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採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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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採購管理制度

公立醫院採購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院採購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醫院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省市有關採購制度及醫院採購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採購,是指包括零星購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常規使用貨物指經批准並納入醫院年度採購計劃作為常規採購的貨物,包括藥品、血製品、試劑、儀器、裝置、醫用材料、合同期內的定點採購物品、IT類耗材、醫療類低值易耗品(醫療器械類)、非醫療類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規使用貨物指未納入醫院年度採購計劃需臨時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貨物(不含新進院醫療類物品)。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採購物件。

本辦法所稱供應商,是指向採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標的額,是指採購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預算金額。貨物類按三個月估用預算金額確定;工程類按單次單項預算金額確定;服務類按單次服務或年度預算總金額確定。

第三條 採購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競爭、誠信原則;

2、保證質量、及時到位、價效比優先原則;

3、先審批、後採購原則;

4、實行採購品規目錄和合格供應商目錄管理制度。

第四條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均納入政府集中採購或部門集中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專案由醫院自行組織實施採購。

第五條 採購辦是採購的主管部門,醫院應確定1位院領導分管採購工作。採購行為由採購辦根據已審批的採購計劃,組織採購工作,行使採購職能。

第六條 採購專案的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負責採購計劃的形成、過程的監督、入庫驗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監督。

第二章 採購目錄的制定和計劃的編制、申報及審批

第七條 常規使用貨物(包括常規使用備庫和不備庫貨物)的採購實行採購品規目錄和年度計劃採購稽核調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稽核調整採購品規目錄,報醫院批准後執行。

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具體專案年度使用計劃,報財務部門稽核,經分管院領導、院長批准後,編制年度採購計劃。主管部門概算年度採購計劃金額後,報財務部門稽核列入醫院年度財務預算,原則上未列入預算的專案不得實施採購。

第八條 實行年度計劃採購的常規使用貨物,採購完成後,由庫房實行最低庫存量和定期、定量補庫的管理模式(納入該模式管理的貨物主要指:合同期內的定點採購,上網採購的藥品、醫用材料等),按照稽核批准的年度採購品規目錄進行日常補庫,由庫房直接辦理。

第九條 新引進、目錄內品規調整(包括價格上調)的藥物及藥準字的試劑參照醫院《新藥引進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新引進的醫用材料、醫械準字的試劑,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討論評價並形成書面報告)→分管領導審批(藥物及治療委員會主任),進入醫院醫用材料採購品規目錄。主管部門評價應以會議形式進行,實行無記名錶決和迴避制度,並向醫院藥物及治療委員會主任提交書面報告。

特殊用途、臨時使用醫用材料報主管部門(裝置科)和醫務處審批後由分管副院長審批同意後採購,在購置當季度論證後確定是否納入醫院醫用材料採購品規目錄。

第十一條 新引進的其他材料、非常規使用貨物,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分管院長審批,進入醫院其他材料採購品規目錄。

非常規使用的裝置維修材料,單件在100元以內,裝置主管部門可自行購置,年度自行購置總價控制在2000元以內。

第十二條 預算內的新引進和更新固定資產,經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後納入年度採購計劃。臨時及應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資產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分管院長審批→院長審批後實施採購。

新引進和更新的裝置,使用科室負責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術骨幹,提交簽字確認的裝置技術方案,裝置科對技術方案進行稽核。主管部門組織裝置購置論證時需對裝置所需場地、設施配件、耗材、試劑等需求進行充分論證,確保裝置在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能投入使用,並提供裝置論證報告。

第十三條 工程和零星的服務採購,由使用科室申報→專案主管部門稽核→審計科稽核→分管院長審批→院長批准後實施採購。

凡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自主採購工程專案,需有正規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方案和工程量清單後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服務外包採購專案,主管部門需與相關部門一起論證並形成書面報告,醫院會議通過後方可納入採購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費用的專案需有財務、審計共同參與,涉及人員配置及費用的需有人力資源處參與,涉及材料物資的需有資產管理科參與,涉及醫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參與。

