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補貼自查報告

才智咖 人氣:1.72W

高領補貼是對老年人生活水平的保障措施之一,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高齡補貼自查報告,歡迎閱讀參考!

高齡補貼自查報告

高齡補貼自查報告一

為規範津補貼工作成果,防止亂髮津貼補貼現象發生,打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基礎,根據財政部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通知,我單位迅速行動起來,針對嚴格執行公務員工資政策,規範後的公務員津補貼實施情況進行細緻、徹底地自查,現將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嚴密組織

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規範公務員津補貼專項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為紮實抓好這項工作,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執行,規範到位

按照檔案的要求,認真對照規範工作總體要求,對我單位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單位自從實施規範津貼補貼以來,沒有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做到應歸併的專案一律歸併,應取消的一律取消,應執行的政策規定嚴格遵照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按規定要求設定津貼補貼專案和標準

規範津貼補貼實施後,我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設定津貼補貼專案,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標準和範圍,按職級發放,其中,正科級1人、副科級2人、副主任科員1人。經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設津

貼補貼專案,提高津貼補貼標準的情況。

(二)按規定方法核算津貼補貼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庫[2006]48號)的規定設立專門賬薄,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及其他個人收入進行會計核算,並在部門決算中單獨反映。

(三)按規定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津貼補貼,不發放現金,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的個人所得稅、醫療保險費等費用。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以此次自查自糾為契機,強調要正確領會省、市、縣關於嚴肅紀律確保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執行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嚴肅財經紀律,鞏固和進一步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規範工作和進一步規範工作結合起來,建章立制規範管理,逐步形成我單位規範津貼補貼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將規範工作順利向前推進,取得實效根據縣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關於開展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行政領導高度重視,及時進行了安排部署,向辦公室下發了開展規範津貼補貼自查情況的通知,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開展情況

行政領導高度重視開展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及時成立了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財務副主席馬思仁擔任,成員由其他人員組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了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一)關於津貼補貼專案及標準的發放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發放標準。2006年以來,嚴格按照縣有關部門要求的關於津貼補貼的統一標準和實施範圍,認真稽核和發放各項津貼補貼,無擴大發放津貼、獎金、福利和有價證券及實物的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檔案要求,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艱邊津貼,誤餐補助以及紀檢津貼等各項津貼補貼,做到了津貼補貼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發放。

二是不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在津貼補貼的發放中,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核實津貼補貼專案、標準和資金來源,對納入清理範圍的津貼補貼專案,經認真抽查,尚不存在。也不存在利用“小金庫”或違反規定利用非稅收入等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更不存在超範圍、超標準、擅自發放津貼補貼的現象。 三是嚴格執行津貼補貼發放政策。上級有關部門關於改革規範工作的方針政策明確、思路清晰、重點突出、統籌兼顧、方向明確,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現實可操作性。嚴格遵循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嚴肅紀律要求,凡屬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專案,均嚴

格按發放標準和規定範圍執行,不存在超標準或降低標準執行的情況,達到了規範的目的。

四是對於保留的改革性津貼補貼。在清理歸併津貼補貼工作中,我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和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的政策,該保留的保留,該歸併的歸併,該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擴大、不縮小、不增加不減少。其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會計核算中心代扣代繳,不存在發放現金或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現象。

(四)設立“小金庫”方面

開展“小金庫”清查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工作。不斷加大對帳外資金和“小金庫”的清查工作力度,規範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著重從規範票據臺帳,嚴格執行財經制度,截止目前,尚未發現擅自設立“小金庫”的情況。

二、自查結果

經對照檢查,我單位能夠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不存在超標準、超範圍情況,沒有擅自增發津貼補貼的行為。

三、規範津貼補貼保障措施

今後,我們將嚴格執行《關於開展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的檔案精神,採取措施進一步規範津貼補貼工作。首先制定了各項制度,不準以任何藉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工資政策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專案,一律不準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水平,一律不準以現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發放新的福利,一律不準瞞報、漏報津貼補貼核實情況;其次定期對我單位各項津貼補貼及時進行稽核和清理。將清理規範津貼補貼管理工作推向新的程序。

高齡補貼自查報告二

按照市老齡委發[20**]18號檔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老齡辦對全縣高齡老人補貼發放工作進行了專項調研,包括高齡老人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補貼資金的發放情況以及高齡補貼工作經費的落實等,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作如下彙報:

一、高齡津貼發放工作現狀

1、高齡津貼發放情況。我縣高齡老人生活保健補貼制度自2006年開始實行以來,起初範圍只包括全縣90週歲以上老人,2010年,範圍擴大到了80週歲以上老年人,標準在50元——200元之間,自2012年5月1日起,範圍又擴大到了70週歲以上老人。截止目前,全縣70歲以上高齡老人已達到了4507人(其中70-79歲2964人,80-89歲1395人,90-99歲145人,100歲以上3人)。

