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重點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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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工程專案的施工質量控制應強調過程控制,邊施工邊檢查邊整改,及時做好檢查記錄和認證記錄.

監理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重點解析

工程施工質量控制

本章考試大綱(第一步)

1.瞭解:施工質量控制的系統過程。

2.熟悉:施工單位資質核查;質量控制點的設定;施工階段質量控制依據和手段。

3.掌握: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的主要內容;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見證取樣送檢;工程變更的控制;隱蔽工程驗收;質量檢驗和不合格的處理。

第一節 概述

一、施工質量控制的系統過程

二、施工質量控制的依據

概括說來,屬於這類專門的技術法規性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類:

(1)工程專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以及其他行業工程專案的質量驗收標準。

(2)有關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質量控制方面的專門技術法規性依據。

(3)控制施工作業活動質量的技術規程。

例如電焊操作規程、砌磚操作規程、混凝土施工操作規程等。

(4)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工程,事先應進行試驗,並應有權威性技術部門的技術鑑定書及有關的質量資料、指標,在此基礎上制定有關的質量標準和施工工藝規程,以此作為判斷與控制質量的依據。

第二節 施工準備的質量控制

一、施工承包單位資質的核查

(一)施工承包單位資質的分類

施工企業按照其承包工程能力,劃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1.施工總承包企業

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築業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的資質按專業類別共分為12個資質類別,每一個資質類別又分成特級、一、二、三級。

2.專業承包企業

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按專業類別共分為60個資質類別,每一個資質類別又分為一、二、三級。

3.勞務分包企業

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勞務承包企業有13個資質類別,如木工作業、砌築作業、鋼筋作業、架線作業等。有的資質類別分成若干級,有的則不分級,如木工、砌築、鋼筋作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油漆、架線等作業勞務分包企業則不分級。

(二)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單位資質的稽核

3)查對近期承建工程

實地參觀考核工程質量情況及現場管理水平。在全面瞭解的基礎上,重點考核與擬建工程型別、規模和特點相似或接近的工程。優先選取創出名牌優質工程的企業。

2.對中標進場從事專案施工的承包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核查

二、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的審查

(一)質量計劃與施工組織設計

質量計劃與現行施工管理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有相同的地方,又存在著差別:

(1)物件相同。質量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都是針對某一特定工程專案而提出的。

(2)形式相同。二者均為檔案形式。

(3)作用既相同又存在區別。投標時,投標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質量計劃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對建設單位作出工程專案質量管理的承諾;施工期間承包單位編制的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僅供內部使用,用於具體指導工程專案的施工,而質量計劃的主要作用是向建設單位作出保證。

(4)編制的原理不同。質量計劃的編制是以質量管理標準為基礎的,從質量職能上對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環節進行控制;而施工組織設計則是從施工部署的角度,著重於技術質量形成規律來編制全面施工管理的計劃檔案。

(5)在內容上各有側重點。質量計劃的內容按其功能包括:質量目標、組織結構和人員培訓、採購、過程質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而施工組織設計是建立在對這些手段和方法結合工程特點具體而靈活運用的基礎上。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程式

(1)在工程專案開工前約定的時間內,承包單位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內部自審批准工作,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報送專案監理機構。

(2)總監理工程師在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稽核籤認。需要承包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退回承包單位修改後再報審,總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查。

(3)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案監理機構報送建設單位。

(4)承包單位應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檔案組織施工。如需對其內容做較大的變更,應在實施前將變更內容書面報送專案監理機構稽核。

(5)規模大、結構複雜或屬新結構、特種結構的工程,專案監理機構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後,還應報送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必要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業部門和有關專家會審。

(6)規模大,工藝複雜的工程、群體工程或分期出圖的工程,經建設單位批准可分階段報審施工組織設計;技術複雜或採用新技術的分項、分部工程,承包單位還應編制該分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報專案監理機構審查。

(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掌握的原則(八項原則)

(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查和批准應符合規定的程式。

(2)施工組織設計應符合國家的技術政策,充分考慮承包合同規定的條件、施工現場條件及法規條件的要求,突出“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

(3)施工組織設計的針對性:承包單位是否瞭解並掌握了本工程的特點及難點,施工條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組織設計的可操作性:承包單位是否有能力執行並保證工期和質量目標;該施工組織設計是否切實可行。