第十五條 凡單批次採購總額超過5000元的採購專案應由專案主管部門上報醫院相關會議集體研究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三章 採購的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內的專案,醫院批准後項目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採購檔案,採購辦按政府採購流程上報採購專案。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或集中採購目錄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專案,由醫院採購部門組織採購或委託具有政府採購資質的代理機構組織實施採購。

第十七條 醫院採購方式

1、公開招標:是指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採購方式。

2、邀請招標:是指由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於三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的供應商。適用於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採購專案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3、競爭性談判:是指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於三家)進行談判,最後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適用於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詢價:是指向有關供應商(不能少於三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然後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採購方式。適用於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

5、單一來源:是指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製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專案的後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等情況,只同唯一的供應商簽訂合同的一種採購方式。適用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或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專案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

6、跟標採購:適用於距上次採購行為1年內,需要從原有供應商處添購專案一致或者服務配套的,且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和服務。

7、藥品、醫用耗材網上採購:按要求應在四川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上採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品規目錄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並每年度組織調整稽核,報醫院批准後即完成採購。新進品種、目錄內品規調整及價格上調的,應通過醫院藥物及治療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並報醫院批准。經醫院批准的採購品規,實行最低庫存量和定期、定量補庫的管理模式,由庫房直接上網採購,財務、審計、臨床藥學進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審計予以監督。

8、定點採購:貨物(試劑、IT類耗材、醫療類低值易耗品、非網上採購醫用材料、辦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電器材、日用百貨、非醫療類低值易耗品等)、單項預算金額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和服務可實行供應商定點,原則上1個合同期不超過3年。定點採購的供應商候選人,可採取第一中標單位、第二中標單位和第三中標單位的方式,依次遞補。

9、預算金額單批次2萬元以上的貨物、單項3萬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務必須納入醫院採購流程採購。

10、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在指定資訊釋出媒體上公示三次後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除採購任務取消情或招標檔案存在不合理條款需重新招標的形外,經分管採購的院領導批准可採取競爭性談判(兩家)、詢價或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第十八條 採購資訊的公開公示

1、公開公示的物件:採購的資訊(包括政府招標採購、部門集中招標採購和醫院自主採購)應當在醫院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祕密的除外。

2、公開公示的內容:包括採購專案名稱、使用科室、主管部門、採購依據、批准人、採購招標資訊釋出、採購招標辦理情況、採購結果資訊釋出、投訴及處理情況等。

3、主管部門確認為單一來源的採購專案,應公示5個工作日後方可組織採購。

第十九條 醫院採購評委(專家)的資格要求及確定

1、採購評委(專家)資格條件:醫院建立“內部採購評委(專家)庫”,進入醫院內部採購評委(專家)庫的人員需具有專業技術中級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行政職能部門七級及七級以上職員資格、工勤部門高階工及高階工以上技術資格;評委(專家)庫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員調整。

2、採購評委(專家)人數的確定:每次採購活動的評委人選視具體採購專案標的額而定,標的額在2萬元(含2萬元)以下采購專案,應確定不少於3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2——5萬元(含5萬元)採購專案,應確定3或5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5萬元以上採購專案,應確定5或7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採購專案,分管採購的領導和分管專案的領導原則上應作為評委(專家)參加。

3、採購評委(專家)人員的選定:採購評委(專家)由醫院監督部門根據採購物件從醫院內部採購評委(專家)庫中隨機抽選,抽選的使用科室和專案主管部門的評委(專家)人數應不低於評委(專家)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複雜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採購,使用科室和專案主管部門的負責人應作為評委(專家)參加。若所選中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採購會議現場,監督部門應再次隨機抽選,直到所選人數符合採購會議要求人數。

