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辦扶貧民情日記(5篇)

才智咖 人氣:8.27K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合而成,有興趣的朋友不妨閱讀參考一下,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5篇)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一)

時 間:20xx年5月13日 星期三 天氣:晴

民情記錄人:xxx xx辦食監站站長

清早,接到窄口村李江旺電話他同意我們前兩天黨委會討論的協議內容,想今天就籤協議。上班後我立即向李鎮長彙報,商定下午簽訂協議,回到辦公室後我回想起這件事的前前後後,許多事不由得讓人反思。

2007年8月20日,鎮政府與李江旺雙方就位於洛南縣城關鎮八里槓樑上原“五七農場”承包經營權一事簽訂承包合同,李現場繳納了承包金。但由於歷史遺留問題,該土地一直由第三方孫侃虎實際經營,導致至今未能交由李江旺經營,李近年來多次到鎮反映,要求移交土地,補償損失。為了妥善化解遺留問題,鎮政府安排我和其他二位同志負責處理此事,我們多次與孫侃虎協商未果,走訪相關參與幹部,與2014年5月和9月兩次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洛南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多次開庭調解,於12月底達成調解協議,城關鎮收回土地經營權。按照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維護雙方權益的原則,經過我們與李江旺充分協商,黨委會討論形成補充協議。下午二時,在愉快和諧中李江旺和相關領導簽訂了補充協議,城關鎮將“五七農場”土地交由李經營。

通過這件事的協調處理,使我清醒地認識到: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程序中,各級基層政府和黨員幹部必須模範當好依法行政的排頭兵;對於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要在吃透情況的基礎上分類施策,該走司法程式的不能行政調解應付;解決群眾的合法訴求,要嚴格踐行“三嚴三實”,堅決要敢於擔當,直面矛盾,切實維護群眾的利益。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二)

時間:20xx年6月28日 週日 天氣:陰間雨

民情記錄人:xxx xxx辦紀監監察幹部

當日去向:到唐村議移民新村相關事宜

今日事冗。早約九點至唐村,先約集三委會班子全體、城關建司負責人及尤河、孟村兩組幹部議移民新村一百套住宅集資款籌集、分房方案事宜。草案我已於6月1日擬就並分付村黨員幹部徵詢建議,因此會間雖亂議紛呈但未移主題,約11時方案初稿議定。下午1時敦請孟村、尤河二組18位住房戶代表再議方案初稿。孟天明、尤甲巨集等代表提出若干中肯老成之見令我有茅塞頓開、醍醐灌頂之感,逐再刪再定,三議乃成,決定於晚8時交群眾會議決。晚兩組分開住房戶會議,我分頭參加並做說明,群眾對方案細節有疑,反覆答問後基本一致通過。晚11時會後,尤河組即有12戶、孟村有4戶群眾到村交款42萬餘。

唐村新村2013年6月主體成以來,因房價問題幾經周折,數十群眾三次赴縣、鎮集訪,房款籌不上來,工隊無力墊資,停工一年餘,本是全市第一家開工的農民上樓工程,反成最後一家老大難問題。縣上程、王縣長親自過問,大力支援,鎮上領導不遺餘力殫精竭慮,我也憂心如焚,焦頭爛額三年了。今夜,終見日出扶桑、曙光在前了!看來我這個第一支部書記今夜可以安枕了!

歸來深思,唐村新村建設,為何好事未辦好?群眾受益事為何成心煩事?看似簡單事為何釀成麻煩事?教訓、啟示頗多。

工作啟示:

1.工作思路有問題。工程招、建間,不深學,對建築行業知識欠缺;做群眾工作時,未認真調研,沒吃透群眾對住房期願和房價的承受能力,有經驗主義、本本主義、官僚主義的錯誤。

2.工作作風有問題。調查研究不夠,做群眾工作方法簡單,未切實履職盡責,放任事態,無大作為,養虎成患。

3.群眾路線堅持不夠。任何困難和問題,唯有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才有力量,才能凝聚智慧。此次問題解決全賴深入群眾、依靠群眾才得以成果。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三)

石門鎮

時 間:20xx年7月10 星期四 天氣:多雲

民情記錄人:xx石門鎮黨委副書記

民情反映:石門鎮留題村二組群眾張惠蘭來鎮上反映其家裡居住的三間土房現成為危房,政府是否有幫扶政策。

張惠蘭,女,現年48歲,農民,家裡現有6口人,現任丈夫韓新意(2005年其原來丈夫肖建芳因病去世),51歲,左腿患小兒麻痺後遺症,無法正常勞動;大兒子肖剛,現年26歲,大兒媳王金,現年25歲,孫子肖明陽現年3歲;二兒子肖博現年22歲,尚未成家。張惠蘭夫婦二人在石門中心校門口開來一家裁縫店,兩個兒子在外打工,有良種核桃園3畝。年淨收入不足5000元,現在石門街租房居住。

對於張惠蘭反映的危房問題及時聯絡城鎮規劃所負責人張平同志現場進行答覆:去年7月份按照縣住建局的安排,石門鎮政府組織人員深入各村對全鎮的危房逐戶進行登記、核查、照相,全鎮共計摸排危房360多戶,鎮政府已經按照要求上報縣住建局,其中包含張惠蘭家的房屋,目前沒有具體的扶持政策,隨後各級有優惠政策時及時給予解決,同時,對於其丈夫韓新意肢體殘疾問題聯絡鎮民政辦可給予殘疾補助。