(5)技術方案的先進性:施工組織設計採用的技術方案和措施是否先進適用,技術是否成熟。

(6)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體系,質量保證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實可行。

(7)安全、環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實可行並符合有關規定。

(8)在滿足合同和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應尊重承包單位的自主技術決策和管理決策。

三、現場施工準備的質量控制

監理工程師現場施工準備的質量控制共包括8項工作:①工程定位及標高基準控制、②施工平面佈置的控制、③材料構配件採購訂貨的控制、④施工機械配置的控制、⑤分包單位資格的稽核確認、⑥設計交底與施工圖紙的現場核對、⑦嚴把開工關、⑧監理組織內部的監控準備工作。

(一)工程定位及標高基準控制

工程施工測量放線是建設工程產品由設計轉化為實物的第一步。監理工程師應將其作為保證工程質量的一項重要的內容,在監理工作中,應由測量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測量的複核控制工作。

(二)施工平面佈置的控制

(三)材料構配件採購訂貨的控制(要從六個方面進行控制)

(1)凡由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在採購訂貨前應向監理工程師申報;對於重要的材料,還應提交樣品,供試驗或鑑定,有些材料則要求供貨單位提交理化試驗單(如預應力鋼筋的硫、磷含量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查認可後,方可進行訂貨採購。

(4)對於半成品和構配件的採購、訂貨,監理工程師應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質量檢測專案及標準;出廠合格證或產品說明書等質量檔案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權威性的質量認證等。

(四)施工機械配置的控制

(1)施工機械裝置的選擇

除應考慮施工機械的技術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可靠性及維修難易、能源消耗,以及安全、靈活等方面對施工質量的影響與保證外,還應考慮其數量配置對施工質量的影響與保證條件。

(2)審查施工機械裝置的數量是否足夠。

(3)審查所需的施工機械裝置,是否按已批准的計劃備妥;所準備的機械裝置是否與監理工程師審查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計劃中所列者相一致;所準備的施工機械裝置是否都處於完好的可用狀態等等。

(五)分包單位資質的稽核確認

1.分包單位提交《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

總承包單位選定分包單位後,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

2.監理工程師審查總承包單位提交的《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

3.對分包單位進行調查,調查的目的是核實總承包單位申報的分包單位情況是否屬實。

(六)設計交底與施工圖紙的現場核對

2.施工圖紙的現場核對

施工圖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據,為了使施工承包單位充分了解工程特點、設計要求,減少圖紙的差錯,確保工程質量,減少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做好施工圖的現場核對工作。

施工圖紙現場核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圖紙合法性的認定:施工圖紙是否經設計單位正式簽署,是否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是否得到建設單位的同意。

2)圖紙與說明書是否齊全,如分期出圖,圖紙供應是否滿足需要。

3)地下構築物、障礙物、管線是否探明並標註清楚。

4)圖紙中有無遺漏、差錯或相互矛盾之處(例如:漏畫螺栓孔、漏列鋼筋明細表;尺寸標註有錯誤等)。圖紙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和符合標準等等。

5)地質及水文地質等基礎資料是否充分、可靠,地形、地貌與現場實際情況是否相符。

6)所需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替代;新材料、新技術的採用有無問題。

7)所提出的施工工藝、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實際,是否存在不便於施工之處,能否保證質量要求。

8)施工圖或說明書中所涉及的各種標準、圖冊、規範、規程等,承包單位是否具備。 對於存在的問題,要求承包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在設計單位以書面形式進行解釋或確認後,才能進行施工。

(七)嚴把開工關

(八)監理組織內部的監控準備工作

建立並完善專案監理機構的質量監控體系,做好監控準備工作,使之能適應工程專案質量監控的需要,這是監理工程師做好質量控制的基礎工作之一。例如,針對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特點擬定監理實施細則,配備相應人員,明確分工及職責,配備所需的檢測儀器裝置並使之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熟悉有關的檢測方法和規程等等。

第三節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體現在對作業活動的控制上。

不論是整個施工過程,還是一個具體作業都要進行事前、事中、事後控制。

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控制主要圍繞影響工程施工質量的因素進行。

作業技術準備狀態的控制(7方面)

作業技術活動執行過程的控制(10方面)

作業技術活動結果的控制(2方面)

一、作業技術準備狀態的控制(7方面)

