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審計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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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審計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審計檔案管理制度

審計檔案管理制度1

為加強對機關文書檔案和違紀人員檔案的管理,保證機關檔案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文書檔案是機關重要的機密材料,涉檔人員應牢固樹立保密保衛意識,確保機關檔案的安全。

(二)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燬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檔案或向他人洩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將無關人員帶入檔案室。

(三)保持存檔地段的清潔,嚴禁在檔案櫃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嚴禁在檔案室吸菸。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潮、防蛀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四)查閱借用檔案,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外單位查閱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填寫《查閱檔案申請表》,同時由查閱檔案單位負責人和本機關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查閱。查檔人員只能查閱經同意查閱的檔案材料,不得在檔案材料上圈畫、塗改,不得拆換、抽取、增添檔案材料,未經批准不得複製、抄錄和拍照檔案材料。本機關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經過批准後可以借用,但必須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借閱單位必須妥善儲存,不得轉借、毀損,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機關檔案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管理按照縣檔案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原則上時限在10年以上的文書檔案應移送縣檔案館儲存。機關各室立卷歸檔的文書檔案,除需要移送機關檔案室統一管理的外,其餘的檔案由各室自行儲存。

(六)檔案管理人員工作如有變動,應認真做好檔案及相關資料的移交工作。

審計檔案管理制度2

一、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

1、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忠於職守,遵守紀律,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檔案業務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湖北省檔案工作條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本系統(行業)有關檔案工作的法規和規章,認真履行本單位各項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對造成檔案損毀、丟失、洩密、擅自複製等瀆職行為的,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根據《檔案法》及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直接領導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3、熟悉本單位和本系統業務工作,瞭解本單位各類檔案材料的形成過程,掌握分類方法、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

4、切實做好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工作,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力爭達到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5、同鑑定小組其他人員一同定期對室藏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認真鑑定分析,對已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提出銷燬意見,造具銷燬清冊,寫出鑑定分析報告,經領導批准後,和有關人員一起進行認真負責地銷燬。

6、保持庫房的整潔衛生,檔案案卷排列有序。認真做好檔案“八防”工作,堅持做好溫溼度記錄及溼度調控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經常核對檔案資料,做好記錄,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保護方面的事故,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壽命。

7、編制科學的檢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況,積極主動地提供檔案資料,做好諮詢服務工作和檔案利用工作,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堅持做好查借閱登記和利用效果登記,注意蒐集利用效果和資訊反饋,編制利用效果例項和檔案資訊。

8、積極開發檔案資訊資源,利用室藏檔案編寫一些有價值的檔案資料,以滿足各項業務工作的需要。

9、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科研課題鑑定會、單位工程驗收會、初步竣工驗收會、竣工驗收會等活動,認真接收上述活動形成的應該歸檔的檔案材料,並整理歸檔。

10、做好檔案的統計工作,建立統計臺帳,及時、準確地向檔案管理部門填報機關檔案工作統計年報及其他調查統計表。

11、在做好單位內部檔案管理的同時,還要對單位內部各科室和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檔案保管制度

1、收進、移出檔案和資料,必須認真清點,嚴格履行交接手續。

2、保管檔案和資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的卷皮和卷盒,並排列有序,便於查詢。

3、檔案資料庫房必須堅固,必須裝備鐵門、鐵窗和其他防盜、防水、防潮、防黴、防蟲、防塵、防鼠、防太陽光直射、防有害氣體等“十防”設施。

4、隨著氣候變化,做好庫房密閉、通風、溫溼度調節,並適時進行除溼或除塵工作,以防檔案黴變。

5、檔案資料庫房必須與檔案工作人員的辦公室、閱覽室分開,但要相對集中,便於管理。

6、庫房專管人員進出庫房,應隨手關門上鎖,非專管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7、必須定期檢查、清點庫藏檔案和資料。發現檔案黴爛、褪變、破損或帳物不符時,必須及時追查、處理和修復。因失職而損毀、丟失檔案資料者,按檔案法規嚴肅處理。

