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工作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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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要“著眼於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著眼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著眼於增強全黨為黨和人民事業不懈奮鬥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著眼於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這四個“著眼於”對於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瞭新方向。同時為農村基層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在全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切實抓好“三保”落實,加強對中央各項惠農政策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更大程度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農村社會政治穩定作出了政治保證。按照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朽工作,要按照“四個著眼於”要求,切實履行好協助黨委抓黨風的職責,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頓、嚴肅紀律為抓手,下大氣力解決突出問題,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形成凝聚黨心民心的強大力量。鄉鎮紀委在新形勢下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如何準確把握和充分運用好黨章所賦予紀委的組織協調職能,將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推進,更是新形勢下襬在縣、鄉(鎮)紀委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紀委工作自查報告

一、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按照中央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縣鄉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能,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為各地經濟、文化、社會協調發展提供了較強的政治紀律保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同時又由於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領導力度不夠

鄉鎮領導班子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不統一,組織領導抓責任制落實不力,走形勢的多,效果不好。

(二)專職不專現象突出

鄉鎮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兼任,表面看政治地位提高了,但實際參與黨委政府的很多分工,主要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經濟工作以及其他事務工作中,真正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時間較少。

(三)有名無實問題明顯

按照機構編制鄉鎮紀委名義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組成,有紀委書記,有紀檢幹事,有紀委委員,但事實上所有的紀檢監察幹部和紀委委員是兼職,大多由黨政辦公室、共青團、綜治等單位負責人兼任紀委委員,在工作上有其名無其實,不能按要求擔負起紀委委員的職責,少數委員還能參與部分工作,而多數卻從來不參與紀檢工作,只是掛名。

(四)顧慮較多,存在“四怕”現象

一怕得罪下屬,鄉鎮紀委書記認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還要協調部門和村加以落實,如果得罪人太多,給自己添麻煩,甚至在一些地方還擔心下屬不支援配合自己的工作;二怕得罪領導,鄉鎮紀委是隸屬於同級黨委領導,一些紀委書記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抓不抓,關鍵要看主要領導的意見去做,即使有些違紀現象有損本鄉鎮形象,但認為查處了會帶來負面影響;有些違紀人員是一方領導,查處了會影響一方穩定;有些違紀行為是涉及本鄉鎮地方小利益的,查處了會使地方財政受損失;有些班子成員即使違規違紀,但礙於情面或感到監督難而不管不問,搞一團和氣。這些因素使得鄉鎮紀委書記左顧右盼,顧慮重重;三怕影響仕途。很多鄉鎮紀委書記認為,只有經濟工作和農業工作抓好了才會被提撥,才會有前途,而紀檢工作幹得再好,也不可能因此而被提撥重用,相反可能因為案件的查處得罪了人,樹敵太多容易失去人心,怕在組織考核時對自己不利,因此監督工作力度不夠,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相對失之於軟;四怕擔待責任。本應是鄉鎮紀委職責範圍內的事,但怕幹多了、力度大了會被別人誤解為充滿野心,因而在工作中時鬆時緊,缺乏持之以恆的工作態勢;

(五)抓深入和創新不夠

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環境下,鄉鎮紀委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研究不夠,抓手很少,創新不多,應對措施不力,對強化基層作風建設、民主建設、制度執行、案件查處等方面工作主動思考的少、嚴格執行的少、深入抓落實的少、創新抓突破的少。這些問題,客觀上形成了“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幹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幹不好”的怪圈,嚴重製約了鄉鎮紀委職能職責的正常發揮。為此,鄉鎮紀委作為黨在農村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如何正確認識自身肩負著的重要責任,充分發揮好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也就顯得尤為重要和十分迫切。

二、對策及建議

(一)準確定位,發揮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

這些年來,反腐倡廉工作始終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援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更應堅持和運用好這一體制和機制。因此紀委作為黨委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專門機關,定位好“組織協調”的位置是確保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得以順利開展的前提。這就要求一要強化鄉鎮黨委的領導,鄉鎮紀委要服從鄉鎮黨委的領導,堅決執行黨委的各項決定,緊緊圍繞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的各項決議決定得到貫徹落實;要從全域性的高度去謀劃和開展工作,努力協助黨委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朽工作;立足於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部署,積極當好參謀和助手,正確分析形勢,對全域性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黨委提出建議,為黨委決策提供依據。二要正確處理好與政府的關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朽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職責所在,是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許多反腐朽制度的制定、監督措施的落實等具體工作必須依靠政府各部門抓落實。鄉鎮紀委更應該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配合政府工作的全面開展,從而取得政府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支援,一方面能及時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規範、有序,確保政府權力得到正確執行;另一方面能得到政府在資金上的保障。三要認真承擔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任務,不推諉。要按照懲防體系《工作規劃》的要求,切實履行教育、監督、保護、懲處四項職能。紀委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首要工作任務,全面擔負起直接抓落實的責任。要積極履行職責,敢抓敢管,保證黨委政府各項工作決策、部署以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的順利實施。同時要善於調查研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並提出解決辦法加以實施,確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得到全面落實。

