狀況和管理要求,提出資金使用 的具體安排或建議後,再提交至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或黨 政班子聯席會討論決定。

2、支付審批:集團公司財務處將大額資金使用事項,提交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或黨政班子聯席會研究決策。 3、支付複核:集團公司財務處對批准後的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 核,複核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 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 等。複核無誤後,交由財務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第九條 上會決策的大額資金使用事項應當提前送給所有參會 決策人員,也可事先徵求意見。

第十條 按照規定召開的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或黨政班子聯席 會,與會人員要充分討論並分別發表意見,主要負責人應當最後發表 結論性意見。若存在嚴重分歧,一般應當推遲做出決定,重新調研, 再提交會議表決。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財務處、XX、審計處、監察室有權對大額 資金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一經發現資金使用存在違規情況,有權停 止撥付剩餘資金或收回賬戶中未使用的資金,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 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應參照本辦法,制訂符合《公司法》和證券監管相關法規的大額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XX 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資金管理制度12

為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規範專案資金管理,提高專案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統一申報、建設、考評和驗收程式,按照著力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的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案資金的申報制度

(一)專案資金由單位相關部門及所屬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申報。

(二)專案資金申報檔案必須真實、科學和完整,專案申報單位應提交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其它規定的檔案原件或影印件,並裝訂成冊。

(三)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及分管領導提出初審意見,經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後,經單位主要領導審定,再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申報部門以正式檔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跟蹤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情況。

二、專案資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套取專案資金,嚴禁公款私存,設定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實行政府採購制度。對專案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實物和裝置,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和集中採購。

(三)建立健全專案資金審查審批程式和財務制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專案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三、專案資金的監督管理和驗收審計制度

(一)堅持公示制度。對於專項資金專案,在專案實施前,專案實施單位應主動公示專案建設內容和資金等情況。

(二)定期報告制度。各專案實施部門或單位定期向專案單位報送專案實施進展情況。

(三)檢查驗收制度。杜絕在專案執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現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

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查;專案完工後,主動申請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質量、財務等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四)接受審計制度。為防止發生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行為,上級補助資資金建設的工程,專案竣工後,應按規定由審計部門對工程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四、專案實施績效考評制度

(一)經檢查、驗收和審計的專案,由分管領導組織對實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資金整合、各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專案實施效益和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等進行績效考評。

(二)績效考評採用百分制打分辦法,根據得分的具體情況排定名次。

五、專案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專案資金應按工程進度進行拔付,對沒有開工或進度緩慢的專案應適當調整或取消補助款。

(二)專案資金使用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專案資金的支出範圍,杜絕不符合規定支出,隨時接受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三)報銷用的發票必是合法的票據。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票據,一概不予報銷。

購買各種物品、材料的發票,必須有購貨單位全稱、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有收款單位章印。否則財務會計有權拒絕報銷。有詳見清單字樣的發票應附清單。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五)支付補助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及簽字,有收款人身份證號碼和聯絡方式。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報銷用的票據必須按財務規

定辦理: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稽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報支。

資金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本食堂財務管理,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要求,也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督促,保證現金安全和出納人員做到有章可循,特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則

1、 公司各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食堂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 公司各生產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 須做到錢帳分管,帳物分管。

4、 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採購制度

1、 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採購費用小。

2、 採購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鮮、保量、價優到位。

3、 材料採購後必須做到物單相符並清點入庫,並保證一季度盤存一次。

4、 供應商提供的欠款單必須與公司的訂單相符,經核對後可付款。

三:費用報銷制度

本著既要保障公司的運營又要節約開支,做到報銷費用有章可循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1、 各股東若有請客情況,誰的客人誰買單。若是共同客人,直接共同簽字報銷。

2、 每次外交費用金額由董事會商定,開出證明,董事會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3、 公司外出辦事人員費用實報實銷,由董事會兩人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四:現金管理制度

1、 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帳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帳票,出納管錢。

2、 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等。如出現上述情況,一切責任自負。

3、 出納必須根據經董事會審批的憑據付款。

4、 出納必須對現金日記賬做到每日一校對,日清日結,以保證收入、支出、餘額相符。

5、 出納不得擅自借款或預支員工工資,借款必須有董事會批准簽字,並不得超過該員工當月工資的50%。

6、 出納除保證食堂兩天的開支外,多餘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銀行。

7、 帳目必須做到收支分開;不準將公司存款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8、 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餘額和銀行存款,做到帳賬相符。

五:以上財務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團結協作,為我們共同的事業而努力工作。

資金管理制度14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概念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定義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加強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行為,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效益,防範貨幣資金管理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總體作用(建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應遵循的目標)