8、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將所保管的檔案和資料清點移交,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

三、檔案複製制度

1、要遵循保密原則,凡涉及保密的檔案不得複製。

2、複製檔案中的內容,須經處領導同意,由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復制。

3、破損的檔案,檔案員要及時修改和複製。

4、對利用較多的檔案,可複製數份,以利用使用,並保護原檔案,減少檔案的磨損。

四、檔案查借閱制度

1、本著方便工作、滿足利用的原則,檔案資料一般不予借出,須在檔案室、閱文室內查閱。

2、本處有關科室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檔案,原則上只能在閱文室內查閱,確實要借出的檔案,必須經分管處長籤批,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一週。

3、外單位來查詢利用檔案者,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本處領導簽字同意,有關部門派人陪同,方可查閱。

4、借閱者不準在檔案材料上劃槓、打圈、勾畫,不準塗改撕毀,不準將檔案材料帶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準將檔案保密內容外洩。

5、查閱檔案時,禁止吸菸、喝水、防止燒燬、水漬檔案。

6、借閱者歸還檔案時,應填寫利用效果資訊反饋,認真履行交接簽字手續,如發現有撕毀、塗改和損壞現象,按照檔案法規有關條款及追究責任。

五、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檔案庫房管理,做好檔案的保管和保護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持庫房內清潔衛生,整齊美觀,堅持不定期查庫,並認真做好記載。

2、注意庫房安全。庫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進出庫房隨時關門上鎖,不允許非庫房管理人員進入庫內。

3、定時測量記錄庫內溫度。要求庫內溫度控制在14—24℃,相對溼度控制在45—60%範圍內,並注意做好空調機和去溼機的定時開關工作。

4、搞好庫內防盜、防火、防塵、防潮、防磁、防高溫、防蟲、防鼠、防有害氣體等“十防”工作。

5、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向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報告,保護現場不受破壞。

六、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歸檔範圍

凡是本單位在各項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材料、圖表、帳薄、聲像、照片、實物以及上級印發需要本單位長期執行和落實的各項規定、制度等均屬歸檔範圍。

2、歸檔時間

(1)各項管理工作形成的檔案材料,各科室應在工作完成後及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2)堤防建設工程在立項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間所形成的資料在第一時間移交給綜合檔案室。

(3)財務會計檔案,由財務科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成冊,保管一年後移交給綜合檔案室。

3、歸檔要求

(1)歸檔的檔案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單位發文、基建專案檔案一式貳份,堤防建設專案檔案按上級要求制定份數。

(2)自己撰寫的歸檔文字材料,必須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書寫,禁止圓珠筆、複寫紙書寫,貼上裝訂要符合檔案技術保護要求。

(3)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整齊、清潔、字跡清楚,便於利用。

(4)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形成規律。

(5)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完整、系統、準確的反映各職能部門在各項活動中真實內容的歷史過程。

4、歸檔手續

移交檔案時要認真履行交接手續,填寫檔案移交登記表,一式兩份,經清點無誤,雙方簽字後,各自保管一份,以備查詢、負責。

七、“三納入”、“四參加”制度

1、將檔案工作納入到堤防處工作計劃,領導工作議事日程、崗位責任制中。

2、堤防處有關會議要有檔案部門或專(兼)職檔案人員參加。

3、工程專案建設、科研、裝置安裝、除錯等業務活動要有專(兼)職檔案人員參加。

4、科技專案的鑑定,有檔案專職人員參加。

5、基建、裝置、科研成果驗收活動有檔案專職人員參加。

檔案人員參加以上活動中帶回的圖片資料,必須及時登記和整理,分類立卷歸檔,不得作為私有,一經發現,從嚴處罰。

八、檔案史料編研製度

1、綜合檔案室是堤防處檔案史料的收集、管理、開發、利用的職能部門,編研工作是檔案室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檔案人員應根據堤防處歲修、防汛、堤防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檔案史料,堅持做到經常不斷的搞好編研和開發,以滿足各方面利用檔案史料的需要。