第二十條 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的採購專案,須由醫院採購評委(專家)、監督部門共同參與實施;採用詢價、單一來源議價採購方式的採購專案,須由專案主管部門、物資使用部門、監督部門、採購辦共同參與實施。擬購入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消毒、滅菌藥械,需院感科對資質稽核後方可實施採購。

監督參與部門視採購專案及標的金額而定,標的5萬元以下專案由紀檢辦參與監督;標的5萬元(含5萬元)以上專案原則上由紀委委員或紀檢委員參與監督;標的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且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的專案原則上由紀委書記或由紀委書記委派紀委委員或紀檢委員參與監督。

1萬元以上的單一來源議價和詢價採購應有職工代表1名參與監督,職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採購專案,參加招標會議的代表或監督人員,視具體採購專案標的額而定,標的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采購專案,由專案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領導參加;標的`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採購專案,原則上應由專案主管院領導及專案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領導參加。

第二十一條 實行定點採購的,每年初(3月前),採購辦組織各部門對年度採購的品規目錄及其價格進行稽核調整,經分管採購的院領導批准後執行。目錄內品種供應商、製造商、價格(上調)、品種品規發生變化的,主管部門、監督部門、採購部門負責按採購流程進行稽核。

第二十二條 已進入醫院採購品規目錄的藥品、血製品、試劑、醫用材料等,實行採購品規目錄和年度稽核調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稽核調整採購品規目錄,報醫院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 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採購活動(定點採購專案類品種除外)必須簽定採購合同。專案主管部門根據採購結果負責起草採購合同,採購合同條款應該包括採購物資名稱、數量、質量標準、價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貨地點、雙方權利及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必須完整、明確、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經醫院財務處、審計科、法律顧問、分管專案院領導稽核會籤後,由醫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與供貨單位簽定正式合同並加蓋印章。

採購辦是醫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合同執行情況跟蹤驗證。

第二十四條 在實際採購中,凡出現擬採購價格超過申報審批表所列估價或限價的情況,應立即終止採購活動,在重新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後方可再行實施採購行為;若屬緊急採購等特殊情況,必須向分管採購的院領導請示後按分管院領導批示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因缺貨等原因無法按需貨日期完成的物資採購,庫房應及時通知物資需求使用部門和主管部門,採購辦積極協商處理好有關事宜。

第二十六條 採購辦對採購活動中的採購申報審批原始依據、採購記錄、採購合同等採購資料應當妥善儲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燬。

採購辦管理的採購資料在採購合同終止後移交檔案室存檔。

第四章 驗收和出入庫管理

第二十七條 驗收和入庫。

主管部門必須參與首次購進貨物的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庫房辦理入庫;供貨商物資送至醫院後,庫房保管員對照採購合同進行驗收並分割槽管理。驗收人員應認真檢查核對物資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質量、資質檔案等是否正確,並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做好相關記錄。對合格產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

按要求需索證的物資,主管部門必須索證建檔。

第二十八條 出庫及使用後驗收。

庫房保管員根據使用科室領用清單辦理物資出庫手續,初次購進物資需隨貨同行使用驗收確認單,使用科室負責人需在七日內簽字確認合格與否並返回庫房,逾期不返回則視為認可合格。使用驗收合格的產品才能再次購置。

第二十九條 驗收和使用中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查明原因後根據採購合同進行退貨、換貨等處理,存在重大問題,部門科室無法處理的,報分管採購的院領導進行處理。

第五章 採購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參與採購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保密制度,嚴禁洩露有關情況和資料,或與他人串通損害醫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則將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參與採購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饋贈現金和物品、有價證券,不得接受供貨單位安排的旅遊和營業性娛樂活動等。否則,除批評教育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使用部門、科室或個人不得擅自採購和干擾採購工作,對私自採購的物資,相關部門不予辦理入出庫手續,醫院不予付款,對造成不良後果或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醫院紀檢、審計、財務部門及職工代表參與監督,把握好採購監督關,接受群眾對物資採購中違紀行為的舉報,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執行,解釋權歸採購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 醫院原有關於採購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沖突的,應以本辦法為準。