所謂作業技術準備狀態——在正式開展作業技術活動前,各項施工準備是否按預先計劃的安排落實到位的狀況。

(一)質量控制點的設定

1.概念:質量控制點是指為了保證作業過程質量而確定的重點控制物件、關鍵部位或薄弱環節。

保證達到施工質量要求的必要前提——設定質量控制點

具體做法:承包單位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質量問題的原因,針對原因制定對策,列出質量控制點明細表,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批准後,實施質量預控。(質量控制點由承包單位設定)

2.選擇質量控制點的一般原則(5項)——在什麼地方設

(1)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或環節以及隱蔽工程,例如預應力結構的張拉工序,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架立。

(2)施工中的薄弱環節,或質量不穩定的工序、部位或物件,例如地下防水層施工。

(3)對後續工程施工或對後續工序質量或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工序、部位或物件,例如預應力結構中的預應力鋼筋質量、模板的支撐與固定等。

(4)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部位或環節。

(5)施工上無足夠把握的、施工條件困難的或技術難度大的工序或環節,例如複雜曲線模板的放樣等。

是否設定為質量控制點,主要是視其對質量特性影響的大小、危害程度以及其質量保證的難度大小而定。

(二)作業技術交底的控制

1.作業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具體化。

2.專案經理部中主管技術人員編制技術交底書,經專案總工程師批准。

3.技術交底的內容:施工方法、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施工過程中需注意的問題,可能出現意外的措施及應急方案。

4.交底中要明確的問題——做什麼、誰來做、如何做、作業標準和要求、什麼時間完成等

5.關鍵部位,或技術難度大,施工複雜的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前,承包單位的技術交底書(作業指導書)要報監理工程師。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後,如技術交底書不能保證作業活動的質量要求,承包單位要進行修改補充。沒有做好技術交底的工序或分項工程,不得進入正式實施。

(三)進場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

(1)運到施工現場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進場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提交的檔案:

①《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報審表》

②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技術說明書

③由施工承包單位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的檢驗或試驗報告

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確認其質量合格後,方準進場。

凡是沒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明及檢驗不合格者,不得進場。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單位提交的有關產品合格證明的檔案以及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檢驗和試驗報告,仍不足以說明到場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再行組織複檢或見證取樣試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後方允許進場。

(四)環境狀態的控制

1.施工作業環境的控制

作業環境條件——水、電或動力供應、施工照明、安全防護裝置、施工場地空間條件和通道以及交通運輸和道路條件等。

監理工程師應事先檢查承包單位是否已做好安排和準備妥當;當確認其準備可靠、有效後,方准許其進行施工。

2.施工質量管理環境的控制

施工質量管理環境主要是指:

(1)施工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控制自檢系統是否處於良好的狀態;

(2)系統的組織結構、管理制度、檢測制度、檢測標準、人員配備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確;

(3)質量責任制是否落實;

監理工程師做好承包單位施工質量管理環境的檢查,並督促其落實,是保證作業效果的重要前提。

3.現場自然環境條件的控制

(五)進場施工機械裝置效能及工作狀態的控制

(1)進場檢查

進場前:施工單位報送進場裝置清單

清單——規格、數量、技術性能、裝置狀況、進場時間

進場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核對:是否和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的內容相符

(2)工作狀態的檢查——審查機械使用、保養記錄、檢查工作狀態

(3)特殊裝置安全執行的稽核

對於現場使用的塔吊及有關特殊安全要求的裝置,進入現場後在使用前,必須經當地勞動安全部門鑑定,符合要求並辦好相關手續後方允許承包單位投入使用。

(4)大型臨時裝置的檢查

裝置使用前,承包單位必須取得本單位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辦好相關手續後,監理工程師方可批准投入使用。

(六)施工測量及計量器具效能、精度的控制

1.試驗室

承包單位應建立試驗室

不能建立時,應委託有資質的專門試驗室作為試驗室

新建的試驗室,要經計量部門認證,取得資質

如是中心試驗室派出部分——應有委託書

2.監理工程師對試驗室的檢查

(1)工程作業開始前,承包單位應向監理機構報送試驗室(或外委試驗室)的資質證明檔案,列出本試驗室所開展的試驗、檢測專案、主要儀器、裝置;法定計量部門對計量器具的標定證明檔案;試驗檢測人員上崗資質證明;試驗室管理制度等。