2、根據堤防處各項業務工作需要,檔案室按規定搞好檔案全宗介紹、組織機構沿革、基礎資料統計、專題檔案彙編等必須編寫的檔案史料。

3、深層次的編研工作,可根據堤防處的特點,由檔案部門或組織專門寫作班子集中進行編寫。

4、編研的檔案史料,只限堤防處內部使用,不得對外借閱和向社會公佈。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會公佈檔案資料時,必須經處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手續。

九、文書材料歸檔制度

1、本單位形成的各種專業內容、各種載體(紙張、膠捲、磁帶)、各種形式(如檔案、文字材料、圖紙、圖表、聲像——即照片、錄影、錄音等)各類檔案均須及時送本機關綜合檔案室歸檔。

(1)文書檔案,應於檔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歸檔完畢。

(2)會計檔案,應於形成年度為單位,於決算批准後,繼續在財會部門儲存一年期滿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3)科技檔案,應分別在一個科研課題、一個試製產品、一項工程或其他技術專案完成或告一段落後及時歸檔。

(4)其他各種專業檔案,均必須按其形成規律,遵守上級檔案部門或專業部門的規定及時歸檔。

2、凡屬本處職能工作所應當負責貫徹執行及憑藉指導本機關職能工作的,凡記述本處實際工作或生產技術活動歷史面貌的檔案(包括正式檔案和一般檔案材料)電報、圖紙(含底圖)圖表、報表簿冊(即各種登記簿、帳簿、名冊)和錄音、錄影、照片等均須向綜合檔案室歸檔。

3、歸檔工作,務須保證歸檔檔案材料的種類、稿本、份數以及每件檔案的頁數均須齊全完整。

4、凡歸檔的檔案材料,須在“保持檔案之間的歷史聯”的同時按檔案的儲存價值(即永久、長期、短期)組成保管單位(案卷)編目歸檔。

5、歸檔檔案材料中的檔案與電報應逐一分類立卷。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示、轉發檔案的批文與原文、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不得分開立卷。

6、按年度歸檔的檔案(如文書、會議……檔案等),跨年度的請示與批覆一併歸入覆文件,沒有覆文的請示歸入請示年;跨年度的規劃歸入針對的第一年;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歸入會議開幕年;非訴訟案材料,歸入結案年。

7、卷內檔案必須排列有序。一般按責任者——問題——時間排列,使同一檔案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重要檔案的歷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後;非訴論案件卷,結論、決定、判決性的檔案材料在前依據材料在後。

8、卷內檔案,應安排列順序逐件逐頁編所在頁號或件號。即:

裝訂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頁檔案的下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編全卷檔案統一的順序頁號;

不裝訂的卷,應在每份檔案首頁右上角加蓋檔號章,在章內填上順序件號;

圖表和聲像材料,應在裝具上或在聲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編號。

9、凡歸檔案卷,不論永久、長期和短期儲存價值,均須按規定格式逐卷填寫內檔案目錄和備考表。

(1)填寫目錄時,不得隨便改變和簡化檔案題名(即標題);

(2)對沒有題名或題名(如通知)不能反映檔案實質內容的檔案,應根據檔案內容予以擬製;

(3)對沒有責任者(即作者),年、月、日的檔案,要考證清楚,補齊後填入有關項內;

(4)會議記錄、應填寫每次會議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5)填寫卷內檔案目錄的字跡要工整;

(6)填寫卷內檔案的情況說明,應逐項填寫在備考表內。無需說明的卷,亦應將立卷人、檢查人的姓名和立卷的時間填上;

(7)卷內檔案目錄置於卷首,備考表置於卷尾。

10、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所攝聲像的人、物名稱、身份(或職務)及其活動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攝錄者。