(二)找準目標,服從服務於發展第一要務

反腐倡廉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自覺服從和服務於第一要務,這是黨的十X大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朽鬥爭提出的根本要求,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對此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鄉鎮紀委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組織協調中,更應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目標,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寓於農村各項改革和經濟建設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加以落實。鄉鎮紀委要圍繞進一步優化農村經濟發展環境加強組織協調,堅決杜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圍繞進一步優化農村基層政務環境加強組織協調,從而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全面落實黨務、政務、村務及組務公開,促進基層黨員幹部真心為農民群眾服務;要圍繞進一步優化人文環境加強組織協調,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要協同相關部門堅決打擊各種腐朽、落後思想,倡導新風正氣。要通過新農村建設“四在農家”和縣委“六個一”活動的全面開展,努力為農村經濟社會協調持續發展創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三)創新措施,確保組織協調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紀委同其它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絡會議制度。鄉鎮紀委聯絡會議應由紀委牽頭,組織、宣傳、財政、綜治、扶貧、民政、農業、水利、林業、畜牧、教育、衛生、工商、稅務、國土等單位共同組成。要明確各成員單位所應肩負的職責,定期不定期地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要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任務納入各成員單位的整體工作之中,納入責任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要針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制定解決的可行辦法,明確各單位的任務,切實加以解決。

二是充分調動各部門履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的積極性。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朽工作面廣量大,許多工作都涉及相關職能部門和村,而各部門和村的地位與職能決定了他們發揮作用的侷限性。紀委必須承擔起組織協調的職責,充分發揮職能優勢,調動各部門和村的積極性,形成反腐朽整體合力。紀委要進一步加強與其他部門特別是掌管審批權、管理資金的部門的聯絡,一方面要了解權力執行和資金監管使用的情況,另一方面幫助各部門和村查詢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注重源頭治腐的積極作用,從而督促各部門及村制定有效措施,規範權力的正常執行,保證群眾的利益不受損害。要立足於巨集觀的聯絡和協調,不能干預部門的業務,更不能代行職能部門的職責。要正確處理紀委組織協調與各有關部門正確履行職責的關係,既要通過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體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原則,又要根據各部門的工作特點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落實相關責任,做到既不失職,也不越權,應由部門負責的工作,就放手讓部門幹,紀委只協助黨委政府抓好監督檢查工作。惟此,才能既發揮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又能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部門切實負起責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

三是將組織協調充分溶入到“四項職能”的履行中。一要在宣傳教育工作中加強組織協調。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村務公開欄、廣播、標語、廉政電影、廉政戲曲等形式,認真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進社群、進農家等活動,不斷拓寬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的形式、內容和陣地,要積極協調組織、宣傳、司法、教育、共青團等部門齊抓共管,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你唱你的調,我吹我的號”為“集體戰鬥”,形成大宣教的格局,使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家喻戶曉,覆蓋到每一個角落。要防止“一陣風”、“面上光”等不良傾向,注重長期抓,抓長期。二要在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中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以黨內監督為核心的監督制約機制,通過建章立制實現關口前移,注重事前監督和過程監督;擴大監督範圍,加強對幹部工作、生活以及社交的全面監督;暢通監督渠道,把黨內監督、群眾監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監督、法律監督以及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三要加強對服務群眾、聯絡群眾制度和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建設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切實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醫療、安全生產、徵地拆遷、涉農資金、專案建設、涉法涉訴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權益。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黨組織的監督就定位到哪裡;資金髮放到哪裡,紀檢監察機關的督促檢查就跟隨到哪裡。四要在案件查辦中加強協調多彙報。應注重上下協調,及時、經常地向黨委、政府和縣紀檢監察機關請示彙報,爭取上級組織的支援。儘量避免單打獨鬥。五要在保護黨員幹部積極性上加強組織協調。對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朽工作中堅持原則、開拓創新、成績突出的黨員幹部,應該提請黨委政府加以保護。要保護好廉政幹部的積極性,樹立好廉政典型;要強化教育和保護,防止舉報和辦案人員受到打擊報復;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和組織人事部門推薦,使廉政典型、優秀紀檢監察幹部得到提拔重用。

(四)真抓實幹,以優良的作風樹形象

一要抓好鄉鎮整體素質提高。人是決定因素,抓好隊伍建設是關鍵,各鄉鎮要以班子建設為重點,力求鄉鎮班子達到為政理念正確、職能有效轉變、作風明顯好轉、執政能力明顯增強的目標,著力打造出一支廉潔高效的高素質幹部隊伍,這也是鄉鎮紀委能否正常行使職責,保證黨員幹部隊伍純潔的根本保證。二要抓好鄉鎮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首先要加強鄉鎮紀委建設。從領導上重視、從機制上健全、從投入上保證,使鄉鎮紀委有能力協助黨委、政府抓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通過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把責任心強、工作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幹部充實到紀檢監察隊伍中來,對鄉鎮專職紀委副書記人選要嚴格考察,要真正把紀檢監察幹部專職不專的問題解決好,以便更好地使其履行好監督檢查職責。其次要正確行使紀檢監察職責。要把當前中央提出的抓“三保”體現和落實到具體行動中,要以人民群眾的願望和要求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放在工作首位,真正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起來,以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優良作風,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撲下身子抓落實,集中精力解難題。再次要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素質。按照“政治堅強、公正廉潔、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要求,切實開展好“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活動,把“四個對”作為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的標尺;要以清正廉潔、甘於奉獻的優良作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經得住考驗,正確看待個人得失,不為名利地位所累,樹立起紀檢監察幹部的良好形象。同時要強化對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素質。最後是要解決好鄉鎮紀委專職幹部的後顧之憂。加強鄉鎮紀委之間紀檢監察幹部交流任用的力度,從政治上落實好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待遇,對長期在基層從事紀檢監察工作成績突出的同志要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將“高看一眼、厚愛一分”體現在對幹部的選拔任用中。要細化鄉鎮紀委委員的工作職責,強化激勵措施,做到名副其實,保障他們能大膽地、積極的參與紀檢監察工作。

總之,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和群眾的血肉聯絡,發揮好鄉鎮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是確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的重要因素,這也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尤其是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根本體現。鄉鎮紀委要通過不斷加強自身建設,要本著“四個著眼於”的要求,自覺維護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認真當好組織協調者,真抓實幹,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才能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推向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