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建設管理局關於深化改革效果的自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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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局根據區政府關於深化改革的統一部署,注重突出深化城市管理改革工作這個重點,在制定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堅持“抓專案、促發展”這一總體思路,逐步形成精細化管理城市格局。現將我局全面深化改革情況報告如下:

區建設管理局關於深化改革效果的自查報告範文

一、改革責任落實情況

(一)“五位一體”,實現城市管理新突破。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年初我局就探索建立都市計畫、建設、管理、經營、服務“五位一體”工作機制,力爭局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實現新突破、取得新成果,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走在全區前列,真正取得以全面深化推動發展、激發活力、破解瓶頸、惠及民生的實際成效,推動建設管理各項工作實現新的突破。

(二)明確分工,成立了深化改革小組。成立局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王千里擔任;第一副組長由局黨委書記鄭紅橋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餘柏春、田釗擔任;成員有:局總工程師周俊、局長助理胡長海、局長助理黃參人、城管大隊大隊長李宜城、城維公司經理範傑、綠化公司經理孫海軍、交通辦主任姜學軍、工程科科長盛朝暉、工程技術科長鄧鬆、市政科科長肖海峰、建管辦主任柯國卿、愛衛辦副主任沈蘭。建設管理局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局長助理黃參人擔任,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協調系統各項深化改革工作,整改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項深化改革任務。

(三)結合實際,確定了深化改革工作重點。按照區深改辦相關檔案要求,結合局屬單位及局機關科室職能特點,以全面深化改革總攬今年工作全域性,樹立“規劃是龍頭、建設是關鍵、管理是保障”的發展思路,把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滲透到招商引資、服務企業發展、改善宜居環境、建設旅遊城區等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確保2016年度我局承擔的建設、管理和“五城同創”工作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改革收到成效情況

(一)通過改革,工程建設有條不紊

今年以來,我局以創衛為契機,堅持“抓專案、促發展”這一總體思路,圍繞道路通道、園林景觀、基礎設施、環境整治等4大類重點工程,做到把深化改革與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相結合,確保每個專案都有相應的工作專班,每項工程都簽訂了廉政責任書,採取倒排工期、周檢查、月督辦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召開碰頭會,集中研究工程中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步具體工作,促進專案建設跟進度、搶任務、保質量。

一是完成了東方大道對接、宣懷門改造、東景路刷黑(包括路燈燈柱安裝)、大廣連線線收尾、西區還建樓收尾、三岔路社群泥巴路改造、鐵賀路鐵山段沖洗池等建設工程;二是完成了湖北省(黃石)首屆園博會鐵山展園建設工程,1800平方米永久性的鐵山園區在一個月的園博會上出盡風頭,共計參觀遊人40萬餘人次;三是按照創衛標準,針對鐵賀路鐵山段存在的`“髒亂差”問題,在對道路兩邊的排水系統、兩邊商戶進行了全面整治的基礎上,二期改造工程於9月16日啟動(此項工程預計2017年上半年完工);四是啟動了城區二期地下汙水管網改造工程。

(二)通過改革,民生工程步伐在加快

一是維修人行道6000餘平方米/站石約200米,更換雨汙水井蓋190塊。二是落實亮化維護,共維修庭院燈約98盞。三是實施了三岔路社群人行道改造工程,新建人行道1800平方米,建擋土牆500餘米。四是對九龍洞社群7棟樓房前環境進行改造,改造總面積2000餘平方米,明溝改暗溝300米。五是對城區11條主次幹道和58條背街小巷的排水井和下水管網,實施拉網式清淤和疏通工程,累計清理排水井498座,疏通下水管網約40千米,清出淤泥和渣土38噸;六是對城區地下水管網出口彙集的6條主要排洪渠,採取部分維護和集中清理,其中修復東排港、西排港和陳來臣排水渠的擋土牆共計80米,清理東排港、西排港、鐵金港、陳來臣排水渠、桃花山港、西區排洪渠等6條/1200餘米,確保了城區安全度汛。

(三)通過改革,突出了城市管理精細化

1.城維工作成效顯著。城市維護工作主要是突出“四定”法則,強化了清掃保潔工作。今年以來,在確保21小組保潔制的前提下,城維公司通過定經費、定人員、定責任、定目標,確保社群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城區主次幹道的潔化、環衛設施整潔率、垃圾進入轉運站處理率“四個100%”。全年城市潔化率在全市排名第一。

2.綠化工作形成特色。一是完成了在光谷大道、張之洞路、向陽路、106國道、銅鼓大道、北緯30°生態公園等處補栽工作,共補栽金森女貞、紅葉石楠、桂花、槐樹等喬灌木約38500株、模紋和草坪約9000平方米。二是完成了城市道路綠化提檔升級工程、東方大道下陸連線處及銅鼓地社群入口處綠化工程、木欄老土橋原過渡房拆除區域復綠工程、大廣高速鐵山段環境綜合整治綠化工程等,新增綠化面積約10200㎡;同時修復園林小品6座,新建公園沙雕1座等7項“創衛”綠化工程。三是維修花壇站石955米、樹池446個,硬化地面80平方米。

3.城管工作日益規範。一是針對亞東、喻家山、橋洞三大集貿市場及周邊,鐵賀路鐵山段、仿古街、鐵山大道、建設路等路段佔道、出店經營、門前亂堆亂放等問題進行治理。二是針對社群內“八亂”行為開展整治,共整治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以及佔公共用地亂種菜,在居民區養家禽等現象500餘例。三是在拆違控違方面,共拆除違章建築共3359平方米。四針對大廣線鐵山段、106國道鐵山段、鐵賀路鐵山段,以及城區鹿獐山大道等超載拋灑嚴重的路段開展整治活動,在鐵賀路鐵山段等處建沖洗點的前提下,查處拋灑車輛20餘起,車輪帶泥行為150餘例。