11、凡歸檔的檔案材料,均須去掉訂書針、別針、大頭針……等金屬物;如有破損者,應按裱糊技術要求託裱;如有字跡擴散褪變者,應複製,複製件與原件一併歸檔。

12、凡歸檔的檔案、材料,均須裝訂。凡裝訂的案卷,須按卷內檔案目錄在其首、備考表在其尾,卷內檔案依預先後排列的順序理齊,做到右、下側齊整;採直徑1—1.5毫米粗細的紗繩和用“三孔一線”裝訂法裝訂;凡不裝訂的案卷,應用細線和縫紉機裝卷內檔案逐件裝訂。

13、歸檔檔案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內檔案目錄、備考表、案卷目錄……等,必須符合檔案部門規定的標準和規範,並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清楚。

14、歸檔案卷的標題要簡明、確切地反映卷內檔案內容,一般應由卷內檔案的負責者(即作者)、內容和名稱等部門組成,對責任者簡稱的使用,要通俗易懂,保持一致。

十、檔案移交制度

1、國家規定應向當地檔案館移交的永久和長期保管檔案,本處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移交手續,並妥善保管交接憑證,還應在檢索工具上註明。

2、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後,必須辦完移交手續後,方可離崗辦理調離手續。

3、對檔案收進、移出、利用銷燬的'情況要認真登記,為統計和移交工作作好準備。

4、移交登記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要有綜合性的報表,又要有詳細的明細表,要做到帳物相符、賬表相符。

十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與利用,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佈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均應由財務科按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後,編造清冊全部移交到綜合檔案室保管。

2、檔案室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裝、整理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職責。

3、嚴格執行安全保管制度,謹防損毀,不得失密和洩密。

4、調閱會計檔案,須由財務科長陪同借閱。

5、對保管期已滿的會計檔案,由綜合檔案室提出銷燬意見,經處檔案鑑定銷燬小組鑑定,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後,方可銷燬,監銷人員在銷燬清冊上簽字蓋章。

十二、聲像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聲像(照片、錄相帶)檔案管理,更好地開發和利用聲像檔案資訊資料,特制定本制度。

1、對聲像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其完整、系統、安全,以備管理使用。

2、聲像檔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式和保管條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範管理。

3、聲像檔案管理員應隨時收集、徵集零散的具有儲存價值的照片、錄相帶。

4、借閱聲像檔案,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借閱審批手續,歸還時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5、對收藏的聲像檔案要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檢查。

6、嚴格做好聲像檔案的保密工作。

十三、實物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實物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實物檔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對實物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其完整、準確、系統、安全,以備開發和利用。

2、實物檔案範圍包括:錦旗、匾牌、字畫、印章、榮譽證書、獎盃。

3、實物檔案的歸檔,要求保證實物的完整、整潔、乾淨,注意防火、防潮、防塵。

4、實物檔案的歸檔時間要求處屬各科室應及時將實物檔案移交檔案室歸檔。

5、實物檔案的借出,必須經處領導批准,按規定辦理借出手續,如果展出,要對展出實物檔案定期進行檢查。

6、實物檔案如有破損,必須進行認真修復和技術加工,以延長實物檔案壽命。

7、建立實物檔案登記和統計制度,每年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十四、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工作人員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規,遵守保密紀律,明確保密職責,維護檔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檔案材料、檔案的密級劃分、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和規定辦理。保密檔案及檔案材料,要妥善保管,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3、檔案庫房設施應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裝鐵門(防盜門)鐵窗,凡遇重大節日應提前對庫房的安全保密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不該說的國家祕密不說,不該知道的國家祕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祕密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祕密不記錄。

5、不準私自或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複製、使用、存放、銷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不準將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6、不準借閱祕密檔案資料。查閱祕密檔案或檔案,應履行審批手續,並限於保密室或檔案室內閱覽,不得抄錄和帶出,不得向別人透露祕密檔案的內容。