(2) 監理工程師的實地檢查

監理工程師應檢查試驗室資質證明檔案、試驗裝置、檢測儀器能否滿足工程質量檢查要求,是否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精度是否符合需要;法定計量部門標定資料,合格證、率定表,是否在標定的有效期內;試驗室管理制度是否齊全,符合實際;試驗、檢測人員的上崗資質等。經檢查,確認能滿足工程質量檢驗要求,則予以批准,同意使用,否則,承包單位應進一步完善,補充,在沒得到監理工程師同意之前,試驗室不得使用。

3.工地測量儀器的檢查

施工測量開始前,承包單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提交測量儀器的型號、技術指標、精度等級、法定計量部門的標定證明,測量工的上崗證明,監理工程師稽核確認後,方可進行正式測量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監理工程師也應經常檢查瞭解計量儀器、測量裝置的效能、精度狀況,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之中。

(七)施工現場勞動組織及作業人員上崗資格的控制

1.現場勞動組織的控制

勞動組織涉及到從事作業活動的操作者及管理者,以及相應的各種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

(2)管理人員到位:作業活動的直接負責人(包括技術負責人),專職質檢人員,安全員,與作業活動有關的測量人員、材料員、試驗員必須在崗。

(3)相關制度要健全:

2.作業人員上崗資格

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如電焊工、電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對此監理工程師要進行檢查與核實。

二、作業技術活動執行過程的控制(10方面)

保證作業活動的效果與質量是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基礎。

(一)承包單位自檢與專檢工作的監控

1.承包單位的自檢系統

承包單位的自檢體系表現在以下幾點:

(1)作業者——自檢;

(2)不同工序交接、轉換——交接檢查;

(3)專職質檢員——專檢。

承包單位的自檢系統的保證措施:①承包單位必須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式;②具有相應的試驗裝置及檢測儀器;③配備數量滿足需要的專職質檢人員及試驗檢測人員。

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與控制就是使承包單位建立起完善的質量自檢體系並運轉有效。

2.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承包單位作業活動質量的複核與確認

(二)技術複核工作監控

凡涉及施工作業技術活動基準和依據的技術工作,都應該嚴格進行專人負責的複核性檢查。技術複核是承包單位應履行的技術工作責任,其複核結果應報送監理工程師複驗確認後,才能進行後續相關的施工。

(三)見證取樣送檢工作的監控(掌握)

1.見證取樣的工作程式:

(1)施工開始前,專案監理機構要督促承包單位儘快落實見證取樣的送檢試驗室。對於承包單位提出的試驗室,監理工程師要進行實地考察。試驗室一般是和承包單位沒有行政隸屬關係的第三方。

(2)專案監理機構要將選定的試驗室到負責本專案的質量監督機構備案並得到認可。要將專案監理機構中負責見證取樣的監理工程師在該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3)承包單位實施見證取樣前,通知見證取樣的監理工程師,在該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督下,承包單位完成取樣過程。

(4)完成取樣後,承包單位將送檢樣品裝入木箱,由監理工程師加封,不能裝入箱中的試件,如鋼筋樣品,鋼筋接頭,則貼上專用加封標誌,然後送往試驗室。

2.實施見證取樣的要求

(1)見證試驗室要具有相應的資質並進行備案、認可。

(2)負責見證取樣的監理工程師要具有材料、試驗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且要取得從事監理工作的上崗資格(一般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從事此項工作)。

(3)承包單位從事取樣的人員一般應是試驗室人員,或專職質檢人員擔任。

(4)送往見證試驗室的樣品,要填寫“送驗單”,送驗單要蓋有“見證取樣”專用章,並有見證取樣監理工程師的簽字。

(5)試驗室出具的報告一式兩份,分別由承包單位和專案監理機構儲存,並作為歸檔材料,工序產品的質量評定的重要依據。

(6)見證取樣的頻率,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規定的,執行相關規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確規定的,執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規定。見證取樣的頻率和數量,包括在承包單位自檢範圍內,一般所佔比例為30%.

