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複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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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階段:

司法考試複習方案

考生,特別是第一年參考考生在進入司考複習之前,應對司法考試的命題風格,題型,題量,考試範圍,分值分佈,考試重點和考查側重點等有初步的瞭解。

對於失利的考生可以通過真題去分析上一年度考試失利的原因,通過試題進行深入的未過關原因分析,找出自己的短板,更準確的認識自己。

這個階段考生要做四件事:(1)瞭解司法考試,知道考查規律和特點;(2)瞭解自己,知道自己的優勢和不足;(3)根據個人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複習計劃;(4)逐漸開始複習。

第一階段:民刑理論補強階段(9月份—12月份)

第一階段複習,主要是解決廣大考生都很頭疼的理論問題,特別是形成三大實體法和訴訟法的體系框架。很多考生沒有一次順利通過司法考試,就是由於理論基礎太薄弱,尤其是對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實體法的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理解不夠透徹,掌握不夠深入,影響了自己以後的複習和最後的考試成績。因此,這段時間,主要是結合教材把三大實體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進行全面透徹地理解和掌握,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

司法考試是一個長期抗戰的過程,部分考生不可避免的會產生疲倦心理。為了減輕考生負擔,真正做到“簡單、無負擔”的通過司考,萬國司法考試培訓機構研發中心制定的司法考試五階段複習規劃中,對這一階段採取“選擇性適用模式”,即根據考生自身的因素,如自己的科目偏好,時間安排,基礎知識掌握的程度,學習效率的時間段等等來確定是否需要理論補強階段的學習。請2014年備考考生根據下文確定是否需要理論補強。司法考試複習方案

1.真題測試,如果考生通過一遍真題就可以大致把握歷年司法考試重要考點的考查方向,說明其具有一定的法學功底,司考敏感度較高,反之,則需加強對司法考試的認識和了解。

2.知識體系圖描述,有一定法學基礎的考生在複習之前可以自行對各部門法的知識體系圖進行簡單,以此檢測自身的法學功底是否紮實。

備註:一般來說,法本考生大多有一定法學基礎知識,所以在複習的過程中可以不把理論知識作為重點來對待,而把系統強化和考點串講階段作為自己複習的重點,建議這類人群以歷年真題為準繩,把歷年真題研究透徹;然後在著重複

考生,非法本考生或者曾有一定法學基礎久未接觸法律知識的考生,應該充分利用理論補強階段提高自己的法學基礎理論,理解基本概念及其特徵,形成各部門法的複習體系。

第二階段:系統強化階段(3月份—7月份)

這一階段主要是對司法考試的所有內容進行系統的複習。司法考試大綱一般

在每年四月底至五月初正式與大家見面,考生應該按照新大綱對司法考試輔導書進行系統的複習,注意要對司法考試所涉及的範圍內的每一個知識點進行復習,不要放過所謂的“冷點”,並劃出重點,留待下一階段複習之用。每天必須保證有5—6個小時的有效看書時間,在具體放的科目安排上,應該遵循如下複習順序:民刑及其訴訟法在先,行政商經其次,最後小法。這樣的複習規律可以保證重點學科的複習時間和精力,不至於到後來手忙腳亂。

首先,三大實體法作為司法考試中最堅硬的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其歷來命題都以難度大、前沿性強、理論色彩濃而著稱。從考查難度來說,刑法試題的難度在三大實體法中最大,但從實際得分率來說,民法和行政法的得分率卻遠遠沒有刑法高;從得分難度來說,行政法的分值雖然不高,但出題較細較偏,最讓考生頭痛。因此考生在複習過程中必須要注意:(一)關注前沿理論和新增考點。(二)加強重要考點的理解。在司法考試考試命題越來越分散化的趨勢下,三大實體法始終保持了“重點橫重,難點集中”的特色,比如刑法中的人身財產犯罪,民法中的民事法律關係,行政法中的行政複議、訴訟、許可和處罰一直是命題的重心所在,佔有大量分值。(三)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結合,提高案例題的綜合分析能力。三大實體法的試題往往以案例形式出現,並且綜合多個考點,融合理論和法條,這就需要考生不僅有紮實的理論功底、準確的法條極易,也要具備過硬的`法律分析能力。

其次,三大訴訟法的複習。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法)是非常重要的兩個部門法,司法考試分值加上行政訴訟法一般在180分左右,佔了司法考試整體分值的將近三分之一,因此,從考試得分的層面看,必須把三大訴訟法放在最重要的位臵。複習三大訴訟法時考生應當注意更要將其與實體法相互結合,不但能增強記憶,鞏固實體法的知識,而且能夠對零散的訴訟法條加深理解。此外考生應該有意識的比較總結三大訴訟法的易混知識點。例如涉及到近親屬範圍這個考點,三大訴訟法的規定是不同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民事訴訟法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行政訴訟法則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係的親屬。”這種聯絡記憶,一記得牢,二理解深刻,三

方便複習,四能讓思維有條不紊,提高自己的複習效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最好能根據自己的複習思路歸納總結做出相應的筆記,這樣在考試過程中碰到相類似的試題就能及時在腦海中形成一個系統的知識框架,做到下筆如有神。

再次,商經和三國法的複習。在六月第一輪複習會考生應該把《專題講座》仔細閱讀一遍,把握其中的大致內容,掌握三國法的基本制度,掌握這三門學科的重點、難點,再認真的把五屆真題看一遍,做到教材通,重點、難點熟。三國法離我們的生活遠,不易掌握,建議考生可以在自己看完一遍書後,留待通過聽課和輔導班老師的講義把握重點,抓住關鍵得分。其中,商法和經濟法偏重於法條記憶,考生在此輪複習中的重點是通過真題和講座理解為數不多的基本概念,並對商經的幾個重要法規以及相應的重點法條有一個初步記憶和比較聯絡,為考前半個月的突破記憶打基礎。比如商法中的《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經濟法中的《反壟斷法》、《勞動合同法》等。

法理學的複習這一階段主要是看司法部的法理學教材以及系統強化的課程錄音及講義,主要任務是掌握法理學的基本法學概念,比如什麼是法律規則,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的區別、法律規則的具體分類,如果出現一個具體法條能辨別出該法條屬於哪一個型別等基本概念。具備這些基本的法學知識對部門法的學習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最後,其他的小法如憲法、中外法制、法律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基本以純記憶性考查為主,考的都是平時的積累和記憶,難度不大,所花時間不宜太多。

總的來說,考生在本階段應該將時間主要花在對三大實體法和訴訟法的理解掌握以及知識體系構建上,對第一卷部門法的複習應該遵循“前期鞏固,後期回顧遺補記憶盲點”的規律,到臨考前兩週再溫習回顧前期的記憶,就可以去應付考試了。

第三階段:集訓課程階段(7月—9月)

這個階段是司法考試成功的關鍵,萬國集訓課程以系統強化、快速提分、考前突破(部分班次包含卷四主觀題預測)三個階段結合真題講解。系統強化——系統講授司考知識體系,全面擊破重點難點疑點。快速提分——以題帶點,深度挖掘,突出實戰,司考提分的加速器。模考——查漏補缺,檢查複習成果,觸探司考複習盲點。在配套課程之外,還需要結合真題(按部門法編寫真題與按年真題);同時還應做到課前預習與課後的及時複習與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