4.城市交通秩序井然。一是協調市計程車管理局、市運管、區公安、區交警、城管等部門聯合開展了4次打擊非法營執行動,沒收非法營運標識30餘件,對從事非法營運者進行教育勸導。二是針對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群眾反映,通過積極協調市客運管理處、市公交集團等部門,將301路微迴圈公交線路延伸至三岔路社群,將29路公交線調整至東方大道,提高了轄區公交覆蓋率。三是針對城區主次幹道車輛亂停亂放現象,投入資金30多萬元,由我局牽頭,聯合交警鐵山大隊,在城區主次幹道,設定車輛停放指向牌,在人行道建摩托車、自行車固定停放點30處/500餘個。在落實相關整改中,與交警聯手,依法查處亂停放車輛446例,規範了城區公交環境。

(四)通過改革,幹部職工釋放正能量

今年以來,系統全體幹部職工提出了“磨掉幾層皮,瘦去幾斤肉,整治木欄社群髒亂差問題!”的口號,局機關幹部職工以志願者的身份,積極踴躍投入到義務勞動的熱潮中,用自己的行動引導社群居民,用自己的雙手為改變木欄社群面貌,把自己滿腔的熱忱灑向木欄社群。在100餘次義務勞動中,共計有1200餘人次參加,共計清理了17000多平方米的馬路,完成三鐵山口、高梁灣、潘新屋和張家塘4個居民小組/100餘家庭/約55000平方米麵積的清理工作,清理各類垃圾約150餘噸。

(五)通過改革,政府事實落到實處

2016年,我局在順利完成41件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基礎上,落實了區政府10件事實中的5件實事:一是完成了對鐵山公園廣場便民設施全面改造。先後投入54.2萬元分別在北緯30°廣場新裝組合式木凳花箱6組、石椅8套;在後地山公園新建涼亭1座、新裝健身器材1套7組、新裝石凳5組;在張之洞廣場新裝健身器材1套8組、更新石桌2張、改造石桌和石凳5套;實施了張之洞廣場人行道上老舊景觀燈的改造,新裝4盞中華景觀燈;完成槐香園管理房改造,在洗手間新增了無障礙通道、扶手、感應沖水裝置等;完成了鹿獐山公園、後地山公園新建公廁專案。二是改造新老橋洞周邊環境。投資300萬元,改造了橋體結構改造、擴寬道路、刷黑、綠化、亮化等;完成了大廣連線線半幅橋樑與100米的路面及周邊區域進行綠化,栽植行道樹、綠化帶等,美化環境。三是開通鐵山至黃石北站(城際鐵路站)公交線路。已與市公交集團就29路延伸至黃石北站(城際鐵路站)事宜達成協議:確定29路公交運營路線7月底正式開通(此專案因下陸區問題擱淺)。四是新建3個環衛工人服務點。分別在:建設路九龍洞36棟處、友愛路與廣友路交匯處、盛洪卿社群前。五是新建30處非機動車停放點。8月前,我局共計投入資金15萬元,已完成了新建30處(520個車位)非機動車停放點工程。

三、存在問題

一是部分工程建設速度有待進一步加快。因為徵地拆遷、建設資金等原因,造成部分重點工程建設專案速度明顯低於市民的期望,如鐵賀路鐵山段改造工程、106國道西段道路市政設施配套建設滯後。

二是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兩路一街”(鐵賀路、鹿獐山大道、仿古街)車輛(營運、貨運)亂停放現象較為普遍,拋灑嚴重,群眾意見大。城區廣告牌匾、條幅統一嚴格管理不夠,存在監管不到位現象。違法建築管控工作仍需加強。城市計程車管理存在冷熱病現象。

三是城市承載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城市停車場資源不足,存在交通擁堵、人車搶道現象。建築垃圾缺乏處置場所,存在無處傾倒的難題,造成城區內有隨意傾倒、偷倒建築垃圾的現象。村改居社群,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缺失或落後嚴重,造成區域環境衛生清掃不及時、保潔不到位。社群綠化維護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理順。城市街道景觀亮化、社群亮化工程因為經費等原因無法落實。

四是行業管理和技術基礎有待進一步夯實。專業技術人員捉襟見肘,如工程建設、市政管理、質量監督等工作環節,缺乏相應的技術人員,也沒有安全監察、質量監督等專業人員,其中安全監察等職能管理人員更是空白,目前只是代管,建築安全、質量方面存在較大隱患。現有的專業技術人員疲於奔命,管理效率不高,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監管。

五是城市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2013年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已成立,但高位協調指揮機制沒有形成,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檢查督辦、考核評價等職能沒有充分履行。一方面,由於城市管理系統分工不夠精細,難以形成城市管理的最大合力。另一方面,在管理體制上,行政管理和執法部門職責分工不細緻,缺乏有效的執行機制和協調機制,難以起到理順管理的作用,特別是交警、路政等垂管部門、企業,在城市管理的配合、支援上執行不暢。

四、相關建議

建議一:強化調控職能,立足打基礎、管長遠,由側重於管人、管事、管物轉為更加重視改善人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實現城市管理從“以物為本”向“以人為本”的思維轉變。

建議二:強化服務職能,一切從維護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實現城市管理從效益至上向服務至上的思維轉變。

建議三:強化監督職能,健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執法監督體系,不斷推進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規範化程序,實現城市管理從人治向法治的思維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