(7)見證取樣的試驗費用由承包單位支付。

(8)實行見證取樣,絕不代替承包單位應對材料、構配件進場時必須進行的自檢。自檢頻率和數量要按相關規範要求執行。

(四)工程變更的監控

工程變更的要求可能來自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施工承包單位。為確保工程質量,不同情況下,工程變更的實施、設計圖紙的澄清、修改,具有不同的工作程式。

1.施工承包單位的要求及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要求可能是:①要求作某些技術修改;②要求作設計變更。

(1)對技術修改要求的處理

技術修改——在不改變原設計圖紙和技術檔案的原則前提下,提出的對設計圖紙和技術檔案的某些技術上的修改要求,例如,對某種規格的鋼筋採用替代規格的鋼筋、對基坑開挖邊坡的修改等。

承包單位向專案監理機構提交《工程變更單》,在該表中應說明要求修改的內容及原因或理由,並附圖和有關檔案。

技術修改問題一般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承包單位和現場設計代表參加,經各方同意後簽字並形成紀要,作為工程變更單附件,經總監批准後實施。

(2)工程變更的要求

工程變更——施工期間,對於設計單位在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中所表達的設計標準狀態的改變和修改。

首先,承包單位應就要求變更的問題填寫《工程變更單》,送交專案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根據承包單位的申請,經與設計、建設、承包單位研究並作出變更的決定後,簽發《工程變更單》,並應附有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設計圖紙。承包單位簽收後按變更後的圖紙施工。

這種變更,一般均會涉及到設計單位重新出圖的問題。如果變更涉及到結構主體及安全,該工程變更還要按有關規定報送施工圖原審查單位進行審批,否則變更不能實施。

2.設計單位提出變更的處理

(1)設計單位首先將“設計變更通知”及有關附件報送建設單位。

(2)建設單位會同監理、施工承包單位對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通知”進行研究,必要時設計單位尚需提供進一步的資料,以便對變更作出決定。

(3)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單》。並將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作為該《工程變更單》的附件,施工承包單位按新的變更圖實施。

3.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要求變更的處理

(1)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將變更的要求通知設計單位,如果在要求中包括有相應的方案或建議,則應一併報送設計單位;否則,變更要求由設計單位研究解決。在提供審查的變更要求中,應列出所有受該變更影響的圖紙、檔案清單。

(2)設計單位對《工程變更單》進行研究。

(3)根據建設單位的授權監理工程師研究設計單位所提交的建議設計變更方案或其對變更要求所附方案的意見,必要時會同有關的承包單位和設計單位一起進行研究,也可進一步提供資料,以便對變更作出決定。

(4) 建設單位作出變更的決定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單》,指示承包單位按變更的決定組織施工。

需注意的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無論是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及設計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或圖紙修改,都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審查並經有關方面研究,確認其必要性後,由總監理工程師釋出變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實施。

(五)見證點的實施控制

見證點是國際上對於重要程度不同及監督控制要求不同的質量控制點的一種區分方式。實際上它是質量控制點,只是由於它的重要性或其質量後果影響程度不同於一般質量控制點,所以在實施監督控制的運作程式和監督要求與一般質量控制點有區別。

(六)級配管理質量監控

(七)計量工作質量監控

(1)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計量儀器,檢測裝置、稱重衡器的質量控制。

(2)從事計量作業人員技術水平資格的稽核:尤其是現場從事施工測量的測量工,從事試驗、檢測的試驗工。

(3)現場計量操作的質量控制。作業者的實際作業質量直接影響到作業效果,計量作業現場的質量控制主要是檢查其操作方法是否得當。

(八)質量記錄資料的監控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資料:現場管理制度、上崗證、圖紙審查記錄、施工方案。

2.工程材料質量記錄:進場材料質量證明資料、實驗檢驗報告、各種合格證。

3.施工過程作業活動質量記錄資料:質量自檢資料、驗收資料、各工序作業的原始施工記錄。

(九)工地例會的管理

(十)停、復工令的實施

1.工程暫停指令的下達

(1)施工作業活動存在重大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

(2)承包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專案監理機構管理。

(3)在出現下列情況下,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行使質量控制權,下達停工令,及時進行質量控制。

1)施工中出現質量異常情況,經提出後,承包單位未採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轉異常情況者。

2)隱蔽作業未經依法查驗確認合格,而擅自封閉者。

3)已發生質量問題遲遲未按監理工程師要求進行處理,或者是已發生質量缺陷或問題,如不停工則質量缺陷或問題將繼續發展的情況下。

4)未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而擅自變更設計或修改圖紙進行施工者。

5)未經技術資質審查的人員或不合格人員進入現場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不合格或未經檢查確認者;或擅自採用未經審查認可的代用材料者。

