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農民工返鄉創業可獲資金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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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聯合五部門下發的《關於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已公佈,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提供的相關內容,快來閱讀看看吧。

關於2016農民工返鄉創業可獲資金支援

五部門:農民工返鄉創業可獲資金支援

近日,人社部公佈了該部聯合五部門下發的《關於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資金支援、創業培訓等一系列政策。

通知提出,到2020年,力爭使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農民工等人員都能參加一次創業培訓,有效提升創業能力。

同時,開展電子商務培訓也成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培訓的重點。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援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的要求,全國建立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建立完善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等。

農民工返鄉創業有哪些優惠?

對於農民工返鄉創業,國家有哪些政策支援和優惠?對此,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減徵企業所得稅、免徵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除稅費減免外,對農民工返鄉創業,還將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放寬經營範圍,鼓勵返鄉農民工等人員投資農村基礎設施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

在創業擔保貸款方面,未來將對農民工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安排貸款貼息所需資金。同時,人社部明確,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範圍。

農民工返鄉創業可以幹什麼?

據今年國家統計局釋出的最新資料,2015年,全國農民工總量27747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884萬人。同時,據2014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17%,比重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創業正在農民工群體裡興起。

未來,農民工返鄉創業可以做什麼?據人社部介紹,將鼓勵創業基礎好、創業能力強的返鄉人員,充分開發鄉村、鄉土、鄉韻潛在價值,發展休閒農業、林下經濟和鄉村旅遊,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展創業空間。以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為平臺和載體,發展民族風情旅遊業,帶動民族地區創業。

同時,此次通知也對哪些適合創業的專案展開培訓進行了明確。通知提出,創業培訓將結合適合創業的綠色農產品經營、民族傳統手工藝、鄉村旅遊、家庭農家樂或輸入地市場與輸出地資源能夠有效對接的專案等。

為何國家要實施這一行動計劃?

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林江介紹,勞動密集型產業面臨轉型升級的調整,東南沿海的農民工返鄉趨勢不可逆轉。“把輸出省份的產品和輸入省份的市場結合起來,過去在沿海為老闆打工製造出口產品的,就可以變成在家鄉製造,在沿海銷售。這樣,一些內陸省份的特色產品的加工製作就可以轉入內需市場。”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魯全表示,通常認為農民工是城市的弱勢群體,但相比農村人口而言,他們相對有資源。重新引導回傳統的農村地區去,可以形成比較良性的城鄉的雙向流動。

“城鎮化需要產業帶動,農民工在城市積累了技術和資本,回到家鄉創業,是農村發展的一個很好的路徑。”魯全認為,農民工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面臨著撫養孩子、就業等壓力,他們從大城市回到小城鎮,生活質量並不一定會下降。

魯全表示,人口流動是一個理性的過程。一方面是經濟新常態下城市的就業壓力加大,另一方面是政策可以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但最終做出如何去留的選擇肯定是農民工本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也指出,人口的自由流動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政策的導向是好的,但要切忌生拉硬拽。農民工常年打工,對於創業來說還比較陌生,在引導其回鄉創業時要加強創業方面的培訓和支援。

此通知全文內容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行政人事司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 全國婦聯辦公廳 關於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6〕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扶貧辦(局)、團委、婦聯:

按照《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援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要求,為進一步推進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工作,有效促進農民工等人員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潮中實現創業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將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服務就業和經濟發展為宗旨,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緊密結合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需求,健全完善創業培訓體系,充分發揮優質培訓資源作用,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全面激發農民工等人員創業熱情,提高創業能力,逐步形成以創業培訓為基礎,創業扶持政策和創業服務相結合,全面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

以提升農民工等人員創業能力,促進其成功創業為根本目標,以開展符合不同群體實際需求的創業培訓為主要抓手,形成創業培訓、創業教育、創業考評、試創業、創業幫扶、創業成效第三方評估等六環聯動,政府、院校和相關企業合作推進,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緊密結合,全覆蓋、多層次、多樣化的創業培訓體系,使創業培訓總量、結構、內容、模式與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工等人員創業需求相適應;到2020年,力爭使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農民工等人員都能參加一次創業培訓,有效提升創業能力。

三、主要任務

(一)做好培訓物件資訊統計分析。將返鄉農民工等人員中有意願開展創業活動和處於創業初期的人員全部納入創業培訓服務範圍。依託鄉鎮(街道)勞動保障等公共服務平臺,摸清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底數、創業總體情況、創業培訓需求等。建立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資訊庫和資料統計分析機制,對人員型別、性別、創業情況等進行分析,為編制創業培訓計劃、確定創業培訓專案等提供有效依據。推動創業培訓與扶貧開發緊密結合,有創業願望的建檔立卡等精準扶貧人員優先成為創業培訓物件,具有創業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別是貧困婦女開展試創業或正式創業優先享受各項扶持政策。

