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危險源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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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控制和減少施工現場的施工風險,實現安全管理的目標,預防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其危險性,按其危險性程度採取措施進行控制。下面的施工現場危險源管理方法,僅供參考!

施工現場危險源管理方法

一、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

編制依據: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進行施工現場專案部應建立以專案經理負責的危險源辨識小組,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工程技術、質量、安全、材料、裝置等職能人員作為辨識小組主要成員,明確各自責任,

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應對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作業(工作)及裝置(設施)等因素進行充分考慮,以《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為基礎,充分考慮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在工程開工前對施工現場的主要和關鍵工序中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危險源辨識可分為施工場所危險源和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危險源。

施工場所危險源主要存在於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施工裝置執行過程和物質的危險源: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執行、基坑施工等失穩,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於2米的作業面因防護設施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失穩等意外;焊接、金屬切割施工及各種用電裝置的安全防護不到位造成人員觸電、火災等意外;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等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中毒等意外;工人飲食不衛生造成集體中毒和疾病。

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危險源存在於施工過程現場並可能危害周圍社群的活動,主要與工程專案所在社群地址、工程型別、工序、施工裝置及物質有關:臨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區的工程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撐等系統失穩,坍塌,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和城市運營重要設施的坍塌、塌陷等意外;基坑開挖等地下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臨街施工高層建築或高度大於2米的臨空作業面,因無安全防護設施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腳手架、滑模失穩等墜落物體打擊人員等意外;工程拆除等爆破因設計方案、誤操作、防護不到位等造成發生施工場所及周圍已有建築物及設施損壞、人員傷亡等意外;在高壓線下方、溝邊、高牆下等地段設定辦公區或生活區等臨建房屋,因高壓放電、滑坡、傾倒、泥石流等導致房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等意外。

二、施工現場危險源評價

施工現場辨識出的危險源分別根據危險源的根源和狀態、危險源存在的部位及可能造成的事故類別三種情況,分別進行歸類,以便於危險源的評價和控制。按照危險源的根源和狀態分類,可分為伍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共三類;按照危險源存在的部位分類,可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分為10類按事故類別分類,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等16類。

危險源評價就是確定危險源的.危險性:依據K.J.姆和G.F.金尼的風險評價方法,影響危險性的主要因素由三個:即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暴露於這種危險環境的情況、事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的後果。

三、施工現場危險源控制

通過危險性評價確定危險程度後,應對危險源進行控制。

危險性分值在20-70時則需要加以注意;

危險性分值在70-160時則有明顯的危險,需要採取措施加以整改;

危險性分值在160-320時,作業條件屬高度危險的作業條件,必須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整改;危險性分值在320分以上時,表明改作業條件極其危險,應立即停止作業直到作業條件得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