7)擅自使用未經專案監理機構審查認可的分包單位進場施工。

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發工程暫停令時,應根據停工原因的影響範圍和影響程度,確定工程專案停工範圍。

2.恢復施工指令的下達

承包單位經過整改具備恢復施工條件時,承包單位向專案監理機構報送復工申請及有關材料,證明造成停工的原因已消失。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複查,認為已符合繼續施工的條件,造成停工的原因確已消失,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承包單位繼續施工。

3.總監下達停工令及復工指令,宜事先向建設單位報告。

三、作業技術活動結果的控制

(一)作業技術活動結果的控制內容

作業技術活動結果的控制是施工過程中間產品及最終產品質量控制的方式,只有作業活動的中間產品質量都符合要求,才能保證最終單位工程產品的質量,主要內容有:

1.基槽(基坑)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工序交接驗收

4.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的驗收(第五章)

5.聯動試車或裝置的試運轉(第四章)

6.單位工程或整個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施工承包單位竣工自檢——《工程竣工報驗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竣工初驗——初驗合格,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組織正式驗收

7.不合格的處理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準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半成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且不允許使用,已經進場的不合格品應及時做出標識、記錄,指定專人看管,避免用錯,並限期清除出現場;

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產品——不予計價。

(二)作業技術活動結果檢驗程式與方法

1.檢驗程式

2.質量檢驗的主要方法

(1)目測法:看、摸、敲、照

(2)量測法:靠、吊、量、套。

(3)試驗法:1)理化試驗。2)無損測試或檢驗。

3.質量檢驗程度的種類

(1)全數檢驗——普遍檢驗

關鍵工序部位、隱蔽工程、明確規定的

①規格、效能指標對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起決定作用的施工物件;

②質量不穩定的工序;

③質量水平要求高,對後繼工序有較大影響的施工物件。例如,對安裝模板的穩定性、剛度、強度、結構物輪廓尺寸等;對於架立的鋼筋規格、尺寸、數量、間距、保護層;以及綁紮或焊接質量等。

(2)抽樣檢驗—— 數量大

優點:①檢驗數量少,比較經濟;②適合於需要進行破壞性試驗(如混凝土抗壓強度的檢驗)的檢驗專案;③檢驗所需時間較少。

(3)免檢——免去質量檢驗過程,對於已有足夠證據證明有質量保證的一般材料或產品;或實踐證明其產品質量長期穩定、質量保證資料齊全者;或是某些施工質量只有通過對施工過程的嚴格質量監控,而質量檢驗人員很難對內在質量再作檢驗的,均可考慮採取免檢。

4.質量檢驗必須具備的條件

5.質量檢驗計劃

四、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手段(大綱要求熟悉)

(一)稽核技術檔案、報告和報表

(二)指令檔案與一般管理文書

指令檔案是監理工程師運用指令控制權的具體形式。

所謂指令檔案是表達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單位提出指示或命令的書面檔案,屬要求強制性執行的檔案。監理工程師的各項指令都應是書面的或有檔案記載方為有效,並作為技術檔案資料存檔。

(三)現場監督和檢查

1.現場監督檢查的內容

2.現場監督檢查的方式

(1)旁站與巡視。

旁站是指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的監督活動。一般而言,混凝土灌注、預應力張拉過程及壓漿、基礎工程中的軟基處理、複合地基施工(如攪拌樁、懸噴樁、粉噴樁)、路面工程的瀝青拌和料攤鋪、沉井過程、樁基的打樁過程、防水施工、隧道襯砌施工中超挖部分的回填、邊坡噴錨打錨杆等要實施旁站。

巡視是指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活動,巡視是一種“面”上的活動,它不限於某一部位或過程,而旁站則是“點”的活動,它是針對某一部位或工序。

(2)平行檢驗。

監理工程師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

它是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一種重要手段,在技術複核及複驗工作中採用,是監理工程師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做出自己獨立判斷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規定質量監控工作程式

規定雙方必須遵守的質量監控工作程式,按規定的程式進行工作,這也是進行質量監控的必要手段。

(五)利用支付手段

國際上較通用的一種重要的控制手段,也是建設單位或合同中賦予監理工程師的支付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