(二)開展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以生產性農業服務業和生活性農業服務業創業為重點,針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不同創業階段的特點、不同性別、不同需求和地域經濟特色,開展內容豐富、針對性強的創業培訓。力求依託真實專案設計培訓內容,使培訓成為試創業的過程,切實提高培訓實效。開展多層次的.創業培訓。對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人員,結合適合創業的綠色農產品經營、民族傳統手工藝、鄉村旅遊、家庭農家樂或輸入地市場與輸出地資源能夠有效對接的專案等,重點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專案指導等培訓;對處於創業初期的人員,結合區域專業市場對企業發展需求,重點開展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對已經成功創業的人員,重點開展發達地區產業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方式等培訓,把小門面、小作坊等升級為特色店、連鎖店、品牌店。

(三)積極開展網際網路創業培訓。依託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建設、農村電子商務百萬英才計劃以及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等,積極開展電子商務培訓。推動農民工等人員借力“網際網路+”資訊科技開辦和發展企業,利用網際網路拓寬擴充套件產品銷售渠道。有條件的地區可以依託專業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努力培養一批既懂理論又懂業務、會經營網店、能帶頭致富的複合型人才。引導具有實踐經驗的電子商務從業者從城鎮返鄉創業,鼓勵電子商務職業經理人到農村發展。

(四)依託優質資源開展創業培訓。建立政府支援、市場運作工作機制。發揮市場機制在資金籌措、機構建設、生源組織、過程監管、效果評價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各類優質培訓資源參與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在師資培養、就業創業資訊服務、政府購買創業培訓成果等方面實行公辦民辦培訓機構平等待遇。推進優質創業培訓資源下鄉。按照有關規定擇優確定培訓資源承擔政府補貼性培訓專案。做好定點機構日常管理與指導,及時瞭解定點機構在制訂培訓計劃、規範教學管理、組織實施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指導定點機構按照統一要求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打造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品牌。對培訓過程進行實時監測,開展績效評估,將受訓人數、創業人數、創業成功率作為培訓機構重要評價指標,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

(五)加強創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探索創業培訓與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與區域產業相結合的培訓方式,採取有針對性和實用性的培訓模式開展創業培訓。試點推廣“網際網路+”創業培訓模式。擴大創業培訓教師選拔範圍,優化師資隊伍結構,通過教學研討、培訓交流、教學競賽等多種方式提高創業培訓教師教學水平。國家、省、市、縣形成四級聯動,利用好現有各類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專案,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可結合實際,自主開發和選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輔資料。支援返鄉創業培訓實習基地建設,並納入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專案範圍。有條件的地區可依託現有實訓基地、技工院校等職業教育院校,探索建立培訓創業扶貧一體化基地。加強輸出地與本省及全國經濟發達地區勞務協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做好創業服務工作,提高主動服務意識,為農民工等人員打造創業服務綠色通道,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六)建立創業培訓與創業孵化對接機制。指導創業培訓機構在加強自身開展培訓、實訓、實踐能力的基礎上,建立與農民創業園、鄉村旅遊集聚地等各類創業孵化機構的對接機制,實施培訓、孵化、服務“一條龍”幫扶,幫助學員儘快將培訓所成付諸於創業行動,通過孵化服務和政策落實,使其穩定發展並能成功創業。舉辦適合農民工等人員創業的專案對接交流活動,收集並推薦適應大眾創業的專案,使學員及早定位自身創業方向,通過載體孵化和專案選擇兩步走的方式,提高培訓後創業成功率。

(七)做好創業培訓物件後續跟蹤扶持。按照政府提供平臺、平臺集聚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原則,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小企業、農村社群等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強化培訓後的後續扶持和跟蹤服務,建立培訓學員跟蹤服務機制,動態掌握培訓後學員就業創業情況,積極幫助返鄉創業人員改善管理、改進技術、開拓市場。引導和支援龍頭企業建設市場化創新創業促進機制,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援返鄉創業人員依託其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工作,根據部門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實施組合型創業培訓政策,實行資金、稅收、用地、設施裝置、成果購買、質量評價等聯動,並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各級有關部門特別是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地區實際情況,將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發展的總體部署和職業培訓規劃,研究制定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與現有農民工培訓專案有效對接,進行專項統計,建立年度報告、檢查和評估機制。

(二)加大資金投入,確保資金安全。各地要科學合理確定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完成高質量培訓教學活動。相關部門要按照統籌規劃、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則,將各級各類創業培訓資金統籌使用。各部門根據職責和任務,做好相關培訓工作,改變資金分散安排、分散下達、效益不高的狀況。要加大資金投入,安排工作經費,對培訓創業扶貧一體化基地建設、師資培訓、管理人員培訓、管理平臺開發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援。相關部門要及時足額拔付各類補貼資金,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資金監管責任主體,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培訓補貼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三)嚴格培訓考核,健全管理制度。對於培訓機構承擔的政府補貼性培訓專案,要建立統一規範的結業考核程式,加強對考核過程、考核結果和培訓合格證書發放的監督檢查。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參加創業培訓,按規定程式和要求考核合格後,頒發培訓合格證書,對其中不能開展創業的人員可優先推薦其就業。

(四)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以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解讀支援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有關政策。通過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業專案展示推介等活動,宣傳各地區、各部門開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提高創業服務質量的經驗與成效。通過開展“青春創富故事匯”等活動,大力宣傳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典型事蹟,營造鼓勵創業、支援創業、全民創業的社會氛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行政人事司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

  全國婦聯辦公廳

  2016年6月13日