給張惠蘭提出建議:1.張惠蘭的危房已經核查上報,進入住建局的危房資料庫,可對該房子重新進行翻修或除險加固;2.石門河西移民安置小區功能齊全、設施完善,可購買移民安置房,享受移民搬遷優惠政策;3.目前正值汛期,不能在危房內居住,將重要物品搬出寄存;4.兩個兒子正值青年,建議外出務工或就近學習種養技術,發展農業產業,實現增收。

工作啟示:1.儘管目前經濟發展態勢良好,樓房林立,但基層仍有不少困難群眾居住在危房內;2.政策宣傳還不到位,個別群眾對黨的各項惠農政策還不很清楚;3.我們的工作還有疏漏,對因病、因災導致部分農戶家庭生活困難的情況瞭解的還不夠準確,以後要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摸排、幫扶工作。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四)

時 間:20xx年4月24 日 星期五 天氣 :晴

民情記錄人:xx石門鎮政府綜治辦幹部

當日去向:到下鋪村協調處理有關事情

20xx年4月24 日早9點,接下鋪村監委會主任王當存電話反映:縣刑警隊要對下鋪村安溝組齊永華開棺解剖屍檢,但齊永華之子齊高平堅決不同意,現在雙方僵持,請求協調處理。本人立即向領導報告,鎮長安排綜治辦張主任與我下鄉協調解決。

早上9:30 左右趕到安溝組齊高平家。經與村幹部交談後瞭解,齊永華現年73歲,3月18日下午,因瑣事同該村村民王瑞發生口角,被王瑞推倒,後腦磕到水泥地上,又被踩踏胸部,被其他人制止後報警。出警人員到現場後,齊永華當時並無不適,告訴出警人員無需去醫院即自行回家。但當晚齊永華頭痛並昏迷,其子即將齊永華送醫治療,至4月19 日死亡。4月19 日晚 ,王瑞與齊高平達成協議,願賠償齊家8萬餘元,已經支付部分,並送來面、油、蔬菜等物品,其餘錢款兩年付清, 齊永華已於4月22日安葬。警方23日已經與齊家說好,24日開棺屍檢,誰知齊家又變卦。齊家拒絕開館驗屍的說辭為:人死為大,入土為安,已經與王瑞達成諒解,不想老人去世後再受折騰。

本人與齊高平夫婦接觸後瞭解,齊高平妻子才是真正主事人,在齊妻哭訴過程中 ,發現其不願開棺原因有三:1.人死後再折騰,怕別人說自己不孝,還怕對家人不吉利;2.怕王瑞定罪判刑後等出來報復自己;3.怕開棺後,王瑞答應的餘款不給了。針對其三怕,本人一一給予解釋、寬慰:一是今天是逝者安葬第3日,本是墳墓培土之時,不會衝撞死者帶來不吉利,且弄清死因,取到證據,可為死者主持公道;二是怕王瑞報復,沒有必要,如取證查明,王瑞構成犯罪,但已經取得你們諒解,到時可以從輕處罰,你家人通情達理,他不但不怪罪報復,還會感激你們;三是你怕王瑞不付答應的剩餘賠償款項,但如果不開棺檢驗,你就不怕人家反悔,不但不付剩餘款項,還說你以屍體訛詐人家,你怎麼辦?經過多人做工作後,齊高平妻子想清楚利害,思想也通了,同意開墓、開棺檢驗。到下午4時檢驗結束,本人返回單位。

工作感悟:今天,雖然捱餓受累,但問題終於解決了,對涉事群眾是個交代,對自己的工作也是一個肯定。通過這個事件反映出很多老百姓法律意識相當淡漠,法律知識欠缺,應加強對群眾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同時,群眾對縣、鄉鎮政府及工作人員不信任,反而害怕鄉間惡徒,這一現象也應當引起上級重視和反思。

  鎮辦扶貧民情日記(五)

石坡鎮

時 間:20xx年7月20日 星期三 天 氣:晴

民情記錄人:xx 石坡鎮政府幹部

當日去向:下鄉到石坡街集鎮督查環境衛生

民情反映:今天到石坡街集鎮檢查督促環境衛生過程中,聽群眾反映集鎮衛生改觀很大就是沒有果皮箱,雖然放有大的垃圾箱,但隨手的菸蒂、塑料袋、紙屑等沒有方便的果皮箱,導致大多數人將小雜物直接隨手丟在路上,環衛工都清掃不過來,道路還是不乾淨。

解決辦法:對於群眾反映的問題我回到單位及時彙報給分管環衛的楊鎮長,並商量問題解決的最好辦法就是在沒有配備果皮箱以前,先讓臨街商鋪門前放一個臨時垃圾筐,以解決現實問題。

經楊鎮長彙報鎮班子會研究後,先在臨街商鋪配發一定數量的臨時垃圾筐。事後,組織人員對集鎮果皮箱需求量進行了摸底登記,並以鎮政府名義向縣住建局遞交申請,下屬單位縣園林所承諾將於8月給予配發。

主要啟示:垃圾筐的發放,方便了街面環境衛生的管理,整治工作有了較好進展,但是要徹底改變群眾注意環境衛生的觀念,還需要加強宣傳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