1.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性

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性,預防被盜竊、詐騙或挪用。

2.保證貨幣資金的完整性

保證企業收到的貨幣資金全部入賬,預防私設“小金庫”等侵佔企業收入的違法行為出現。

3.保證貨幣資金的合法、合規性

保證貨幣資金的取得、使用符合國家財經法規要求,手續齊備。

4.保證貨幣資金的效益性

保證合理排程貨幣資金,發揮貨幣資金的最大效益。

(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地位

1.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礎制度

貨幣資金業務是企業最常見、最基本的業務,也是風險最高、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任何一個企業必須建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2.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制度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貨幣資金管理又是財務管理的核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其他財務管理制度的根本,它統馭著其他財務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涉及的主要業務流程

這是建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根基

(一)資金收付業務基本流程

1.資金收付需要以業務發生為基礎

資金收付,應該有根有據,不能憑空付款或收款。所有收款或者付款需求,都有特定的業務引起。因此,有真實的業務發生,是資金收付的基礎。

2.授權部門審批

資金支付涉及企業經濟利益流出,應嚴格履行授權分級審批制度。不同責任人應該在自己授權範圍內,稽核業務的真實性,金額的準確性,以及申請人提交票據或者證明的合法性,嚴格監督資金支付。

3.財務部門複核

財務部門收到經過企業授權部門審批簽字的相關憑證或證明後,應再次複核業務的真實性,金額的準確性,以及相關票據的齊備性,相關手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並簽字認可。

4.收取資金或支付資金

收款方應該向對方提交相關業務發生的票據或者證明,收取資金;出納或資金管理部門在收款人簽字後,根據相關憑證支付資金。

(二)收款流程(以現金為例)

1.業務部門填制內部現金收款單;

2.會計部門根據稽核無誤的內部現金收款單填制對外收款收據或發票;

3.會計部門根據稽核無誤的收款收據或發票填制收款記賬憑證;

4.現金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收款記賬憑證收取現金,與交款人核對、確認無誤後,由交款人在收款記賬憑證上簽字,並將蓋章的收款收據或發票交給交款人,同時在收款記賬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三)付款流程(以現金為例)

1.業務部門(人員)填制現金支出審批單並提交收據或發票;

2.會計部門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支出審批單和收據、發票填制現金付款記賬憑證;

3.現金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付款憑證及所附的現金支出審批單、收據或發票等原始憑證向業務人員支付現金,由領款人在現金付款憑證上簽字。

(四)現金出納員工作流程

1.提取現金以備用;

2.收取現金或支付現金;

3.將收取的現金和未使用完的現金送交銀行出納員;

4.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

5.盤點庫存現金;

6.與會計對賬;

7.制現金日報、現金週報、現金旬報、現金月報等。

(五)銀行出納員主要工作流程

1.提取現金以交銀行出納;

2.收取支票等銀行存款或支付支票等銀行存款;

3.將現金出納員將來的收取的現金和未使用完的現金送存銀行;

4.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5.與銀行對賬單對賬,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這一點是實際工作中常見做法,但與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不符);

6.與會計對賬;

7.編制銀行存款日報、銀行存款週報、銀行存款旬報、銀行存款月報等。

 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授權審批制度

明確資金收、付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式,實行資金預算管理,做到統一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資金。

(二)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度

1.支付申請崗位與批准支付崗位

2.收付款崗位與記賬崗位

3.採購崗位與付款崗位

4.銷售崗位與收款崗位

5.銀行印鑑管理、票據管理等崗位與出納崗位

(三)現金的使用、保管與盤點制度

加強現金的使用範圍、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並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四)銀行存款定期核對制度

安排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並編制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的餘額一致。

(五)印鑑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實行印鑑分離,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六)票據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七)檔案記錄管理制度

對貨幣資金的收支活動形成完整的檔案記錄,並應做好保管工作。主要是各種授權審批檔案、貨幣資金收支記錄、現金盤點記錄、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

(八)內部審計監督制度

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貨幣資金業務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監督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定情況、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支付印鑑的保管情況、票據的保管情況等。

 四、貨幣資金管理各環節存在的的主要風險

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應關注的主要問題

能夠控制住這些風險,是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切實發揮作用的關鍵

(一)審批環節

付款業務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嚴,可能導致資金或物資等損失(不應該支付的款項付出去了)。

(二)複核環節

付款業務未經複核或複核不嚴,可能導致資金的支付不合規(如會計、稅法等規定)或不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如不符合當期資金收支計劃等)。

(三)收支點

資金的收付沒有相應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會計憑證等,出納直接收付款,造成未經授權的款項的支付(即不該付的付出去了),收款未及時入賬,導致資金成本增加或資金體外迴圈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四)記賬環節

