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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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是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即‘放、管、服’三管齊下”。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放管服自查報告,歡迎閱讀。

放管服自查報告

放管服自查報告範文一

一、2016年以來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及我市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檔案精神情況

2016年以來,市水利局以“兩學一做”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自治區及我市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檔案精神,充分認識到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堅決放下去,讓下級部門接好、管好、用好。堅持以“依法行政、群眾滿意”為工作標準,通過清理審批事項、健全工作制度、強化中心建設等一系列措施,著力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大力改進服務能力和水平,政務服務環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時放權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監管力度,我局認真做好事中、事後的監管工作。全面清理規範性檔案,強化行政執法,依法履職。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提高辦事效率。

二、中央、自治區和我市決定取消、下放、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對正在實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做法

(一)自治區下放、取消及調整情況

1.已取消的事項已按要求取消(桂政發〔20xx〕28號,將“水庫大壩、水閘註冊登記”不再列入行政審批目錄,共1項)。

2.20xx年以來,市水利局共承接4項自治區下放事項,其中20xx年2項(分別是佔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和水資源費緩繳審批),20xx年2項(分別是堤防上新建建築物及設施竣工驗收和生產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對上級部門決定下放、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下放、調整的下級部門已經完成了編制審批流程、服務指南。

(二)審批事項下放、取消及調整情況

根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下放和不再實施一批行政審批專案的決定》(防政發〔20xx〕26號)要求,我局共調整下放了12項行政審批事項,共計12項,分別是庫區林木砍伐審查,堤防上新建建築物及設施竣工驗收,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進行採砂、爆破、存放物料、開採地下資源等活動審批,利用大壩壩頂、堤頂、戧臺兼作公路批准,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內修建碼頭、魚塘審批,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專案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水工程保護範圍內從事工程建設和生產作業的許可,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水資源費緩繳審批,水庫大壩、水閘註冊登記,設立水利旅遊專案審批,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備案

經自查,我局不存在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設行政許可條件,或以非行政許可審批名義變相設定行政許可的情況。

(三)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情況

我局根據要求制定了通用和專項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制度:事後監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對行政執法職權的監督檢查、對取消審批(不再列入審批)的行政權力事項(含備案事項)的監督檢查、對行政審批事項受委託機關的監督檢查、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監督檢查、大中型水庫安全執行監督檢查、中小河流治理專案的監督檢查、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農村水電站建設和安全執行的監督檢查、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監督檢查、水利工程建設專案質量與安全監督、對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

三、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工作的開展情況

根據市政府要求,我局認真清理和規範前置審批條件和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

一是試行“容缺預審”。在重大專案行政審批許可申請時,如果基本審批條件具備,申報主體材料齊全,其他條件和次要申報材料暫時欠缺的情況下,服務視窗可以先予受理,服務物件在承諾時間內只要將欠缺的材料補齊,就可發放行政許可決定。地是規範涉水許可中介。涉水許可所需各類設計方案、論證報告等編制,是行政審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過對中介機構從業資質資格稽核、規範中介執業行為等措施來推動中介機構的優勝劣汰。

二是強化行政指導力度。注重收集重大專案資訊,把行政指導融入在專案的預可研、可研、方案設計、論證報告編制等前期工作階段,使專案從一開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規、規劃和技術規範要求。

四、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企業信用資訊統一歸集、依法公示、聯合懲戒、社會監督等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建立“兩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具有水行政執法檢查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檢查全面推行“兩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並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二是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照權力清單,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修訂和工作實際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三是合理確定抽查的比例、次數和方式。水行政執法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確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數和方式,既要保證必要的覆蓋面和監管力度,又防止過度檢查。

五、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部門間資料共享等工作開展情況

我局在政府入口網站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以及行政審批事項操作規範、一次性告知等材料進行了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放管服自查報告範文二

根據縣政府辦相關檔案精神,鎮結合自身實際,圍繞收費清理改革、教科文衛體相關領域改革、行政權力清單制度、責任清單制度、依法行政等情況,認真深入的開展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工作推進情況

1、強化領導、壓實責任。為抓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優化發展環境,推進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始建鎮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分管副鎮長為副組長,各中心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和負責工作的'實施,並按照工作要求,將工作責任細化到人,確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順利推進。

2、理順關係、分清職責。認真對各部門、站所的職責進行了徹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三張清單,明確了該誰管、該誰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問題,進一步理順了隸屬關係、工作職責、工作範圍。

3、整合部門、優化職能。按照各部門的職能劃分,將原來政府內設機構和“七站八所”進行了整合,設立了黨政辦、社會事業辦、規劃辦、產業辦、安辦、綜治辦、財政所(“六辦一所”),並在鎮、村設立了便民服務中心,將大部分政府服務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眾,便民服務中心隸屬於社會事業辦。

4、立足服務,關心文教衛生工作。建立了中長期《鎮文教衛生髮展規劃》,設立了專項獎勵資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學校由政府出資籌建了學生實踐園地2畝,各村實施了“一村一衛生站”健全醫療體系專案。

5、依法行政,規範專案執行、嚴格政策執行。建立了重大專案公開招投標、村社“一事一議”、“四議兩公開”等制度,完善了各類惠民富民政策責任追究、監督、評估等制度,修改了報告請示、值班值守、容錯糾錯等機制,扎牢制度執行的籠子,確保依法行政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存在問題

1、混崗嚴重、職責模糊。由於人員不足,有的部門雖然明確了只能公務員才從事的崗位,很多在崗人員身份卻是事業身份。

2、進度遲緩、改革滯後。部分事項難以一次調整到位,行政審批專案精簡力度需進一步加大,提速辦理監督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3、放而不鬆、管而不嚴。很多審批專案,一再說放權,但是放的力度明顯不夠,很多老百姓辦事“跑冤枉路”的時候還是很多,比如一個貧困學生救助就要村、鎮、民政局三個單位蓋章,其實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依法行政過多強調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層實際相結合,出現脫節,比如相關部門要人提供有效證明,而個體要提供證明“我是我”卻力不從心;過多強調幹部依法行政,卻很少強調群眾依法維權,對群眾不依法的寬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有計劃、有步驟的對鎮村幹部和群眾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大家對改革和法制的認知度,形成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

2、理清關係、規範執行。加大力度進一步理清關係,分清職責、明確責任;逐步對混崗人員進行調整,嚴格按照人員身份安排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