7、不準攜帶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檔案、資料的物品外出開會、參觀、學習、遊覽、探親、訪友和辦私事,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密部門審查批准,同時指定專人保管。

8、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國家祕密。

9、定期進行保密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不準隱瞞洩密事件,對於造成失密、洩密的人員或事件要及時報告,並視其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十五、檔案鑑定銷燬制度

1、成立檔案鑑定小組,鑑定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檔案人員及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

2、鑑定小組以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檔案價值鑑定原則和標準為準繩,以檔案的保管期限為依據,及時組織對到期檔案進行鑑定。

3、鑑定工作結束後,要寫出鑑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意見,由鑑定小組負責人簽名並註明日期,對無儲存價值需要銷燬的檔案及檔案材料,要造出清冊,提出銷燬報告,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報送有關檔案部門備案,然後方可銷燬。

4、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檔案材料,重新鑑定後,確有保管利用價值需要延長保管期限的,應重新規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從第一次鑑定的年限算起。

5、經過鑑定,對延長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檔案材料要重新組卷,要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鑑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檔案部門要及時向領導彙報,責成有關科室或責任人負責修改、補充。

6、銷燬檔案時,監銷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由檔案室和有關業務部門派員在指定地點共同監銷,監銷人員在銷燬以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實,銷燬後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銷燬情況報告領導。

7、銷燬檔案時,必須注意保密,監銷人員在檔案尚未安全毀掉時不得離開現場。

8、情況特殊的專門檔案另有銷燬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檔案利用制度

1、本單位檔案僅限於本單位及本系統工作人員利用。凡查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查借閱登記表和利用效果登記表,並將利用結果及時向檔案室反饋,任何人不得例外。

2、外單位來查閱檔案資料的人員,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檢驗查閱人員的身份和問清查閱的目的、範圍,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3、查閱檔案人員應在閱文室、保密室內查詢,並保持安靜、衛生,不得在室內吸菸、喝水,以防損壞檔案。

4、查閱祕密檔案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5、借閱檔案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延長時間需辦理續借手續,最多不得超過7天,借用份數每人每次不得超過3份。

6、借閱者應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得在檔案上亂寫亂畫,不得轉借和影印、複製、拆換、塗改及汙損,違者必究。

7、借閱檔案歸還時,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清點,仔細檢查,並做好歸還記錄。借閱檔案未還人員若要長期離崗必須在離崗前,將所借檔案全部歸還,以利保管和利用。

8、凡遇節假日特殊情況,檔案室有權隨時收回借出的檔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9、凡在借閱檔案過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汙損或不歸還者,應按《檔案法》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0、複製、抄錄檔案資料,要經領導批准,抄錄複製的檔案由檔案員核對無誤,加蓋公章,方可有效。

11、檔案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工作的特點按照室藏檔案的內容、種類和結構,編制科學的檢索工具和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以提高檔案的查全率。

十七、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統計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章要求。

2、檔案統計包括登記和統計兩個部分。檔案室要建立檔案工作統計臺帳,檔案人吶喊要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收進、移出、整理、鑑定、銷燬、搶救、清理、保管的數量、狀況及結構的登記和統計,還要做好檔案檢索、編研和利用情況的登記和統計。

3、檔案統計內容與指標要保持一致性、穩定性和連續性,不得隨意更改。

4、統計數字要準確無誤,情況要真實,結論要正確,各項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時、準確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填寫單位檔案工作統計年報及其他檔案調查統計表,統計表要由領導簽字蓋章後方能上報或歸檔。

6、堅持做好溫溼度記錄、掌握庫房溫度變化情況,定期分析研究,採取科學的降溫去溼措施,使庫內溫溼度控制達到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標準。

7、檔案室要定期對檔案統計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定期對統計資料進行必要的綜合、分析和研究,從而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更好地認識和了解機關檔案管理的現狀,掌握髮展規律,分析發展趨勢,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