出納、會計不記賬或記賬不及時、不完整,賬實不符,導致資金損失。

(五)對賬環節

出納與會計不對賬,現金出納不將現金日記賬現金餘額與庫存實有現金核對,銀行出納不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對賬核對,未達賬項不及時處理。

(六)資金保管環節

現金出納不按規定盤點庫存現金;銀行出納不與銀行對賬。

(七)銀行賬戶管理環節

缺乏對銀行賬戶數量、種類、餘額的監控,導致資金的利用率不充分的損失及銀行賬戶設立不合規。

(八)票據與印章管理環節

缺乏對空白支票的管控,簽發空頭支票、金額空白支票,造成資產損失;支票、匯票等丟失;財務印章管理不嚴,可能導致印章丟失或未經審批的付款發生。

資金管理制度15

1 總則

1.1貨幣資金包括人民幣和外幣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1.2公司取得的各項收入均應納入公司賬核心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

1.3公司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全過程不能僅由一人辦理。業務審批原則上遵循“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經辦會計——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的審批程式規定。業務涉及一個以上主管單位的需要進行相應的審批,所有業務必須經過“經辦會計”稽核後才能進行後續審批。

1.4資金支付業務的經辦人和複核人不能為同一人。

2 資金的管理原則

2.1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部歸口管理,統一調配,有效使用,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實行職責分工、實施內部稽核、實施定期輪崗制度的原則。

2.2公司應按照國家《票據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等有關現金使用規定和結算紀律辦理公司貨幣資金收支的各項業務。

2.3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業務實行多級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審批貨幣資金收支業務,不得超越許可權。

2.4經辦人員只能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審批人超審批許可權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2.5公司資金審批許可權按《資金審批許可權管理制度》辦理和執行。

3 現金的管理

3.1公司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現金。

3.1.1現金只能用於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勞務費、保健、降溫費、烤火費、醫療費、差旅費、福利補貼、轉賬金額在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現金支付的款項。

3.1.2公司大額現金支出、特殊情況下的現金支付,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支付。

3.2庫存現金應控制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

3.3現金必須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做到賬賬、賬實相符。若有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並處理。

3.4現金由財務機構的出納人員專管,出納人員不準挪用現金,不能以白條抵庫。

3.5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金盤庫制度,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

3.5.1財務部每月不少於一次的不定期現金盤點,並做好記錄。

3.5.2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

3.6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20xx元(含20xx元),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核定庫存現金限額,超過時必須立即送存銀行。

3.7不能坐支現金,每日在上午和下午下班時核對準確後存放。

3.8到銀行提取現金,不準一個人去提取,提取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必須由公司派保衛人員參加護送。

3.9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需要現金支付的款項於每週禮拜三前告知財務部,每週禮拜四為員工辦理現金報銷日,無特殊情況除禮拜四外均不辦理。

4銀行存款的管理

4.1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公司應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等結算。

4.2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戶,不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無理拒付款項、佔用他人資金,不套取銀行信用,不多頭開結算戶。

4.2.1公司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根據業務的需要公司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或臨時存款賬戶。為加強專項資金的專戶儲存、使用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可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4.2.2公司如因採購等需在外地辦理臨時結算時,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但須報財務經理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2.3不準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的任何存款、結算賬戶。

4.2.4公司銀行賬戶只能用於結算和辦理公司的業務,公司的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2.5非本公司資金不得從公司賬戶上經過。

4.3支付規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支付款項,未填制記賬憑證一律不準辦理付款業務。需由網上銀行支付的,必須嚴格按下列許可權辦理支付事宜。

4.3.2網上銀行支付許可權規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相關的支付審批程式和記賬憑證支付。

4.3.2公司由網上銀行支付資金,必須設定支付許可權,嚴格按許可權辦理支付事宜。妥善保管網銀授權卡及密碼,錄入人員與授權人員用卡須分別保管,不得遺失和洩露。

4.3.3銀行付款票據按規定進行管理:

空白銀行付款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

空白銀行付款票據在簽發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預蓋印鑑。

因公申請借用轉賬支票的,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方能借出,並作好登記,內容包括:支票號碼、用途、預計金額、借用人姓名(簽字)、借用日期等。所借支票應於借用之日起5日內報銷清賬,不得轉借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賬的,應書面向財務部說明原因,否則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支票借用者必須按申請的用途和預計金額範圍使用支票,並對借用支票的安全負全部責任,若遺失所借支票應及時向開戶銀行掛失,同時報告財務部。若因遺失支票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由支票借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4.4賬務核對規定

4.4.1銀行日記賬應按時逐筆登記,序時核算,做到賬賬相符。

4.4.2月末必須與銀行核對,按規定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4.5財務機構在銀行的預留印鑑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印章,預留印鑑的印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別保管。

5附則

5.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為準。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