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試《國際私法》考試大綱

才智咖 人氣:1.78W

國際私法是司法考試的一個科目,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國家司法考試《國際私法》考試大綱,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司法考試《國際私法》考試大綱

第一章 國際私法概述

基本要求:

瞭解:國際私法的名稱、定義和調整物件。

理解:國際私法的國內法淵源和國際法淵源國家司法考試《國際私法》考試大綱國家司法考試《國際私法》考試大綱。

熟悉並能夠運用:國際私法規範、國際私法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方法、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界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國際私法的概念

國際私法的名稱(法則區別說 私國際法 國際私法 衝突法)國際私法的調整物件(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 國際私法調整國際民商 事法律關係的方法)國際私法的定義

第二節 國際私法的範圍

在國際私法範圍上的不同主張國際私法的規範(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規範 衝突規範 國際統一實體私法規範 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規範)

第三節 國際私法的淵源

國內法淵源(國內立法 國內判例 司法解釋)國際法淵源(國際條約 國際慣例)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主體

基本要求:

瞭解:自然人、法人、國家、國際組織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理解:自然人的國籍、住所、居所、經常居所以及法人的國籍、住所、經常居所、營業所在國際私法上的意義,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問題的產生與發展。

熟悉並能夠運用:自然人國籍的積極衝突和消極衝突及其解決,自然人住所的積極衝突和消極衝突及其解決,自然人和法人的國籍、住所、經常居所、營業所的確定,外國法人的認可規則,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制度以及關於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自然人

自然人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 自然人的國籍(自然人國籍的積極衝突的解決 自然人國籍的消極衝突的解決)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住所的積極衝突的解決 自然人住所的消極衝突的解決)自然人的居住所

第二節 法人

法人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 法人的國籍(法人的國籍的確定 中國在實踐中確定法人國籍的做法)法人的住所 法人的經常居所與營業所 外國法人的認可(外國法人認可的概念 外國法人認可的方式 外國法人在中國的認可)

第三節 國家和國際組織

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概念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問題的產生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權的內容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理論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與國家的民商事法律責任 中國的實踐)

第四節 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關於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國民待遇 最惠國待遇)外國人在中國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第三章 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基本要求:

瞭解:法律衝突的概念和型別,衝突規範的概念、結構和型別,準據法的概念。

理解: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的產生和特點,衝突規範的特性,準據法的特點國家司法考試《國際私法》考試大綱司法考試。熟悉並能夠運用: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的解決方法,準據法的選擇方法以 及準據法的確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法律衝突

法律衝突的概念和型別(法律衝突的概念 法律衝突的型別)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的產生和特點(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的產生 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的特點)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的解決方法(衝突法解決方法 實體法解決方法)

第二節 衝突規範

衝突規範的概念(衝突規範的名稱和定義 衝突規範的特性)衝突規範的結構(衝突規範的構成 連結點 系屬公式)衝突規範的型別(單邊衝突規範 雙邊衝突規範 重疊適用的衝突規範 選擇適用的衝突規範)

第三節 準據法

準據法的概念和特點(準據法的概念 準據法的特點)準據法的選擇方法 準據法的確定(區際法律衝突與準據法的確定 人際法律衝突與準據法的確定 時際法律衝突與準據法的確定)

第四章 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基本要求:

瞭解:適用衝突規範的各種制度(定性、反致、外國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 和法律規避)的概念、內容以及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理解:適用衝突規範的各種制度的作用及導致的結果。

熟悉並能夠運用:適用衝突規範的各種制度以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定性

定性的概念及其法律意義 定性的依據(依法院地法定性依準據法定性 中國關於定性的規定)

第二節 反致

反致的概念和型別(直接反致 轉致 間接反致 完全反致)反致問題的產生 關於反致的實踐 中國對反致的態度

第三節 外國法的查明和解釋

外國法的查明的概念 外國法的査明方法 無法查明外國法時的解決辦法 外國法的錯誤適用(適用內國衝突規範的錯誤 適用外國法本身的錯誤)外國法的解釋 中國關於外國法的'查明的規定

第四節 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其法律意義 關於公共秩序保留的實踐 中國關於公共秩序保留的規定 公共秩序保留與"直接適用的法"

第五節 法律規避

法律規避的概念 法律規避的效力 法律規避的物件 中國關於法律規避的規定

第五章 國際民商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基本要求:

瞭解:各種常見的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中的法律衝突以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理解:重要的法律適用規則。

熟悉並能夠運用: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法律適用規則。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自然人權利能力的法律適用(自然人.權利能力的法律衝突 自然人權利能力的法律適用中國關於自然人權利能力法律適用的規定)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衝突 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自然人行為能力法律適用的規定)法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法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律衝突 法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法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法律適用的規定)

第二節 物權

物之所在地法原則(物之所在地法原則的含義物之所在地法的適用範圍物之所在地法適用的例外)物權關係的法律適用(動產物 權和不動產物權的法律適用中國關於物權法律適用的規定)

第三節 債權

合同的法律適用(合同準據法的概念 主觀論與客觀論 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客觀標誌說 最密切聯絡原則 特徵性履行方法 中國關於合同法律適用的規定)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侵權行為地的認定 侵權行為的法律衝突 一般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特殊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規定)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的法律適用(不當得利的法律適用 無因管理的法律適用)

第四節 商事關係

票據關係的法律適用(票據當事人能力的法律適用 票據行為方式的法律適用 票據追索權行使期限的法律適用 持票人責任的法律適用 票據喪失時權利保全程式的法律適用)海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民用航空關係的法律適用 代理的法律適用 信託的法律適用

第五節 婚姻與家庭

結婚的法律適用(結婚實質要件的法律適用 結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結婚法律適用的規定)夫妻關係的法律適用(夫妻人身關係的法律適用 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夫妻關係法律適用的規定)離婚的法律適用(離婚案件的管轄權離婚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涉外離婚的規定)父母子女關係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法律適用的規定)收養的法律適用(收養成立的法律適用 收養效力的法律適用 收養解除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收養法律適用的規定)扶養的法律適用(中國關於扶養法律適用的規定)監護的法律適用(中國關於監護法律適用的規定)

第六節 繼承

法定繼承的法律適用(區別制 同一制 繼承準據法的適用範圍 中國關於法定繼承法律適用的規定)遺囑的法律適用(立遺囑人能力的法律適用 遺囑方式的法律適用 遺囑內容和效力的法律適用 中國關於遺囑法律適用的規定)遺產管理的法律適用無人繼承財產歸屬問題的法律適用(關於無人繼承財產的理論 無人繼承財產歸屬問題的法律適用)

第七節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歸屬的法律適用 智慧財產權轉讓的法律適用 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法律適用

第六章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基本要求:

瞭解: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等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方式和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理解: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方式的運作。

熟悉並能夠運用: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國際民商事爭議概述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概念和特點(國際民商事爭議的概念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特點)國際民商事爭議的型別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 調解 仲裁 司法訴訟 替代爭議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