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築施工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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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築工程越來越多,那麼在簽訂建築施工的合同時,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一些相關的合同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16年建築施工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瞭解兩方面內容:①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②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①資質情況;②施工能力;③社會信譽;④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範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範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係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範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