公立醫院採購管理制度2

為了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成立醫院採購委員會,由院長、分管院長、總務科、監察室、財務科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採購員、監察室和需要採購的部門1名人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物資管理部門職責

採購涉及主管部門、財務部門、採購部門和倉儲部門。

1、主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質量(有權確定採購物資的生產廠家,但不能指定供應商)、固定資產的調配和庫存物資出庫的審批。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主管部門是行政部;醫療裝置的主管部門是裝置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主管部門是護理部;藥品的主管部門是藥劑科。

2、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庫存物資的出入庫的彙總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總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報銷稽核,庫存物資的監督和定期監盤。

3、採購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採購,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驗收時的質量保證,審查醫療裝置、醫療器械、藥品和衛生材料的“三證”,各主管部門負責“三證”資料的保管。

4、倉儲部門負責庫存物資的入庫登記,日常庫房管理,按照審批的出庫單進行出庫發放,月末彙總上報入庫和出庫彙總表。辦公傢俱、裝置、運輸車輛、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倉儲部門是行政總務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倉儲部門是護理部—耗材庫;藥品的倉儲部門是藥劑科—藥庫。

三、採購原則與方式

1、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並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採購小組在採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採購。在採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採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採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範圍較廣的物資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採購。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採購偽劣產品,採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採購方法:

1、藥品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

2、總務後勤類物資根據市場行情詢價議價方式採購,常用的量大的後勤物資採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按審批許可權予以審批。

3、20萬元以上的裝置必須招標採購,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股東會審批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裝置可採取招標或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董事會審批。

5、2萬元以下的裝置及物資採取詢價方式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五、採購程式

1、計劃和立項:

(1)醫院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按計劃採購。原則上每月採購二次。

(2)藥品耗材類由藥劑科庫房管理員根據各臨床科室用藥情況(包括品種及數量),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擬定採購計劃單報藥劑科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分管院長、院長分級審批同意後,交由採購部組織實施。

(3)突發事件的緊急採購或臨時急需採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後,及時交採購中心採購。

(5)特殊物資(體內植入物)的採購,由使用體內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種、規格、並認真填寫植入物申請表。採購部在充分尊重臨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據詢價比價結果確定植入物的品種,使用科室應按裝置科、院感科的規定對植入物進行嚴格驗收、登記、交接等工作,以確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調研、論證、詢價。

物資採購計劃立項後,採購委員會負責組織採購部、使用科室、業務科室、審計人員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和詢價,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並如實向招標採購委員會彙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及裝置通過調研和論證後,由採購委員會組織採購部進行招標、議標。招、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六、驗收和入庫

1、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依據採購部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

2、耗材類由庫房管理員、護理部、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註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總價等),合格後方可入庫。

3、一次性衛生材料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務必檢查合格證、消毒日期、出廠日期、有效日期,並有院感辦進行抽樣檢驗合格後入庫。

4、藥品由藥庫管理員、藥劑科主任、藥品會計共同驗收。注意藥品數量、質量、價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5、儀器裝置由裝置科、使用科室、財務科依據採購合同要求共同驗收,5萬元以上裝置原則上由分管院長組織驗收(進口裝置邀請商檢局)。

6、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並有全體驗收人員簽名。

七、物資的報銷

物資採購發票應先由採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採購部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

稽核,最後由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採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八、常規物資採購時限

各物資庫管人員應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報送採購需求計劃表,採購部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採購交倉庫驗收入庫。

九、採購監督

醫院監事會是醫院的監督監視機構,負責對採購計劃、價格、物資入庫、物資使用的審查和稽核,同時負責市場詢價義務。對在採購中出現明顯違反採購制度、價格虛高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有提出糾正和處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