2、認真落實優待政策。根據安市民發(2012)28號檔案,全市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依據本人申請,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補貼,同時,補貼標準也相應提高,從2012年5月1日起,我縣已將70歲以上的老人全部納入了補貼範圍,並按陝西省規定,對於70—79週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 50元生活保健補貼;對80—89週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保健補貼;對90—99週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生活保障補貼;100 週歲(含100週歲)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300元生活保健補貼。我們全面宣傳並認真落實了老年人優待政策,高齡老人營養補貼按月實行一卡通發放到老人手中。

3、加強對高齡補貼申報及發放工作的督查管理。通過到戶核查、電話抽查等各種措施及時掌握高齡老人的死亡、遷出等動態。督促和指導各鎮、社群(村委會)按規定認真填寫《陝西省高齡老人補貼申請登記表》及時對申報材料進行收集、稽核、彙總和上報,對有疑問的申報物件及時重新調查核實。每月對高齡補貼發放情況進行自查並定期撰寫自查報告。縣老齡辦定期對行政村(社群)高齡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抽查,確保高齡補貼發放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4、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知名度。縣老齡辦歷年來高度重視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制度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老齡補貼政策的知名度,同時規範發放程式,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加強對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專項資金的監管,做到專款專用,切實把這一惠及老年人的實事辦好。

5、認真落實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地方配套資金。我縣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認真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經與縣財政局多次協商,高老地方配套資金全部足額配套到位,使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資金按月發放,高齡老人都能按月領到補貼資金,我縣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資金已發放到5月。

二、存在的問題

1、省市財政預算配套資金,是依據縣級老齡辦在年報期間所受理的申請資料計算人數,對年報時效外隨時遞增的漏報人員,沒有追加配套資金份額,使這部分人不能全額享受當年度的高齡補貼。

2、由於政策宣傳不到位,一些交通閉塞的邊遠山區形成資訊傳遞盲區,群眾對優惠政策的知曉率明顯偏低;尤其是一些農村空巢老人家庭,由於子女長期在外務工,沒人填報、呈送申請資料,很難及時獲取高齡補貼。

3、對死亡人員的登出不及時。由於現在農村的行政區劃變革,村民委員會管轄區域越並越大,部分高齡老人亡故後當事人不自覺申報登出戶口,加之村組幹部工作量大面廣,頭疼顧頭,腳疼顧腳,根本無暇去做例行的跟蹤調查,統計上報。

4、老齡工作隊伍力量極其薄弱。XX縣9個鄉鎮普遍沒有老齡工作職務編制,民政幹部本身工作量極大,有的還身兼多種業務,很難對老齡工作做到盡心盡力。及時收集新增和死亡減員資訊、變更錯誤賬號就成了一句空話。很多鄉鎮年報、季報不能按規定時效及時上傳,自然減員就更難做到當月、當季及時登出,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動態管理,還有一段差距。

5、申報資料繁雜,審批程式不規範。絕大部分高齡老人生活難以自理,行動不便,又不會自己填報申請,加上農村地區普遍沒有照相、影印條件,個人申請資訊表份數過多,附件繁雜,給當事人加大了難度,增加了額外負擔,群眾意見很大。根據省上有關規定,申請表由社群、鄉鎮XX縣老齡辦三級留存即可。XX市又增加了市級審批存檔的額外程式,無意間給基層業務工作造成人為負擔。

三、意見和建議

根據XX縣高齡補貼兌付工作執行情況分析,有如下幾點對策和建議:

1、建議省市老齡辦積極協調兩級財政部門,與XX縣地方財政一樣,實報實銷予以追加缺口部分的配套資金,確保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在貫徹執行中不走樣,不偏差。

2、簡化審批程式,為基層老齡工作減輕負擔。高齡補貼政策執行是政府職能部門稽核制,不是審批許可制。是一項社會福利政策系統中的服務專案,並非社會行政管理系統中的權利行為。建議由鄉鎮政府一級稽核甄別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原件即可,不必再行復印各種附件。正式的申請資訊表僅報縣級老齡辦審批留存一份即可。鎮村兩級建立電子檔案更為合適,既可以降低業務成本,也為當事人減輕了申報中的成本負擔。省市兩級僅存電子版花名冊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建立紙質檔案庫。

3、請求省市老齡辦積極呼籲解決基層老齡幹部編制問題。有人才能有依託,有依託才能幹好事。如何避免老齡工作在政府各項工作中被邊緣化問題,是老齡工作的重中之重。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的不斷加快,老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從根本上解決了老齡幹部隊伍力量薄弱的問題,才能達到老齡事業事事有人抓,事事有著落的良好局面,才能促進基層老齡工作的規範化程序。

4、逐步提升高齡補貼資金標準。建議將社會養老補貼基數納入高齡補貼資金捆綁發放,這樣以來,70歲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可適時提高一定的補貼標準,為改善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